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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法院的判决范围及优化

【摘要】:省高等法院或州高等法院或地区法院可以根据法律授权作出判决,但此类法院通过的死刑判决须经联邦最高法院确认。***32.治安法庭可作出以下判决:一级治安法庭:处三年以下监禁,包括法律规定的单独监禁;十万缅币以下罚金。在由法官裁定判处作为实质刑罚一部分的监禁刑的案件中,又因拖欠罚金而判处的监禁期不得超过前者的四分之一,但不缴纳罚金的监禁除外。

31.【高等法院和分区法院可以通过的判决】(a)联邦最高法院可通过法律授权的判决。

(b)省高等法院或州高等法院或地区法院可以根据法律授权作出判决,但此类法院通过的死刑判决须经联邦最高法院确认。

(c)***

32.【治安法庭可通过的判决】(a)治安法庭可作出以下判决:

一级治安法庭:处三年以下监禁,包括法律规定的单独监禁;十万缅币以下罚金。

二级治安法庭:处一年以下监禁,包括法律规定的单独监禁;五万缅币以下罚金。

三级治安法庭:处三个月以下监禁;三万缅币以下罚金。

(b)任何治安法庭均可结合法律授权作出合法判决。

33.【在监禁不能执行时治安法庭有权判处罚金】(a)任何治安法庭可以在拖欠罚金的情况下,根据法律授权判处监禁,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该监禁刑不超过本法授予法庭的权力。

在由法官裁定判处作为实质刑罚一部分的监禁刑的案件中,又因拖欠罚金而判处的监禁期不得超过前者的四分之一,但不缴纳罚金的监禁除外。

(b)根据本条判处的监禁,可作为法官根据第32条可判处的最高刑期的实质监禁的补充。

34.【某些治安法庭的特殊权力】根据第30条获特别授权的治安法庭,可根据法律授权作出任何刑罚,但判处死刑、二十年监禁、七年以上监禁的除外。

34A.***

35.【在一次审判中定若干罪行的判决】(a)如果某人在一次审理中被定两项或两项以上罪行,法院可根据《刑法》第71条,对其判处法院有权判处的若干刑罚。若刑罚包括流放和监禁时,法院可以指令在一项刑罚结束后再开始另一项,除非法院指示这两种处罚同时进行。

(b)在连续判刑的情况下,法院没有必要仅因为若干罪行的总刑期超过其有权在单项罪行被定罪时施加的刑罚,而将罪犯送交上一级法院审判。

【最长刑期】规定如下:在任何情况下,该人都不得被判处十四年以上监禁;

如案件由法官(根据第34条行使职权的法官除外)审判,总刑罚不得超过其行使通常司法管辖权时有权施加刑罚的两倍。

(c)为了上诉的目的,某人在一次审判中因数项罪行被定罪,根据本条,连续刑罚的总和应被视为一项单一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