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婚姻犯罪:第二十章详解与婚姻相关的犯罪

婚姻犯罪:第二十章详解与婚姻相关的犯罪

【摘要】:编结这种二次婚姻的人应在结婚前向对方告知他或她所知道的真实情况。495.任何人犯下前一条所界定的例外情况,而该人已向对方隐瞒后来的婚姻与前婚姻有关的,处十年以下任意类型监禁,并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另一名男子的妻子不应受到作为教唆者的处罚。

493.【由男子引起的同居欺骗,诱使合法结婚】因欺骗而导致任何未与其合法结婚的妇女相信他,与其合法结婚,并因此与该人同居或发生性关系的,处十年以下监禁,并处罚金。

494.【在丈夫或妻子的一生中再次结婚】任何与丈夫或妻子一起生活的人,如果在丈夫或妻子的生命期间再次发生婚姻而无效的,处七年以下任意类型监禁,并处罚金。

例外:本条例不适用于与该丈夫或妻子的婚姻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宣布无效的任何人,也不适用于在其夫或前妻在世时与之缔结婚姻,但该丈夫或妻子在随后的婚姻中已经七年不在其身边且在此期间没有人听说此人还活着的任何人。编结这种二次婚姻的人应在结婚前向对方告知他或她所知道的真实情况。

495.【隐瞒与已订婚的人的前婚姻行为】任何人犯下前一条所界定的例外情况,而该人已向对方隐瞒后来的婚姻与前婚姻有关的,处十年以下任意类型监禁,并处罚金。

496.【未经合法婚姻欺诈性地举行婚礼仪式】任何人,不诚实或有欺诈性意图地举行结婚仪式,知道他没有合法结婚的,应处七年以下任意类型监禁,并处罚金。

497.【通奸】任何与他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是另一名男子的妻子的人发生性关系而未经该男子的同意或默许,这种性交不构成强奸罪,但构成通奸罪,处五年以下任意类型监禁,或处罚金,或并处。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名男子的妻子不应受到作为教唆者的处罚。

498.【以犯罪意图诱惑或带走或拘留已婚妇女】任何接触或诱使任何女性,无论是谁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是其他男人的妻子,从该男子,或代表该男子照顾她的任何人处可能与任何人进行非法性交,或以任何此类意图隐瞒或拘留任何此类女性的行为,处两年以下任意类型监禁,或处罚金,或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