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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型CDO的交易结构优化

【摘要】:现金流量型CDO是最常见的CDO交易结构。在现金流型CDO交易中常用互换交易来规避汇率风险与利率风险,此外,由于需要真实出售基础资产组合,因此其法律、会计等手续较为复杂。图5-3现金流型CDO的交易结构在证券化过程中,首先,入池资产的构成是实现证券化的前提和基础。该CDO的入池资产组合必须包含绝大多数行业组,一个CDO通常包含至少25个行业,为了将上述行业门类包含在内,绝大多数CDO都要求每个行业组的份额不能超过8%。

现金流量型CDO是最常见的CDO交易结构。在一个传统CDO中,发行人(即拥有贷款或其他信用资产的银行)将基础资产组合真实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SPV据此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并把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发行的证券的本息偿付来源于基础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债务的偿还也与这些现金流直接相关。现金流量的信用风险取决于流通在外的本金总额,即债权资产池的票面价格以及实际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在现金流型CDO交易中常用互换交易来规避汇率风险与利率风险,此外,由于需要真实出售基础资产组合,因此其法律会计等手续较为复杂。在CDO交易中,通常由发起人购回股权档(一般为2%),巴塞尔协议对该部分证券的资本要求规定为100%,由于基础资产组合是真实出售,因此监管资本比例可以由8%降低2%。

图5-3 现金流型CDO的交易结构

证券化过程中,首先,入池资产的构成是实现证券化的前提和基础。其基本要求如下:包含的各笔债权全部是发起机构作为贷款人发放的贷款债权;入池资产对应的全部借款合同均合法有效;每笔债权均为未到期债权;每笔债权的合同到期日不迟于资产支持证券的到期日;每笔债权均没有关于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与入池资产对应的全部担保(如有)均合法有效存续;借款人,担保人(如有)均合法有效存续;相合约不允许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等等。其次,CDO的资产池需要达到较高的分散化指标(这能使该CDO有较多的高等级分支,较少的低等级分支)。该CDO的入池资产组合必须包含绝大多数行业组,一个CDO通常包含至少25个行业,为了将上述行业门类包含在内,绝大多数CDO都要求每个行业组的份额不能超过8%。但对于集中度最高的一两个行业,最高不能超过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