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征收程序启动后中途停止,对破败不动产缺乏规范效力

征收程序启动后中途停止,对破败不动产缺乏规范效力

【摘要】:因政府的迟延行为导致不动产所有人遭受损失时,征收规范效力的启动时间就是不动产开始大幅贬值的时间。随后,底特律市对部分住户提起征收诉讼,并劝告上述区域的其他住户不要对自己的房屋做任何改造,对他们房屋的征收即将开始。之后,政府陆陆续续征收福斯特周围的不动产。此时,福斯特等原告的房屋尚未被征收。1961年,底特律市拟在原告房屋所在地修建公园,于是重新启动征收程序。此时,原告福斯特的房产价值已大幅缩水。

政府在做出征收规划后,因公共工程浩大,也因政府财力有限,并不一次性征收规划中征收的全部不动产,而是分批次提起征收。其间,有可能“变化比计划还快”,不动产在后面被征收的所有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不动产价值日益凋零。等到政府对自己提起征收时,不动产的价值早已“今非昔比”。因政府的迟延行为导致不动产所有人遭受损失时,征收规范效力的启动时间就是不动产开始大幅贬值的时间。法院以此时不动产的价值作为公平补偿的标准,法院对福斯特等诉底特律市案(Thomas E.Foster and Georgia Lee Foster v.City of Detroit)的判决就是一个经典的例证。[24]

1949年2月,为执行美国国会通过的《公共住房法》,底特律市拟建设一批公共住房,需征收包括福斯特等原告住房所在的部分土地。随后,底特律市对部分住户提起征收诉讼,并劝告上述区域的其他住户不要对自己的房屋做任何改造,对他们房屋的征收即将开始。之后,政府陆陆续续征收福斯特周围的不动产。截止到1954年,与原告福斯特房产临近的房屋被征收且夷为平地,原告的房产再也出租不出去了,只能坐等政府的征收。但政府因资金匮乏,1955年,底特律市的公共住房建设计划被迫叫停,1960年征收诉讼也被迫放弃。此时,福斯特等原告的房屋尚未被征收。1961年,底特律市拟在原告房屋所在地修建公园,于是重新启动征收程序。此时,原告福斯特的房产价值已大幅缩水。1963年2月12日,原告收到5200美元的补偿,底特律市说,这就是财产被征收时的公平市场价值。福斯特认为,尽管底特律市在1963年才开始征收自己的不动产,但政府在之前的行为事实上已构成征收。[25]法院认为,“底特律市在1950年启动征收程序后,该市通过其官员的行为,激励或加剧了该区域的衰败……一般情形下,‘征收’应按其字面意义解释,也就是说,当法律文书得到批准,征收行为执行,补偿支付时,征收就发生了。但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政府机构的一些行为达到对私人财产征收的程度,不管是否存在征收程序,在这种情形中,这些行为发生时,就应支付补偿”。[26]最后,法院判决:针对原告财产的征收发生在1954年,原告有权按照财产在那一时刻的价值获得补偿。[27]

法院的判决逻辑是:一般情形下,政府宣布征收开始的时间可以作为征收规范效力启动的时间,但在例外情况下,因政府行为导致不动产大幅贬值时,被征收不动产开始大幅贬值的时间就是征收规范效力启动的时间。政府的征收程序停停走走,最后还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补偿被征收不动产所有人,这无疑是让不动产所有人为政府的迟延买单,这种情形正好落入征收规范的含义射程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