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以当事人捐赠为条件发放开发许可,影响不动产所有人开发进程的规范前移案例

以当事人捐赠为条件发放开发许可,影响不动产所有人开发进程的规范前移案例

【摘要】:不动产开发增加公共设施的负荷,政府以缴纳一定的费用、甚至捐赠土地作为发放开发许可的条件。在此以前,该市准备修建大百汇,修建这条交通干线需要征收科尔布的土地,作为该交通干线的右通道。[18]法院认定休斯敦市要求捐赠的行为构成征收的逻辑是:不许可导致不动产所有人的不动产开发难以进行,尽管政府没有启动征收程序,但政府的行为事实上构成现实的征收。

不动产开发增加公共设施的负荷,政府以缴纳一定的费用、甚至捐赠土地作为发放开发许可的条件。这证成了政府要求不动产所有人缴纳影响费、甚至捐赠土地的正当性,但同时也划定了缴纳影响费、捐赠土地的边界:应以不动产开发给公共设施增加的负担为限。尽管因不动产开发给公共设施增加的负担很难绝对量化,但如果要求捐赠的理由明显与不动产开发无关,则构成征收。休斯敦市诉科尔布案(City of Houston v.Kolb)就是一个典型的样本。[17]

1993年,科尔布(Kolb)申请开发自己位于休斯顿市的一块土地。在此以前,该市准备修建大百汇(Grand Parkway,一条大的交通干线),修建这条交通干线需要征收科尔布(Kolb)的土地,作为该交通干线的右通道。既然科尔布(Kolb)此时申请土地开发,政府就暗示科尔布(Kolb)捐赠100平方英尺土地,否则科尔布的申请就会被拒绝。科尔布(Kolb)断然拒绝了政府的要求,政府遂以科尔布的平面分区图与已通过的大百汇计划不一致为由,拒绝了科尔布的申请,科尔布(Kolb)为此提起诉讼。案件最后到了德克萨斯州上诉法院,法院认为,“科尔布受到的影响是现在的、特殊的。该市拒绝发放分区平面图的许可,事实上就是否认了科尔布自由享有和使用自己财产的权利。而且,如果科尔布不将自己财产的一大部分供政府可能的使用,他的分区平面图仍然会被拒绝。因此,拒绝发放平面分区图的许可,已构成现实的征收”。[18]

法院认定休斯敦市要求捐赠的行为构成征收的逻辑是:不许可导致不动产所有人的不动产开发难以进行,尽管政府没有启动征收程序,但政府的行为事实上构成现实的征收。法院之所以做出如上判决,是因为大百汇(Grand Parkway)计划根本与科尔布(Kolb)的不动产开发无关,该计划在科尔布(Kolb)申请不动产开发以前就通过了,由此可以推论:大百汇(Grand Parkway)建设所需要的通道并非因科尔布(Kolb)不动产开发而起,科尔布不应该为此买单。政府以捐赠为发放开发许可的前提,就意味着“让一个人或一部分人承受本应由公众承受的负担”,这正是征收的题中之意,由此判决政府的行为构成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