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遗产税对公民财产的征收:马苟恩诉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案审议

遗产税对公民财产的征收:马苟恩诉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案审议

【摘要】:原告马苟恩是纽约公民,且居住地在纽约。约瑟芬·托伦斯死后,委托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处理遗产,马苟恩是继承人。伊利诺伊州的库克县征收5000美元遗产税。原告不同意,要求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不予支付。经过一系列程序,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审查遗产税的合宪性。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认为遗产税法是违宪的。麦肯纳法官代表法院发表了判决意见。[30]法院最后判决:遗产税法是合宪的,不构成对公民财产的征收。

原告马苟恩(Magoun)是纽约公民,且居住地在纽约。1898年,约瑟芬·托伦斯(Joseph T.Torrence)是伊利诺伊州人,有大批财产在伊利诺伊州。约瑟芬·托伦斯(Joseph T.Torrence)死后,委托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处理遗产,马苟恩是继承人。伊利诺伊州的库克(Cook)县征收5000美元遗产税。该笔遗产总共价值600 000美元,库克(Cook)县要求信托公司直接从遗产中支付遗产税。原告不同意,要求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不予支付。经过一系列程序,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审查遗产税的合宪性。

伊利诺伊信托储蓄银行认为遗产税法是违宪的。理由是:遗产税针对遗产征收,是直接税[27]构成对公民财产的征收。

麦肯纳(Mckenna)法官代表法院发表了判决意见。麦肯纳(Mckenna)法官首先长篇叙述了遗赠和继承税的历史,表明该税不是新近出现的税种。“遗赠和继承税并非新出现在我们的法律中。自出现在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以来,已逾60年,在其他州也一直执行……这些税种的合宪性一直被肯定……”[28]谈到这里,麦肯纳(Mckenna)法官笔锋一转,“没有必要评论这些案件,也没有必要长篇大论支持这些判决的推理。它们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第一,继承税并不针对财产,而是针对财产的继承;第二,通过接受遗赠或继承获得财产是法律的创造而不是自然权利(nature rights),是实证法上的权利(privilege),因此,授予这种权利的权力可以为该权利设置条件。从这些原则中可以推导出,州可以对这些权利征税,在亲属之间作出区分,并在亲属和陌生人之间作出区分,规定不同的税率,还可以允许一定的扣除;宪法中的有关征税的统一性和平等性要求并不排除这种权力的行使。”[29]

麦肯纳(Mckenna)法官还引用了布朗(Brown)法官在美国诉珀金斯案(United States v.Perkins)中的判决,该案涉及到纽约州继承法的合宪性,布朗(Brown)法官写道:

“所有文明国家都承认,每个公民都享有对自己收入的绝对权利,他们可以享受自己的财产以及财产带来的收益。在其一生中,除了这些,国家也可以要求其为公共负担奉献自己应该的那一份,通过立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历来就被视为是法律的创造物,受到立法的规制。”[30]

法院最后判决:遗产税法是合宪的,不构成对公民财产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