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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经济价值与全部经济价值的关系坐标系

【摘要】:当管制大幅度剥夺财产经济价值时,构成征收。如果管制剥夺财产的全部经济用途,无疑构成征收,卢卡斯诉南卡罗来纳海岸委员会案是其中最典型的判例,该规则被描述为“全部征收”规则。卢卡斯认为,该禁令构成未经公平补偿的征收。联邦最高法院最后认定法案不构成对启斯东烟煤协会财产的征收。与前两个坐标系不同,由被剥夺的利益与财产的全部利益构成的坐标系是判断管制是否构成征收的光谱体系,适用于所有管制性征收案件的分析。

财产价值从总量上来看,可以计算为一定的货币量,即市场价值。当管制大幅度剥夺财产经济价值时,构成征收。

1.剥夺财产的全部经济用途

财产的经济价值是财产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如果管制剥夺财产的全部经济用途,无疑构成征收,卢卡斯诉南卡罗来纳海岸委员会案是其中最典型的判例,该规则被描述为“全部征收”规则。[60]

1986年,卢卡斯在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县棕榈岛购买两块住宅用地,打算建造单户住宅。然而,1988年,南卡罗来纳州立法机关制定了《海滨地区管理法案》,根据该法,海岸委员会禁止卢卡斯在这两块土地上建造永久性住宅。卢卡斯认为,该禁令构成未经公平补偿的征收。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当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要求不动产所有者牺牲所有经济性用途时,政府就对其财产构成了征收。如果政府试图确认剥夺土地上全部经济用途的管制有效——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能避免支付补偿,就必须证明这样的逻辑前提存在:被禁止的使用利益起初就不是财产权人的权利”。[61]

联邦最高法院在该案判决中,将全部剥夺财产经济性用途的管制称为“全部征收”,即该项管制的效果与政府启动征收程序征收毫无差别,财产的价值已丧失殆尽,应受征收规范的约束。

2.管制没有给财产权人留下合理经济价值

启斯东烟煤协会诉德本迪克提斯案。[62]1966年,宾夕法尼亚州发布了《烟煤矿下陷和土地保护法案》(以下简称《沉陷法》)。该法案授权该州环境资源局(Pennsylvania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Resources)制定和执行一项综合规划,以阻止或尽量减少下陷事故。该法案第4条规定,禁止以可能导致土地下陷的方式,在公共建筑、公众使用的非商业建筑、居所和墓地下方开采烟煤。环境资源局为此制定了50%标准——即在上述建筑物之下的煤炭最多只能开采50%。按照该法案,启斯东烟煤协会所属的4家煤炭公司将会损失2700万吨烟煤。1982年,启斯东烟煤协会主张该法案构成未经补偿的征收,起诉到法院。该案的争点之一是:管制有没有给财产人留下合理的经济价值。

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分析管制施加的负担之程度时,关键问题是“如何定义财产单位”,即“如何确定财产价值这个分数的分母”,“征收的法理不是将一宗财产划分为若干个具体的部分,然后决定某一部分财产上的权利是否全部被剥夺了。在判断某一政府行为是否构成征收时,法院关注行为的性质和干预的性质,对权利的干预是将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的——我们认为,一个财产所有人占有一宗财产的所有权利束时,从其中拿走一支不构成征收,因为权利束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虽然《沉陷法》要求在某些建筑之下的烟煤要保留50%在原地,但对烟煤协会所属的4家公司而言,只占了其拥有的煤炭总量的2%。“2700万吨煤不构成征收法意义上的一个分离的财产部分……没有理由将上诉人2%的煤炭作为一个分离的财产考量。”联邦最高法院进一步认为,“从一个合理的煤炭开采单位即投资回报期待来看”,[63]煤炭公司没有被剥夺财产的合理经济利用价值,或投资回报期待受到实质性影响。联邦最高法院最后认定法案不构成对启斯东烟煤协会财产的征收。

从联邦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中,我们可以反向推理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管制剥夺了财产合理经济利用价值,则构成征收。至于如何界定管制是否剥夺财产合理经济利用价值,主要是看被剥夺的财产价值占整宗财产价值的比值。当然,联邦最高法院一直没有、也不可能给出一个数值,即被剥夺的财产价值占整宗财产价值的比例大于多少时,管制构成征收。

与前两个坐标系不同,由被剥夺的利益与财产的全部利益构成的坐标系是判断管制是否构成征收的光谱体系,适用于所有管制性征收案件的分析。当然,说其光谱,不意味着该坐标系可以取代其他分析路径,适用被剥夺的利益与财产的全部利益构成的坐标系时,依然要结合其他坐标系,才能对管制是否构成征收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