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无论如何,资格和利益是权利构成要素中不可或缺的。[9]具体到财产权,“资格”指获得财产的资格,是财产权中的人格因素;“利益”指从财产中获得的利益,是财产权中物的因素。宪法财产权和民法财产权都包括这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各有侧重。我们前面已经谈道:宪法财产权主要是针对国家征用行为而言的,对国家征用行为的抑制对保护全部公民的财产权都有裨益。......
2023-07-16
宪法财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即保护公民个人对自己所有财产的绝对支配性。[11]法国《人权宣言》宣示的“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其中的“私有财产权”与“所有权”在法语中是一个词;《世界人权宣言》第17条:“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当然,这个所有权即包括现实的所有权,也包括将来的所有权,即期得的所有权。为什么宪法财产权不包括民法财产权中的债权呢?这与宪法财产权的第一个特征是紧密相连的。宪法财产权是一项“消极人权”,是处理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关系的基本范畴,但国家和公民个人不可能发生债的关系。一如我们前面强调的,国家取得财产的方式是征用,而不是契约。如果国家和公民个人发生债的关系(如国库券的买卖),这时公民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就不再是宪法关系,而是民事关系,国家已自行“降格”为民事主体,公民受民法财产权的保护。宪法财产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实际上是类似于所有权保护方式的:保护智力成果的所有人对自己智力成果的绝对支配性权利。所谓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等制度设计不过是国家征用制度的变形。
民法财产权是和非财产权对应的概念,所以,只要不属于人身非财产权的民事权利,几乎都可以归结在财产权的麾下。围绕财产,民事主体之间可以发生各种性质的民事关系,因此,民法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民法“财产权是一个复数名词,为一个权利束的组合”。[12]物权界定了财产的归属和占有,债权规定了财产的流动。
尽管民法财产权的体系排列顺序是物权、债权,但并不意味着物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物权的债权化是物权法发展的基本趋势。[13]作为典型物权的所有权概念在英美法系里甚至不存在,因为英美“财产法律政策总是尽可能地专注于动产权益以使其可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同样的政策已扩展至土地上”。[14]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法关注财产的“利用”胜过关注财产的“归属”,对债权的关注胜过对物权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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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如何,资格和利益是权利构成要素中不可或缺的。[9]具体到财产权,“资格”指获得财产的资格,是财产权中的人格因素;“利益”指从财产中获得的利益,是财产权中物的因素。宪法财产权和民法财产权都包括这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各有侧重。我们前面已经谈道:宪法财产权主要是针对国家征用行为而言的,对国家征用行为的抑制对保护全部公民的财产权都有裨益。......
2023-07-16
富人和穷人都是宪法财产权的主体,享有平等的宪法财产权。刑事法是一个保底性的法律制度:应对对财产权的最野蛮的侵犯。当然,刑事法是以对财产权保护方法的特殊性而作为财产权保护屏障的,其保护的内容不可能逾越宪法财产权和民法财产权之外。而中文中狭义的征收仅指国家有偿取得公民财产的一种方式。但将公民的一切宪法权利都归结在财产权的麾下,容易侵蚀财产权这一概念的精确性,从而降低财产权概念的说明价值。......
2023-07-16
宪法财产权作为一项人权,主要是作为对国家的“防御权”来构造的,是一项“消极人权”。国家本身不具有增加创造社会财富的功能,国家对财产权保护的结果是社会财富总量不减少。[7]因此,民法财产权在作为消极的对其他民事主体的“防御权”构造时,也是作为一项积极的权利来形塑的。国家对财产权予以限制的最经常、最严厉的方式是财产征收。因此,宪法财产权首先是针对国家的征收行为而为公民设定的基本自由。......
2023-07-16
从公法的角度着眼,财产权是基本的公权利,是基本人权——财产权具有对国家权力的防范功能。财产权就是阻止国家权力侵入私人领域的一道有力的屏障。财产权与民主的相关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民主是财产权的产物,最早的议会是保护财产权的机构。[48]正是产权与政权的博弈催生了近代议会制度。这个机构叫做“议会”,它是近代议会的起源和西方民主的萌芽。没有财产权,其他人权也将成为镜中花,水中月。......
2023-07-16
核心价值观是指在整个基本价值体系中居于统治地位、体现价值观本质规定的、代表人类共同理想和追求的价值观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不久前指出,共和国法官必须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首先要做到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拒绝腐败往往要求人民法官不去作为,包括不得违法犯罪,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法官提出的低度行为标准。......
2024-01-19
各国宪法的内容,至为复杂,繁简亦不一致。现虽仍未成为定本,但规模已具,不会有大的变更;吾人试以此为根据,来阐明中山先生五权宪法的内容。第一是确定人民在法律上的一律平等。立法院为中央政府行使立法权之最高机关,对国民大会负责。第八章为附则,说明宪法高于一切法律,修改宪法之权,属于国民大会。以上系吾国五权宪法之大概的具体内容,这里有几个主要的特征,不像一般宪法之仅包括人民权利义务及政府的组......
2023-08-17
問題的提出與重要的文獻:儒的問題由清末章太炎先生在《原儒》一文中提出來。到了民國廿三年,胡適之先生發表《説儒》一篇文章,修正章氏的意見並加以補充,當時頗引起一部份人反對的意見。民國廿五年郭沫若發表《駁説儒》一篇文章,批評胡氏文章的根據靠不住。儒家之儒即孔子一派,大意謂孔子的最大志願是想把文化傳之後人。儒字从人需聲,从需的字都有柔軟的意思,如嬬,孺,糯等字。......
2023-11-01
就《物权法》中涉及到的征收和征用问题,实质是国家财政权和公民财产全之间的关系,这是宪法的基本矛盾之一。宪法对公民权利重在保障,保障公民权利关键就是要保障公民财产权。另外,确认公民宪法上的财产权,有利于促进政治民主与经济繁荣。财政权乃国家权力的根本,只有财政约束才是对权力的硬约束。......
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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