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业务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整理要求,定期对应归档的业务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第八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第八十五条社保经办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指定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第八十七条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主动地依法依规就可开放的业务档案面向参保对象、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并做好档案信息利用登记。......
2023-07-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90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内(包括城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七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5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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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业务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整理要求,定期对应归档的业务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第八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第八十五条社保经办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指定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第八十七条社保经办机构应积极主动地依法依规就可开放的业务档案面向参保对象、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并做好档案信息利用登记。......
2023-07-20
第三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第三章 归档与移交要求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
2023-10-16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在录取前组织整理并封存。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在考生领取纸介质档案时,要核实考生及其录取信息,对档案进行登记、密封并加盖公章,做好档案交接相关手续。......
2023-10-02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由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档案进行整理、归类和装订编号。3)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保证完整、完好、真实,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不得任意抽取有关资料。......
2023-07-01
2016年5月7日晚,雷洋于市郊某处被邢某某等人怀疑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警察对雷使用手铐、殴打等手段,最终致其死亡。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共利益抗辩事由可能成为影响司法独立的借口,进而可能会危害司法的公正审判。......
2023-11-05
对于没有确定工作时间的网络计划问题,需要采用三时估计法。因此,就要对整个计划能否按规定日期完工进行概率评价。试画出该任务的网络图,找出关键线路,并进行总工期的概率评价。解答此问题可分两步走:①计算规定完工期的概率系数Z,其计算公式为为了便于查表,需将一般正态分布N转化为标准正态分布N(0,1),从而引进Z。表8-7 任务完成概率......
2023-07-15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23-07-16
[15]格罗宁根大学关于学生申诉制度的规定首先体现在《学生章程》中。涉事机构可以在遵守CBE决定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或作出一个新的决定。CBE是校方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务的主管部门,由其制定学生申诉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申诉处理的程序问题,即《格罗宁根大学考试申诉委员会程序规则》。这些规则是在参照WHW第7.60、7.61部分以及AWB第7.3部分的基础上制定的,但比法律规定更详细和具体,操作性更强,便于在格罗宁根大学适用。......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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