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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调查和处理方法

【摘要】:②查明剩余食物中的致病因子,掌握剩余食物引起食物中毒的实验室诊断根据,在判定食物中毒上至为重要。在得不到实验室诊断根据的条件下,要特别重视流行病学调查,在无剩余食物实验室诊断根据时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可以作为判定食物中毒的根据,必要时对此种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组织专家鉴定。书写食物中毒调查报告时既要注意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又要重视书写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的程序要求。

食物中毒的调查是主要判断是否食物中毒事件,是哪种食物中毒(确定病原),可疑餐饮是什么。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必须在调查现场及时、正确地抢救和处置病人。

1.食物中毒的调查步骤

(1)前往现场 接到发生食物中毒的报告后,迅速地组织有关人员携带采样器材和协助抢救的物品前往现场。

(2)收集吐泻物 到现场后应尽快地收集病人吐泻物。收集患者的粪便应该首先从还未进行抗生素静脉点滴的患者处开始。收集剩余食物时,应同时收集食物所涉及的餐具、炊具的细菌涂抹样。

(3)逐个询问调查进餐者

①调查对象不限于已明确的中毒患者,应询问每一个进餐者,在大批患者发病前48 h内进餐食谱,每个人进餐的主食副食名称、数量。除集中怀疑的一餐之外,特别注意那些进餐与众不同的人。如凡是没吃某种食品的无发病的,或者凡吃某一食品的多数都发病的。通过询问明确出现最早的中毒症状、主要症状与潜伏期。

②应尽快明确有无可能涉及公安机关追查的问题或是否涉及犯罪,如涉及应会同公安机关调查。

③调查中对现场的情况,必要时可拍照,留下视听证据。调查中尽量继续补充采集样品。对每个被询问的人都应该有询问笔录并签字。

④对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对其原料来源、加工过程、储存条件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应该追踪到食品的供应点及生产经营场所。

(4)应重点查清的问题

①疑似食物中毒的事件应查明是否能够确认为一起食物中毒;更应查明引发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责任。

②查明剩余食物中的致病因子,掌握剩余食物引起食物中毒的实验室诊断根据,在判定食物中毒上至为重要。在得不到实验室诊断根据的条件下,要特别重视流行病学调查,在无剩余食物实验室诊断根据时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可以作为判定食物中毒的根据,必要时对此种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组织专家鉴定。

③剩余食物中只查到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一类肠道寄生菌或腐败菌,而在无绝对的致病菌的条件下,要特别重视病人吐泻物中同一菌株大量检出的结果,特别是患者双份血清(一份为发病初期,另一份为发病后2周左右)。做血清凝集反应时凝集价的明显升高是判定这类菌引起食物中毒的有力证据。

④对怀疑是厌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应该尽量克服条件上的困难,进行厌氧培养,以免遗漏厌氧菌食物中毒。

2.食物中毒的处理

(1)撰写食物中毒调查报告 食物中毒的调查资料,必须及时地整理出调查报告,避免资料散在参加者手中。书写食物中毒调查报告时既要注意调查报告的科学性,又要重视书写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的程序要求。

(2)追究中毒责任 追究食物中毒的责任时,现场调查笔录内容、发病单位人员的口述情况(尽量争取发病单位人的签名),都是行政处罚重要的法律根据,更应该注意收集。

(3)宣传工作 卫生部门在追究引起中毒的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之外,应该重视卫生宣传与指导工作,即向病人的家属及所属集体单位证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原因,指出仍然存在的隐患,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措施。

(4)整理调查资料 对食物中毒的调查资料整理、分析和总结,进行必要的报告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