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失踪的房屋引发家庭纠纷,妻子追求公正维权

失踪的房屋引发家庭纠纷,妻子追求公正维权

【摘要】:百思不得其解的韩秀娟,被警察打断了思绪。韩秀娟诉至法院,以丈夫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为由,要求判令张俊与刘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韩秀娟只能要求丈夫张俊赔偿损失,张俊承认欠妻子的,但卖房款已挥霍,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判决下来半月后,张俊毒瘾发作身故,韩秀娟的婚姻也因丈夫的死亡而终止。

关键词房屋权属

2017年秋天北方某市,正在公司上班的韩秀娟突然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说丈夫张俊被拘留了,需要缴纳罚款2000元。一开始,韩秀娟还以为是个诈骗电话,赶紧给丈夫打电话核实,哪知始终没人接听。韩秀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整个人开始慌乱起来,丈夫这是犯了啥事?

韩秀娟立马赶往派出所。警察把《行政处罚决定书》递给韩秀娟,看了处罚内容后,韩秀娟傻眼了。丈夫因为吸毒,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2000元。在来派出所的路上,韩秀娟想了很多种原因,就是没想到丈夫会因为吸毒被抓。吸毒是件可怕的事,一向洁身自好的丈夫怎么就突然吸毒了呢?他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自己怎么就一点察觉都没有?

韩秀娟请求见丈夫一面,在等待中想起了两人的过往,试图从中寻找一些蛛丝马迹。韩秀娟是一家培训中心的英语老师,收入颇丰,都市女白领。张俊,是一家外资医疗器械公司的销售代表,张俊为了提升职场英语能力,报了培训班,正巧成了韩秀娟的VIP学员,一对一辅导。张俊一表人才,幽默风趣,令韩秀娟产生好感,张俊对韩秀娟也是一见倾心,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结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了一套两居室。婚后张俊并不满足在单位拿死工资,打算出来创业当老板,可启动资金不足。于是,张俊提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办贷款开公司,挣大钱。一开始韩秀娟不同意,但经不住丈夫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答应了,贷了200万元,支持张俊创业。张俊从早忙到晚,公司渐渐有了起色,韩秀娟也有了身孕。韩秀娟幸福地憧憬着未来,如今丈夫却因吸毒被抓,韩秀娟实在无法接受。丈夫会不会是被他人陷害了?

百思不得其解的韩秀娟,被警察打断了思绪。张俊戴着手铐站在角落,非常愧疚地说:“老婆,对不起,我错了。为了谈业务广交朋友,参加各种饭局,结果交友不慎,一次在KTV,在客户和朋友的怂恿下,吸了毒,没想到就上瘾了。这次出来之后,一定会远离那些狐朋狗友和毒品,你一定要相信我!”听完张俊的解释,韩秀娟一句话也没说,伤心地离开了派出所。韩秀娟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吸毒的人,没想到竟被自己碰到了,还是自己的丈夫。韩秀娟感到恐惧和失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韩秀娟现在最担心肚子里的孩子,孩子将来会不会是畸形儿?会不会影响大脑发育?韩秀娟越想越害怕,最终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10天后,张俊拘留期满,回到家中,惊讶地发现韩秀娟肚子里的孩子没了。韩秀娟轻描淡写地向丈夫解释:我害怕孩子有问题,堕胎了。张俊非常气愤,动手打了韩秀娟,从此两人争吵不断。韩秀娟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张俊觉得两人还有和好的余地,没有同意。为了防止韩秀娟向法院起诉,张俊偷偷地把韩秀娟的身份证、结婚证都藏了起来。韩秀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拿着护照,独自一人去了国外。一方面想躲避丈夫;另一方面韩秀娟早有出国进修的打算。刚到国外那段时间,韩秀娟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催促她赶紧回国。韩秀娟不堪其扰,换了手机号码,自此再也没有丈夫的音信。

在国外的一年,韩秀娟冷静了很多,想回国看看张俊的情况再做决定。韩秀娟回到了国内的家,却惊讶地发现房门的锁已经换了,她的钥匙已经开不了门。就在这时,一个陌生男子从里面打开房门,探出头来说:“你在这儿鬼鬼祟祟地干吗呢?这是我家!”韩秀娟惊讶地说:“这明明是我的房子,怎么成你家了?”不一会儿,陌生男子拿出房本和合同说:“我叫刘新,这房子半年前就已经卖给我了。”韩秀娟觉得不可思议:“这不可能啊,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张俊怎么把房子给卖了!”韩秀娟连忙拨打张俊的电话,对方已经停机。张俊现在在哪儿?韩秀娟向亲朋好友打听了一番,最终在婆婆家见到了这个让自己又爱又恨的男人。此时的张俊瘦骨嶙峋,脸色蜡黄,已经患上了严重的肺结核,完全变了一个人,30多岁的壮年看上去像50多岁。张俊知道韩秀娟迟早会找上门来,承认了自己擅自做主把房卖了。他跟韩秀娟解释说:“我实在没办法,毒品这玩意儿一旦沾上,想戒掉太难了。我去过戒毒所,出来后很快又复吸了,每天开销很大,只好卖房,现在卖房的钱也花光了。”韩秀娟气得转身离开,她对丈夫张俊彻底失望了。

韩秀娟觉得这房子是婚后买的,虽然登记在丈夫张俊名下,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卖房给刘新,不构成善意取得。韩秀娟诉至法院,以丈夫擅自将夫妻共有房屋出售为由,要求判令张俊与刘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张俊擅自出卖房屋,韩秀娟能否追回房屋呢?买房人刘新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呢?

法院认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需要从三个方面判断:第一,受让房产时是善意的;第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第三,不动产已经登记。本案中,房产证登记在张俊一人名下,刘新购买房屋时张俊出示了妻子韩秀娟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并说明因妻子在国外读书不能到现场,已征得妻子同意并出示了授权书,足以使买房人刘新信以为真,买房人刘新属于善意,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办理过户手续,故刘新构成善意取得。

法点释义: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另一方能否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刘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了韩秀娟的诉讼请求。韩秀娟只能要求丈夫张俊赔偿损失,张俊承认欠妻子的,但卖房款已挥霍,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判决下来半月后,张俊毒瘾发作身故,韩秀娟的婚姻也因丈夫的死亡而终止。

案件感言:买房时查明房屋权属>>>

为了防止配偶一方擅自出售房产,建议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本。如果卖房没有经过双方一致同意,一方是难以办理过户登记的,买房人也难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

买房是人生的大事,购房者在买房时首先要查清楚所购房屋的权属,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的原件并到房管局现场核验房产证真实性,对于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存在纠纷未了结的房屋不宜购买。对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一定要双方签字或经过另一方同意出售授权;对于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交易时需查明卖房人的婚姻状况,如已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配偶一并签字。如已婚但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最好由配偶签字确认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最大限度地避免买房引发的权属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