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指引我走上革命的道路赵明坚1943年秋,我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继续在南宁广西省立女子中学升学,回到了家乡明江。在黄友生同志的指导下,我开始在劳动妇女中进行革命工作,把自己所知道的革命道理告诉最友好的姐妹,使他们懂得阶级和阶级剥削,懂得国民党反动派、地主恶霸、土豪劣绅是人民的敌人,也是妇女的敌人。......
2024-03-31
关键词收养送养
2016年3月的一天下午,王磊家中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开门一看,门外竟然是两位身穿警服的公安人员。两位警察出示证件后,说他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要求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王磊愣住了,自己一向安分守己,从来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怎么警察会突然找上门来呢?
王磊原本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出差时认识了妻子刘丽,两人一见钟情,很快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王磊从公司辞职,和刘丽一起在镇上开了一家店铺。白天小两口一起经营店铺,晚上回到家,刘丽在厨房做饭,王磊就开始数钱,结算当天的盈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随着小店生意越来越好,小两口的生活也越来越富裕,于是两人便计划要个孩子。可是,几个月过去了,刘丽始终没有怀孕,小两口望子心切,十分着急。在妻子的建议下,小两口来到医院检查,没想到检查结果竟然是妻子刘丽无法生育!这对于渴望孩子的小两口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小两口四处寻医问药,却总是失望而归。回家后看着妻子失落的样子,王磊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只能一边安慰妻子,一边想解决的办法。
这一天,王磊像往常一样来到店里,因为是工作时间,来买东西的人并不多,王磊闲来无事,便坐在店门口晒太阳。这时候,一对年轻夫妇从王磊面前经过,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孩。王磊看着别人可爱的孩子,想到自己无儿无女,心里十分郁闷。就在这时,王磊心里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既然妻子无法生育,可以在外面抱一个孩子回来啊。就算不是自己亲生的,但是从小养大,和亲生的也没什么区别。王磊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连忙回家告诉妻子。刘丽因为自己不能生育,心里一直对丈夫怀有歉疚,听了丈夫的打算,刘丽没有表示反对。可是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个孩子呢?
这个问题让王磊十分苦恼,他从小就住在镇上,很少有机会出远门,对外面的很多事情也是一知半解。对于怎么收养孩子,他心里并不清楚。就在王磊烦恼的时候,刘丽提醒他:你不是有一个表妹在城里打工吗?城里头人脉广,你让她帮忙问问。妻子的一番话提醒了王磊,对啊,自己的表妹张小玲前几年就去城里打工了,她从小就和自己关系不错,一定愿意帮忙。
王磊二话不说,赶紧联系张小玲。张小玲听到表哥想收养一个孩子,当场表示: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我一定帮你留意。听到表妹同意帮忙,王磊顿时松了一口气。过了没几个月,王磊就接到了张小玲打来的电话,只听张小玲高兴地说:表哥,你托我办的事有着落了!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家里困难,养不起孩子,想把两岁的女儿送人。王磊听了十分高兴,没想到自己托表妹的事这么快就有消息了,连忙表示感谢。只听张小玲在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说:不过对方有一个要求,咱们得给人家4万元的“感谢费”。听到张小玲的话,王磊心里犹豫了一下,他隐约觉得,这件事似乎有些不对劲,但对孩子的渴望让他并未多想,很快答应了对方的要求。看到表妹发来孩子的照片后,王磊将4万元打到了对方的账户。
2016年元旦,张小玲抱着两岁的娟娟来到了王磊家中,王磊看到小姑娘乖巧可爱,十分高兴,终于有孩子了!按照王磊的想法,接下来只要安心把孩子抚养大,等自己老了,就可以享受天伦之乐。没想到,仅仅两个月,警察就找上门来。王磊这才发现,自己突发奇想收养孩子的行为,竟然惹上了大麻烦。可当初表妹明明说过是直接和孩子父母联系的,没有告诉其他人,警察是怎么知道的呢?孩子亲生父母都同意了,难道这都不算收养?
法律链接>>>
● 收养关系的成立
收养法第十五条(节选)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这报警的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母亲——陈敏,陈敏将孩子送人后,十分后悔,为了找回孩子,她来到公安局。面对警察的追问,陈敏慢慢说出了自己结婚、生子、把孩子送人的经过。
陈敏生在农村,家中生活拮据,初中毕业后来到城里打工。虽然挣得不多,但每个月都会攒一些钱寄回家。不久,陈敏与李伟军相识,两人因为经历相似,有很多共同语言,经常聚在一起聊天。李伟军虽然文化不高,但身材高大,又很会哄人开心,这让陈敏心生爱意。陈敏心想自己背井离乡一个人在外打工压力很大,也很孤独。如果能有一个像李伟军这样的男人照顾,会轻松很多,温暖很多。有了这样的想法,陈敏开始有意无意地向李伟军表达自己的好感,而李伟军对陈敏虽然称不上有多喜欢,但在外漂泊闯荡多年的他心里也很清楚,像陈敏这样的女孩儿才是适合自己的,所以他并没有拒绝陈敏的追求。
很快,两人就恋爱结婚了,但婚后柴米油盐的生活并不如陈敏想象的那么幸福。两人文化水平都不高,只能挣些苦力钱,婚后生活十分拮据。婚后,陈敏才发现丈夫李伟军常常在外打牌赌钱,这让陈敏对这段婚姻更加失望,两人的感情也远不如婚前甜蜜。后来,陈敏生下女儿娟娟后,为照顾女儿,待业在家,家中一切开销都依靠丈夫李伟军微薄的收入。女儿出生后,李伟军经常不回家,越发沉迷于赌博,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艰难。两年过去了,陈敏虽然对丈夫有种种不满,但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心里很高兴。在她心中,虽然家里并不富裕,但一家三口在一起,生活也算圆满。没想到的是,就在陈敏对未来充满期待时,变故发生了。这一天,李伟军回到家,脸色十分难看,陈敏上前询问。原来,李伟军在外面欠了一笔赌债,一共有3万多元,现在对方催得紧,让一周内必须还钱。听到李伟军的话,陈敏心里一惊,丈夫好赌,自己早就知道,可家里经济困难,从哪儿弄这么多的钱啊!3万元对有些家庭或许不是一笔大数目,可是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陈敏心里着急,便责怪丈夫说:你明知道家里拮据,出去赌钱也就算了,还欠下这么多的赌债,你让我们娘儿俩怎么生活?以后还怎么过日子?听到妻子的责骂,李伟军也急了:你还好意思说我!要不是你非要生孩子不可,咱家至于这么困难吗?你天天在家待着不挣钱,家里的开销都要靠我一个人,你现在还来指责我?我告诉你,要么赶紧想办法还钱,要么就离婚,你自己带着这个累赘过吧!听到丈夫这么说,陈敏心中十分难过。现在孩子还小,如果离开丈夫,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生活。可是丈夫现在欠下这么多钱,怎么才能还清呢?
就在两口子吵架的时候,屋里传出了娟娟的哭声,陈敏连忙进屋,抱起孩子。李伟军看着妻子怀中的孩子,灵机一动,他突然想起不久前和一位朋友张小玲聊天时,张小玲曾说起老家表哥想收养孩子的事。李伟军心想,如果自己把孩子送人,顺便再要些钱,问题不就都解决了?想到这,李伟军来到妻子身边说:陈敏,你看,咱们家自打生下这孩子,几乎每个月都入不敷出,现在又欠下这3万多元,怎么也还不上啊。不过现在,我倒是有一个主意,不仅能还上这笔钱,还能改善咱们的生活。听到丈夫的话,陈敏抬起头,忙问道:什么办法?你快说。李伟军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不如我们把孩子送出去,再要一笔钱,事情不就解决了吗。陈敏瞪大双眼,高声说:你说什么?你要把孩子卖了?这可不行,就算再困难,那也不能卖孩子啊!李伟军耐心劝道:不是卖,是送养,这孩子现在对咱们来说就是一个累赘,而且像咱们家这种情况,孩子跟着咱们也是受苦,还不如给她找个好人家。陈敏扭过头生气地说:你不要再说了,这是我的女儿,我不会让别人带走她的!李伟军见妻子不答应,愤怒地说:如果不同意,那咱俩就只能离婚了,而且我欠的债,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也得跟着一起还。陈敏见丈夫拿离婚威胁,开始动摇了。对陈敏来说,过去独自在外面闯荡,日子太艰难了,虽然与丈夫结婚后日子并没有多么富裕,但好歹有个家遮风挡雨。即使陈敏心中对丈夫有诸多不满,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他离婚。尤其现在自己还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一旦离婚,不仅要面对父母的质问,还要承担远比以前更大的生活压力。想到这儿,陈敏退缩了,她自认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去承担单亲母亲的责任。她安慰自己,也许丈夫说得没错,孩子跟着自己也是受苦,倒不如让她去跟着别人享福。所以,在丈夫的坚持下,陈敏没再阻拦,任由丈夫将孩子带出了家门。其实李伟军早就答应了张小玲,在收到王磊夫妇打给他的4万元钱后,抱走孩子交给了张小玲。拿到钱的李伟军还上了赌债,也没再提离婚的事,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可在陈敏心里,始终无法放下对女儿的思念,她总是在想女儿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有没有哭着找妈妈……陈敏越想越痛苦,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女儿的哭声,甚至梦到女儿长大后,知道自己抛弃了她,上门指责。陈敏几次从噩梦中惊醒,对女儿的思念让她越发憔悴,她开始后悔当初默许丈夫将女儿送人的决定。
2016年3月的一天下午,陈敏在收拾家中旧物时看到了自己在怀孕期间给女儿做的小布鞋,因为孩子长得快,穿了没多久就被压在箱底。看着这双小鞋子,陈敏回忆起怀女儿时心里的期待,以及女儿出生后一点点长大的样子,想到了和女儿相处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日夜煎熬的陈敏再也无法抑制对女儿的思念,她失声痛哭,决定要找回自己的女儿。可是怎么才能找到女儿呢?当初一直都是丈夫在与对方联系,自己手里并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这可怎么办?现在丈夫在工地上干活,女儿送人后,陈敏几次跟丈夫打听女儿的下落,丈夫都不肯告诉她,而且警告她不要胡来。陈敏几番思索后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孩子找回来,她瞒着丈夫,来到了公安局。
警察接到陈敏报警后,来到李伟军打工的地方,将李伟军带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警方从李伟军的陈述中发现,这看似单纯的案件背后竟然另有隐情!陈敏是非常传统的女人,一直渴望有一个孩子,认为有了孩子,自己的家才算完整。可是,每当她和丈夫李伟军提起想要孩子,李伟军总是不予回应。李伟军认为,他和陈敏二人在城里打工收入并不宽裕,如果生了孩子,只会让家里的生活更加困难。而且在他看来,养孩子是一件非常麻烦、成本很高的事情,不如自己这辈子过好就行了,所以对于陈敏的要求,李伟军始终置之不理,这让陈敏十分痛苦,工作时总是心不在焉。
而这一切都被陈敏的同乡工友胡大海看在眼中。胡大海几个月前来到陈敏所在的单位打工,因为两个人是同乡,平时比较聊得来。几个月的相处让胡大海的心里对陈敏产生了好感,可是几次表白都被陈敏拒绝。陈敏说,我是有家庭的人,我们只能是同事,不可能谈别的。但胡大海是30多岁的单身汉,屡次被拒绝仍然不死心。见陈敏最近总是情绪低落,胡大海借口放松心情把陈敏约了出来。在与陈敏交流的过程中,胡大海慢慢了解了她的心事,并轻声安慰。胡大海的体贴让陈敏渐渐放松了警惕,想到婚后生活中的种种烦恼,陈敏不禁流下了眼泪,胡大海乘机将陈敏搂入怀中,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不久,陈敏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她心里清楚,自己不应该留下这个孩子。可一直以来,她都十分渴望能有一个孩子。这毕竟是自己的骨肉,陈敏实在不忍心将孩子打掉。考虑再三,最终决定保住这个孩子,怀孕的事情陈敏并没有告诉胡大海,也不打算以后让胡大海知道,陈敏逐渐冷淡与胡大海的关系。5个月后陈敏担心被同事发现怀孕,主动离职,彻底断了和胡大海的联系。她不希望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也不希望任何人打扰她的生活。
陈敏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可以翻篇了,开始安心养胎,并在心中规划着孩子出生以后的生活。可没想到,胡大海并不听陈敏的话,更未从此断绝联系。相反他经常给陈敏打电话、发短信,这让陈敏很是烦恼。孩子出生后,陈敏一边照顾孩子,一边还要应付胡大海,这让她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与此同时,李伟军也开始发现妻子不大对劲,往常自己回家,妻子早已将饭菜做好等着自己,可最近妻子常常忘记做饭,而且饭菜的味道也是时好时坏,联想到妻子最近心不在焉的样子,李伟军心中产生怀疑。直到娟娟一岁半,有一天,李伟军在家休息,无意间看到了胡大海发给妻子的纠缠短信,里面的内容让李伟军气愤不已。难怪妻子总是恍恍惚惚,竟然背着自己和别人好上了!他看着躺在床上的女儿,怎么看怎么不像自己,心里产生了怀疑。他背着妻子,带着女儿到亲子鉴定中心做了鉴定,结果显示,娟娟果然不是自己亲生的,李伟军感到耻辱,回家和妻子大吵一架,甚至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可陈敏并不想离婚,她对这个家、对李伟军有感情,不想离开李伟军,况且一个人也无法把女儿抚养长大。陈敏跟丈夫解释,自己辞去工作就是想断绝和胡大海的联系,是胡大海一厢情愿纠缠自己,辞职后就一直没有见过面,以后也不会跟他有什么瓜葛。陈敏苦苦哀求丈夫,原谅自己,只要不离婚,什么都可以答应。恼羞成怒的李伟军离婚不成,越发沉迷于赌博,他把愤怒都发泄在牌桌上,直到欠下3万多元的高额债务。
面对警察,李伟军声称,自己原本就不想要孩子,如今这个孩子还不是自己亲生的,那自己就更没有理由抚养她,反正孩子跟着自己也是受罪,倒不如找个好人家,就算自己要点钱,也是理所应当的。在李伟军看来,把孩子送走,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做法。这样一来,自己既可以摆脱这个小累赘,又能还上欠下的赌债,同时也是对妻子出轨的惩罚。而软弱的陈敏因为心中有愧,加上不愿意面对外界的种种压力,也只能默认了丈夫的要求。
最终,检察院分别以李伟军、陈敏涉嫌拐卖儿童罪,王磊、刘丽、张小玲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陈敏辩称,孩子是自己亲生的,没有拐卖行为,自己是在丈夫的要求下不得不把孩子送人,因此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而王磊夫妇也声称自己只是收养孩子,双方自愿并不构成犯罪。那么陈敏、王磊夫妇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法点释义:民间送养、收养的性质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由此可见,区分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与民间送养行为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审查是否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主要注重以下几点进行综合判断:审查送养人送养子女的背景及原因;审查送养人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金额;审查送养人是否关注收养人的收养目的以及抚养能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能力,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法院认为,虽然李伟军、陈敏夫妇名义上是将娟娟送养他人,但实际上二人并非因生活困难无力抚养,而是为了偿还大额赌债,借送养之名将娟娟出卖非法获利,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罪。而对于王磊夫妇以及中间人张小玲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其主观是否明知娟娟是被拐儿童,虽然辩称是收养,但并未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其所支付的费用已经远远超过“感谢费”的范畴,因此,应推定其明知对方属于贩卖儿童的行为而购买,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最终,李伟军、陈敏因犯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磊、刘丽、张小玲因犯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判决下来后,陈敏十分后悔,欺骗丈夫生下和别人的孩子,本身就是对婚姻的背叛,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悲剧的发生。李伟军虽然不是孩子的生父,但毕竟与孩子存在两年的养育之情,无论是从情理还是法理的角度,李伟军都不应将孩子当成商品进行买卖。为人父母,是世间最快乐,也是最艰难的事情,陈敏和李伟军的生活的确不易,但无论遇到再多的困难,也不能任意践踏孩子的人身权利,正如里根所说:“任何一个孩子因死亡、离婚、被抛弃而失去父母,永远是个悲剧。”对孩子负责,这不仅仅是为人父母最基本的素质,更是对生命和人权最起码的尊重。
案件感言:合法收养>>>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认为收养就是所谓的把别人的孩子领回家自己来养。当然,可以这么通俗的理解,但依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就必须收养人和送养人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需要办理合法收养的手续。被收养人为以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为以下公民、组织: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党指引我走上革命的道路赵明坚1943年秋,我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继续在南宁广西省立女子中学升学,回到了家乡明江。在黄友生同志的指导下,我开始在劳动妇女中进行革命工作,把自己所知道的革命道理告诉最友好的姐妹,使他们懂得阶级和阶级剥削,懂得国民党反动派、地主恶霸、土豪劣绅是人民的敌人,也是妇女的敌人。......
2024-03-31
从上可见,王韬已经清楚地看到"徒变器物"并不能将中国带入现代化的富强之境;只有进行深层次的政治变革,挽回民心,才能真正使中国与西方并驾齐驱。据统计,1840 年在道、府、州、县四个层级的地方官中有29%的人是靠捐纳得到官职的;1871 年这一数字猛增到51%。......
2024-08-06
但我们更应当知道是教师主宰了教育的未来。简而言之,教师一直都承担着为时代教书育人的历史重任,承担着孕育王者灵魂的伟大使命!可以说,教师是培育王牌学生的重要基石,教师是学生走向王者本位的登天之梯。教育实践的修正、教育事业的进步和跨越,都无法离开王者之师的大气引导。这同样离不开教师的引导与激发。这样的教师一定是一个有着仁者胸怀的人。......
2023-11-22
现詹汉丁依据《返还股权转让款协议》主张被告王荣杰返还股权转让款,并承担利息及违约金,王荣杰、王晓林及苏溧公司抗辩《返还股权转让款协议》未成立、生效。基于詹汉丁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解除,并要求王荣杰返还300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3-07-30
为了表彰悼念为革命牺牲的死难烈士,上海市总工会追认王金有等烈士为“商务七烈士”“无产阶级革命先锋”。王金有自幼父母双亡,由叔父王裕财抚养成人。王金有16岁时,由他介绍,进入上海商务印书馆的宝山路印刷所,从事排字工作。1927年3月21日,王裕财夫妇得知金有牺牲的消息,悲痛欲绝,不顾一切去现场收殓。2015年,北仑区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大小组见王金有烈士的墓面临坍塌,于是发起重建烈士墓。......
2023-09-27
试制卡动器的特殊任务最终落在王崇伦所在的工具车间。半个月后,双颊凹陷的王崇伦把特殊工具胎的图纸展现在车间领导面前。在车间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几天之后,一个长达500毫米,直径200毫米的工具胎安置在王崇伦的刨床上。凭着万能工具胎,在同时间赛跑中不断创出奇迹。1953年,他完成了4年又17天的工作量,被评为鞍山市工业特等劳动模范,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从此,王崇伦以“走在时间前面的人”誉满中外。......
2023-07-31
八月下旬,市石化贸易供销公司经理刘军被正式逮捕了。他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刘军,原是北京市的一名下乡知青,回城后当过司机。报社记者,是一项崇高的职业,被称为“无冕之王”,受到社会的尊敬。记者—经理—囚犯,在到深圳不足两年的时间里,刘军从一个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无冕之王”,跌落到金钱的深渊,成为向人民负罪的人。......
2023-10-20
2016年5月7日晚,雷洋于市郊某处被邢某某等人怀疑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警察对雷使用手铐、殴打等手段,最终致其死亡。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共利益抗辩事由可能成为影响司法独立的借口,进而可能会危害司法的公正审判。......
20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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