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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安的心情:他悄悄改变了一项协议

【摘要】:马娟忐忑不安的心情仍旧没有平复,要说和李彪结婚也有七八年了,从没有吵过架,丈夫这几年开饭店赚的钱也都交给自己管理,一直觉得挺幸福,没有看错人。马娟听到李彪的解释,貌似也有一定的道理。马娟一直很信任丈夫,怀孕之前经常去饭店帮忙,有了孩子后就很少去了,除了工作就是照顾家,照顾儿子,饭店里的情况越来越不掌握。

关键词分手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敲诈勒索罪

2018年春节前夕,家住南方某市的马娟刚一下班,像往常一样直奔幼儿园接儿子,到了家门口却意外地发现门旁边放着一个大纸箱。马娟纳闷,这几天也没在网上买东西,哪儿来的快递?快过年了,会不会是谁送来的礼物,看家里没人就放在门口了?马娟仔细看了看,箱子上面也没有写收件人和寄件人,这来历不明的纸箱让马娟感到有点莫名其妙。马娟小心翼翼地将纸箱搬到家中,打开一看,差点没吐出来,里面竟然是一只开膛破肚、血肉模糊的死狗,死相非常狰狞!儿子在旁边吓得哇哇大哭。大过年的,这么恶心的东西是谁送的?到底想干什么?

马娟壮着胆,盖上纸箱,慌慌张张地给丈夫李彪打电话,说家里出事了,让他赶快回来。李彪在市中心开了一家饭店,离家大概半小时车程,接到妻子的电话后立马放下手头工作回家。李彪一进家门,也被这恶心的“礼物”给吓了一跳,立马把这令人作呕的东西扔出家门,然后抱住老婆和孩子,不停地安抚他们不要害怕。马娟对丈夫说:我在图书馆当管理员,整天跟书打交道,没有招惹过任何人,这事肯定跟我没关系,可能是冲你来的。你是不是在外面得罪了什么人?结了仇?人家报复你?李彪不以为然地说:肯定是有人搞错了,也说不定是哪个精神病搞的恶作剧,这不也没写名没写姓吗,你怎么就说是冲我来的呢?以后门口的东西不要往屋里捡。李彪安抚好老婆和孩子,又匆匆回到了饭店。对于开饭店的人来说,晚上比白天忙,又赶上快过春节,迎来送往的更忙。马娟送走了丈夫,锁好门,给孩子做了些吃的,把孩子哄睡后,自己却怎么也睡不着,一闭眼就是纸箱子里那只面目狰狞的死狗!

第二天,马娟头昏脑涨地到单位上班。中午吃饭的时候,马娟接到了房产中介打来的电话:马姐,您看中的那套学区房,房主现在着急用钱,同意降价了,您要是买的话,抓紧啊!马娟喜出望外,孩子已经3岁了,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几年她省吃俭用,就想买这个位置的学区房。马娟在电话里爽快地答应:买,买,买,我现在就回家取钱把定金交了。马娟请了半天假,火速回到家中,她一周前就从银行取了20万元现金,放在卧室的衣柜里,就是准备交定金的,因为价钱一直没谈拢,所以就没交。马娟进了家门,打开衣柜,却惊讶地发现20万元现金不见了!她左翻右翻,还是没找到。明明就放在衣柜里啊,除了丈夫,没其他人知道这笔钱啊?家里的门也是锁着的,窗户也是关着的,不像是进小偷了,这钱去哪儿了呢?难道被丈夫李彪偷偷挪用了?饭店早就步入正轨,要说李彪不会动家里的钱,而且李彪也没有啥不良嗜好。马娟越想越不明白这钱怎么就没了。

为了查清20万元的去处,马娟拨通了丈夫的电话,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有没有动过衣柜里的钱?那20万元钱没了?李彪不紧不慢地说:你别着急,那20万元我拿去投资理财了,回报率挺高的,将来一定给你个惊喜。马娟一听就生气了:这钱不是商量好给孩子买学区房的吗?你怎么不跟我商量就拿走了?你赶紧把钱拿回来,现在房主降价了,再不买就被别人买走了!李彪不耐烦地说:买房的事不急,现在店里正忙,晚上我早点回家跟你细说。说完就把电话挂了。马娟忐忑不安的心情仍旧没有平复,要说和李彪结婚也有七八年了,从没有吵过架,丈夫这几年开饭店赚的钱也都交给自己管理,一直觉得挺幸福,没有看错人。

想当年,马娟与李彪是高中同学,李彪是个帅小伙,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追女孩很有一套。李彪没考上大学,去技校学厨师。马娟读的大专,毕业后到图书馆当管理员,工作非常稳定。李彪学习不行,学烹饪却是有模有样,参加烹饪比赛还拿了奖,所以毕业后就有大饭店主动聘请他当厨师。李彪家里“一穷二白”,和马娟谈了三年恋爱,要说早该修成正果了。可是没钱买房子,马娟的父母最初没有答应这桩婚事。马娟想办法说服父母,只要人好肯干,日子总会好起来的。马娟的父母也看出来了,女儿是非李彪不嫁,马娟是独生女,父母的掌上明珠,做父母的当然希望女儿嫁个条件好点的,可是拧不过女儿,也只好尊重女儿的选择。马娟的父母为了成全女儿,还把一套两居室腾出来给两个年轻人当婚房。婚是结了,野心勃勃的李彪却不甘于再给别人打工,想自己创业开饭店,马娟也全力支持,甚至把父母的房子拿去抵押贷款,投到饭店里。第一年算是还上了贷款,打了个平手,第二年才见盈利。好事成双,在饭店开始盈利的这一年,马娟怀孕了,两人有了儿子。虽然李彪仍旧每天忙饭店的事,马娟也没有抱怨,感到日子过得很踏实很幸福。儿子3岁了,李彪赚的钱,全交给家里,终于可以考虑买套学区房了。这衣柜里的20万买房钱李彪怎么擅自做主投资去了呢?马娟头一次因为钱的事跟李彪生气,晚上把孩子哄睡了,李彪还是没回来,马娟就打电话催他回家说清楚。

直到晚上11点,李彪才一脸疲惫地回到家中。在马娟的追问下,李彪从兜里拿出一份合同的复印件,递给了马娟:最近有几个哥们儿在搞P2P,挣了不少钱。年化收益率能达到20%,这可比放银行合适多了,咱不也有房住吗?我看这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好好利用起来。学区房的政策也在变,等几年后咱孩子上学,说不定就没有学区房这一说了,你听我的没错,没必要花大价钱买学区房。马娟听到李彪的解释,貌似也有一定的道理。已经半夜了,马娟昨晚就因为狗的事没睡好,今天因为钱的事提心吊胆了一天。知道了20万元的具体下落,就没再争辩,倚靠在丈夫身旁睡着了。

日子照旧这么过着,马娟的心中却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家里边都是她管钱,对于理财也多少懂一点,这几年有些P2P公司资金链断了,跑路的也不少,丈夫会不会受骗上当呢?她找出李彪给她的那份合同,在工商局的网站上查询这家P2P公司,发现这家公司半年前就已经被吊销停业了,这是一份假合同!是李彪被骗了,还是他故意拿一份假合同来骗自己?如果真的是骗自己,那么李彪在掩盖、隐瞒什么呢?马娟对李彪的话半信半疑,前一天莫名其妙收到死相狰狞的狗,第二天衣柜里的20万元不翼而飞,这两件事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怎样才能找到线索呢?

马娟一直很信任丈夫,怀孕之前经常去饭店帮忙,有了孩子后就很少去了,除了工作就是照顾家,照顾儿子,饭店里的情况越来越不掌握。李彪每月往家里交两三万元,她也挺知足,这不,这几年也攒下不少钱了。最近发生的这些事,马娟总觉得哪儿不对劲。这一天,她没打招呼,中午从单位打车去了饭店,想从饭店里寻找蛛丝马迹。一进饭店,马娟就发现不对劲。饭店正中央原来摆着一个瓷做的招财猫不见了。马娟背着李彪悄悄地问打扫卫生的阿姨,老人家摇摇头说,几天前服务员刘芳带着她哥到饭店里大吵大闹,把招财猫给砸了,把桌子也给掀了,客人都不敢进来。马娟追问老人家,刘芳为啥来闹?老人家摇头不言语,店里其他认识马娟的人也都躲躲闪闪,马娟感到气氛很诡异。

说起刘芳,马娟还有点印象,一个胖乎乎的农村姑娘。是在马娟怀孕那年招进来的,当时店里缺人手。马娟很早就听李彪夸刘芳能干,能张罗,接待顾客非常热情。要说也在店里两三年了,是欠她工资了?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到店里闹事呢?那只寄到家中的死狗会不会也是刘芳干的?

马娟的心里越来越不平静,她想知道事情的真相。晚上睡觉前,马娟忍不住问李彪关于刘芳砸店的事。李彪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刘芳辞职欠她点加班费,没给她,她就不干了。把她哥叫来闹事,后来发生冲突,她哥就把店砸了。事情我已经处理好了,你就不用操心了,别大惊小怪的,早点睡吧!马娟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想想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事,她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丈夫却打起了呼噜。就在这时,马娟听到丈夫的手机响了一声,是谁在深更半夜发微信呢?马娟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然是丈夫的一张裸照!紧接着又发来一行字:30万元,一分钱都不能少!你给了20万元,还差10万元,如果明天收不到,这张照片就会出现在你老婆的图书馆里!马娟赶紧把酣睡的李彪叫起来,生气地质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刘芳怎么会有他一丝不挂的照片?李彪支支吾吾地看着手机,看再也隐瞒不下去了,终于跟马娟说出了真相。

原来,事情发生在马娟怀孕那段时间。马娟怀孕以后两人开始分床睡,李彪白天在饭店辛辛苦苦忙一天,回到家马娟总是冷冰冰的。李彪觉得老婆对他越来越冷淡,尤其孩子出生后,马娟眼里只有孩子,给李彪留下的总是熟睡的背影。李彪在家里越来越不被老婆关注,沦为“二等公民”,对李彪来说,家成了一个只是用来睡觉的地方。当时,店里的服务员刘芳20岁出头,热情体贴、充满活力。刘芳能看出李彪心中的失落,时常在工作之余讲段子逗李彪开心,生活中也积极主动关心他。面对刘芳的投怀送抱,李彪采取了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原则。最初的一段时间,李彪感觉新鲜刺激,给刘芳一些小恩小惠,刘芳也容易满足,一有机会,两人就在一起寻欢作乐,就这样持续了两年多。在农村,23岁的刘芳已经算大龄剩女了,家人开始不断催婚。刘芳想和李彪光明正大地在一起,要求李彪和妻子离婚。李彪深爱着妻子和儿子,他觉得自己只是因为寂寞才和刘芳走到一块儿。可是后来,刘芳越来越咄咄逼人,不再满足于小恩小惠,要谈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要跟父母家人介绍她在城里的男朋友——李彪,不想再鬼鬼祟祟地做地下情人。当刘芳提出这些要求的时候,李彪明白,自己做不到,不可能满足刘芳,因为妻子马娟有恩于他,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离婚,平心而论他更爱自己的妻儿。李彪出轨之后,内心也很愧疚,有了孩子虽然少了浪漫,其实柴米油盐就是婚姻本来的面目,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李彪果断决定与刘芳分手,回归家庭。但是刘芳却不依不饶,多次向李彪索要分手费,而且不择手段,甚至送了只开膛破肚的死狗进行恐吓。刘芳威胁他说已经知道家里的住址,如果不给钱就把事情闹到家里。

第二天,刘芳带着她哥到饭店闹事,要李彪赔偿30万元分手费,李彪害怕闹到家里,就把家里那20万元给了他们,没想到还没完没了!李彪乞求妻子的原谅,马娟知道真相后感到无比痛苦,万万没有想到曾经海誓山盟的李彪竟然会背叛她、背叛他们的婚姻,亲朋好友眼中的美满婚姻竟如此不堪一击。马娟顿时感到很难受,就像吃了只苍蝇,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那20万元可是婚后开餐馆挣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是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刘芳索取这20万元并无法律依据,马娟有权要求刘芳返还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链接>>>

●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将婚姻法关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刘芳也太嚣张了,欺人太甚,这是赤裸裸的敲诈。事已至此,纸终究包不住火,李彪也没什么好怕的了,大敌当前,一致对外。夫妻俩一致认为,准备证据,天亮了就去报警,否则,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安生。

那么,刘芳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呢?警方接到李彪的报案,传唤刘芳和她的哥哥刘虎。刘芳似乎有备而来,她不慌不忙地拿出一份“和解”协议给警察。刘芳说,这是李彪自愿给她的分手费30万元,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还有李彪按的手印,兄妹俩不构成敲诈勒索。刘芳继续向警方解释道,她跟李彪好了两年多,这两年多,她无名无分,忍气吞声,每当父母亲朋好友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平时,李彪不让刘芳给他发微信、短信,只有在店里没人的时候,李彪才搭理刘芳。刘芳受够了这种憋屈的日子,认为李彪浪费她青春,浪费她感情,把她拖成了大龄剩女,于情于理李彪都应该赔偿她!刘芳越说越激动,认为自己犯的最大的错就是不该爱上一个有妇之夫,自讨苦吃。刘芳一想到李彪把店里的收入都交给他老婆,每天晚上又回家陪老婆,就嫉妒到充满仇恨,两人之间的关系根本无法继续下去,注定不会有结果。既然得不到李彪的人,那就要他的钱。刘芳跟警察强调,哥哥刘虎从小看不得她受委屈,完全是替她出气,这事跟她哥没关系。刘芳认为,她跟李彪“和解”协议达成的那一天,他们之间的事就已经彻底两清了,这事不犯法,双方自愿就具有法律效力,警方也没有权力抓人。那么,刘芳手里的这份“和解”协议是怎么回事?兄妹俩是否涉嫌刑事责任呢?

这还得看刘芳兄妹俩到底做了什么,通过还原事情的经过来分析。刘芳的哥哥刘虎,身材高大,脾气火暴,从小非常疼爱自己的妹妹,只要有人敢欺负妹妹,刘虎定会让他付出代价。刘虎得知妹妹的遭遇后,决定为妹妹出口气。刘芳觉得自己吃了亏,李彪必须赔偿她的青春损失!刘虎经过一番策划,先是暗中跟踪李彪,摸清李彪的家庭住址,然后弄只死狗吓唬李彪和他的家人。刘芳警告李彪,随时可以曝光他们的婚外情,给李彪施压。第二天刘芳就带着哥哥刘虎来到饭店,进店就砸。李彪一看来者不善,为避免更大损失,不得不服软,让兄妹俩到办公室心平气和地谈,同时打开了手机的录音设置,以防不测。到了李彪的办公室,刘虎让李彪老实点,拿出诚意解决问题,否则,那个开膛破肚的死狗就是下场。在刘虎的威胁下,李彪答应回家取钱,兄妹俩跟着李彪回家拿走了20万元,随后就拿出一份打印好的“和解”协议,上面写着:李彪自愿赔偿刘芳分手费30万元,用于补偿刘芳的青春损失。刘虎让李彪签字,李彪说没带笔当场拒绝了。刘虎一拳把李彪打倒在地,用刀划破他的食指,强行在“和解”协议上按了手印。临走时刘虎还放下话,30万元一分都不能少,3天内再付10万元。然后带着“和解”协议,扬长而去。平日李彪赚的钱全都交给了妻子打理,店里也没有多少现金,3天内李彪还真拿不出10万元,况且20万元他已经觉得被狠狠地宰了一刀,差不多是他大半年的利润,心不甘情不愿,甚至他开始觉得刘芳跟他在一起就是为了图他的钱,昔日的旧情荡然无存,两人从地下情人竟然演变成了仇人。既然事情已经败露,他决定向警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饭店被砸的录像、回家被迫取钱的录音等证据,要让刘芳兄妹这对恶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这样为所欲为。兄妹二人没想到李彪会录音,甚至报警,也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刘芳始终认为索要分手费属于民事纠纷,不应构成敲诈勒索罪。那么,对于刘芳兄妹的行为法院会怎么认定和判决呢?

法点释义:分手费>>>

索要分手费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有社会危害性。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关于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一般也不被法律支持。特别是涉及婚外情,如果一方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分手费,侵犯了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这种分手费的要求更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分手时,任何一方向对方索要分手费,通常不会被保护,因为现代民法认为,男女平等是基本原则,情人之间恋爱自由,分手自愿,这是基本的规则。此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主张权利。既然索要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那么一方不同意支付的情况下,另一方强行索要,或者以某种条件相威胁,胁迫对方就范的,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法院认为,刘芳、刘虎二人共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李彪索要分手费,被李彪拒绝后,采取砸店、发裸照、寄开膛破肚的死狗等手段进行威胁恐吓,使李彪内心产生恐惧后,最终交出20万元。刘芳、刘虎二人为了掩盖非法所得,又强迫李彪在事先准备好的“和解”协议上签字,被拒后,用刀划破李彪手指,在“和解”协议上强行按了一个血淋淋的手印。但是,这一纸“和解”协议并不能成为兄妹二人的护身符,因为“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在胁迫下达成的,并非双方自愿,无论是签了字还是按了手印,“和解”协议均可撤销。同时,刘虎、刘芳兄妹采用威胁、恫吓等手段强行索要分手费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刘虎、刘芳兄妹认识到错误后,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具备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刘虎以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刘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不翼而飞”的购房款虽然一分不少地回来了,但马娟却很难高兴起来,因为一直深爱的丈夫出轨了。在周围亲朋好友及同事面前也抬不起头来,她领着孩子回到娘家,闭门不见李彪。李彪深感愧对妻子,一再承诺日后一定加倍补偿妻子,但是他不知道妻子什么时候会跟他回家,什么时候会原谅他,一个人在家苦苦等待。破镜能否重圆,只有交给时间去回答。

案件感言:面对“分手费”的正确处理方式>>>

我国的婚姻制度坚持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每个人都应遵守社会道德底线,忠实于自身的婚姻。婚外情有悖于夫妻忠实义务,有悖于公序良俗。婚外第三者主张“分手费”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而对于双方都是单身,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一旦分手,昔日的至亲至爱变成了至疏至仇,他们之间的那些“旧账”该怎么算?能否主张分手费呢?首先,要明确的是,主张分手费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司法实践中有一方因某段情感关系产生人身方面的损害,比如,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导致患某种疾病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其次,如果双方就分手费自愿签订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双方不存在需要保护的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此类补偿协议已实际履行完毕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定有效。

分手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情。除了伤感,还有可能伤财。双方因分手撕破脸,矛盾不断升级为你死我活的斗争。截至目前,全国已经发生多起因为索要分手费,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的情况。其实,一段感情不在了,应该及时止损,好合好散,别让分手毁了后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