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保障知识资源配置的标尺,维护政治秩序

保障知识资源配置的标尺,维护政治秩序

【摘要】:通过知识产权法对知识进行产权分配能够增加社会中间阶层的收入[88],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出知识产权法的知识分配功能对社会秩序的作用,进而为政治统治提供了稳定基石。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的分配能力不仅体现了政治统治的欲望何在,更体现了政治体制的科学性与否。

资源得到公平分配是政治有序的前提,财产有助于稳定社会并阻止政治和社会动荡。[87]政治以法律为手段分配知识资源,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与社会持续发展。知识不仅在创新产出方面需要人们的付出,在传播、再利用方面同样需要人类智力或资本的投入。知识特别是创造性知识的重要性,决定了对这些内容的控制需要政治统治者介入。对知识享有控制权并许可知识的创造和传播,是政治竞争的内容之一。文明政治统治追求有序的知识控制与分配,以实现政治统治的稳定与稳固。

通过知识产权法对知识进行产权分配能够增加社会中间阶层的收入[88],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出知识产权法的知识分配功能对社会秩序的作用,进而为政治统治提供了稳定基石。多方位的不同特性决定知识的分配必须转向实质的平等公平,原因不仅在于知识对人类发展和进步具有关键作用,更在于平等在很多时候是要求同等待遇,而知识资源的分配却因不同社会群体而被区别对待。

对知识的分配,从政治学意义上来讲是有多种途径的,如国家可凭借武力、政治权力、交易权利,分别以战争税收、交易的方式来参与或主导。[89]作为权威性的分配,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相关价值,是对传统资源争夺中暴力手段的抛弃,其透明度及对公众的同等对待显现出实际的平等与公平。然而,政治权力意志及其执行反映了知识分配的本质[90]:为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现代文明国家及执政主体必须通过法律工具对知识进行体现其统治意志的分配。对知识产生的利益的分配及再分配,则以税收等杠杆协调工具为标尺。一般的政治主体均需以一定的传媒为其话语权的执行提供协助,因此,传播媒体对知识传播的权利也获得了一定的制度保护。科学技术作为政治权力控制内容之一,显现出知识对政治力量的影响。掌握核心科技是政治统治的利器之一,在以非暴力和知识经济、信息为核心的时代更是如此。

从传统上来看,政治直接作用于物质财产及知识,大多数时候通过暴力形式来实现,如皇权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模式。在现代政治文明体制下,政治不宜直接对知识进行暴力主义“拿来”样式的分配。为了政治统治的稳定及可持续性,必须通过法律制度及政策对知识予以规范性分配,而政治以某种形式参与或强调其在知识分配中的参与权是加强政治统治渗入知识分配的隐性手段之一。[91]这在当今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中体现得仍然较为明显。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的分配能力不仅体现了政治统治的欲望何在,更体现了政治体制的科学性与否。在皇权独裁的政治体制下,知识与创造知识的人一样,都被认为在为皇权“打工”,而统治者因为其所具有的权力则可以对知识创造成果坐享其成,创造出不符合皇帝意愿的“知识”或不慎侵犯了皇权禁忌的人还可能面临轻则被罚、重则丧命甚至株连九族的危险。对某类知识赋予产权的基础并不是保护这种创造,而可能是更好地协调政府的权力与某类群体的权力,在平等保护下的群体及其自治权在此过程中也被最终保护。[92]因此,知识产权法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之一,但是又没有完全脱离知识控制权[93]的政治学功能。

法律的规范性,特别是成文法国家法律的相对标准尺度的一致性,为社会程序正义提供了基础依据。基于政治无法直接作用于资源分配的考虑,选择法律作为中间工具也成为现代政治统治的惯常做法。法律制度下对知识的控制与分配,为政治统治提供了方便,并可能在集权国家被利用为主要服务于政治统治者的意志和利益的工具。这比起传统的皇权时代直接的“掠夺”模式,更显正当与文明。这种可以作为平等平衡标尺、资源分配平衡砝码的法律制度,无疑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治统治的有序性。有学者提出的超越正义、效率价值的社会和谐价值应当成为知识产权法的最终和最高价值的观点,[94]彰显出知识产权法维护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秩序的重要作用,并蕴含着知识产权法对统治秩序的有效促进,这或可成为当前知识产权法的资源配置功能的理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