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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的政治学特性分析

【摘要】:知识产权法中人权保障的挑战。因此,知识产权具有人权属性是知识产权法政治学属性的表现之一,对知识产权是否为基本人权的争议成为具化内容。可以说,某国的知识产权法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出该国对国民的自由保护程度。因此,知识产权法具有自由保护风向标的属性。知识产权法的政治学本质属性使政治主体成为知识资源的权威、合法分配的工具。

知识产权法作为对知识资源的分配机制,是政治价值的载体之一,是民众参与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国家社会治理的一个关键方面。同样,知识产品[81]及其所附属的产品给人们的基本生活带来的如生存权和发展权等人权的实现也是政治学属性维度体现。可以说,知识产品的复杂性、多重性与政治学的多维性、价值多重性相交,更体现出知识产权法政治学的属性之难辨。笔者尝试从以下几个层面对之予以分解。

知识产权法中人权保障的挑战。“人权”是政治化运作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更是确定政治与法律交叉中的伦理边界之准线。对于知识产权对人类发展的影响、知识产权是否是基本人权之一的争议,凸显出人权的内涵之复杂与多元。不同种类的人权、基本人权的位次在知识产权法范围内因知识产权是否是基本人权而将产生不同的结论。因此,知识产权具有人权属性是知识产权法政治学属性的表现之一,对知识产权是否为基本人权的争议成为具化内容。

集体形式的政治是知识产权法发展历史的亮点之一,集体政治决定了知识产权规则的方向。以游说为代表的集体形式的政治,对知识资源的分配与控制,逐步将知识的控制从国家类的公单位转向以公司、公司联盟为主的私单位,是集体政治的表现之一。知识产权法具有以集体形式政治为基础的必要性,其作为国家治理的一种工具是对知识控制的方式之一。故此,知识产权法具有政治学意义上的集体政治属性。集体政治属性如何确保正义,或需以民主为基础,这又与不同国家的国体、政体密切相关。

从古至今,国家对知识的创造与传播的控制往往与知识产权制度相关联,知识产权法更是一种政治和法律工具,彰显出国家对表达自由、对表达赋权和规范的模式选择。知识产权蕴含对人们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如发明)、经济自由(如商标等)的偏爱,其往往超越对这些自由的允诺。促进国家文化与科技进步、政治文明进步等为基础价值目标,并可能因对知识产权内容和范围的扩张与限制,而对调整人们自由程度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支持与控制机制。可以说,某国的知识产权法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出该国对国民的自由保护程度。因此,知识产权法具有自由保护风向标的属性。

唯一可以动员政治努力的问题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知识产权和非知识产权之间的边界问题。[82]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为了实现某种政治统治的目的,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对知识资源进行控制与分配。尤其是当今时代,知识产品已经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带来的规范效应制约着人们的基本生活。例如,与农民的粮食生产相关的植物新品种权、与人们接近作品相关的著作权、与致命疾病相关的药品专利权等,都与人们的基本需求密切相关。再如,与人们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专利、基因技术专利等,均与人们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如果说传统知识产权影响的是政治稳定性的话,那么未来的知识产权可能影响政治的控制力。知识资源的权力分配将影响政治统治的根基,从此角度讲,知识产权具有重要的稳固政治统治的属性。

从国际视野看,知识产权法也是国际政治工具之一,知识产权制度是实行政治制衡的工具之一。以知识产权规则带来知识政治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经常有的政治交往主要内容之一。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知识掠夺及高压政治挟制,迫使后者将知识通过知识产权法合法地转移给前者。这种政治的不协调和实际的不公平显现出国家政治主权弱化背景下,知识利益被知识产权制度这一政治工具不公平但合法分配的模式。非国家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及区域性国际组织,面对个体国家政治需求多元化带来的利益需求的不同,是否以人为本、服务于人类的共同发展抑或只是某类团体或群体的政治代表,值得审视。因此,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也值得质疑。近年来,非国家组织运作有效性减损,尤其是1999年以来多哈回合谈判(Doha round of WTO trade talks)停滞不前,其中最大的原因正是北半球发达国家(countries of the global North)与新兴工业国家(newly industrializing countries)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分歧与争议难以得到妥善处理。[83]这彰显了知识产权法的国际政治工具之属性。

知识产权法的政治学本质属性使政治主体成为知识资源的权威、合法分配的工具。知识从传统的完全共享化,到后来为了某种政治目的的控制,再到为了对知识发挥政治统治作用而赋予产权的权威资源分配,是一种变迁式的属性转换。知识产权法的诞生为知识的权威分配提供了一种非暴力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对知识的分配促进了政治文明进步,如何优化知识的分配,提升政治作用理性,是当前知识产权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知识产权法政治学属性的多元性,取决于知识创新形式及内容的广泛性。不同的知识创新内容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其政治学属性的多元性、多层性,体现出知识分配的复杂性及优化分配模式的重要性,而这必须寻求以正义为基础、以人类共同发展为目标、以理性政治为约束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