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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政治学研究内容及其意涵

【摘要】:基于以上研究思路及对相关问题的梳理,本书的主要内容为:第一,对知识产权法政治学分析方法的正当性阐述。该部分以知识产权法的激励理论为主要比较对象,探讨知识产权法政治学研究的优势及其局限性,进而论证知识产权法的政治学功能。因此,本书虽有统一知识产权法结构之名,实则某些地方具有“分知识产权法”内容之意涵。

基于以上研究思路及对相关问题的梳理,本书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对知识产权政治学分析方法的正当性阐述。该部分以知识产权法的激励理论为主要比较对象,探讨知识产权法政治学研究的优势及其局限性(其中包含知识产权法在政治学上的属性),进而论证知识产权法的政治学功能。

第二,结合现有理论与实践,揭示出扩张性知识产权在现实中的历程及表现,其中的“圈地”行为及对知识的“集权化”行为都在削弱知识产权法本身的政治学朴素价值。对商标法领域言论自由的扩张性解释,同样服务于知识产权的扩张及其中的霸权主义思想,这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所谓的“致力于”解决穷人贫困问题的地理标志等,实践也体现出知识产权扩张理念下对贫困地区知识资源的攫取,这些问题也相当严重。知识产权中的扩张不仅体现了知识资源分配规则中的不公平机会和程序,还直接影响了知识学习及对知识接近的差异化现实。

第三,从现实及相关理论来看,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上的发展先机为它们把控知识产权规则提供了基础,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全球收集信息并通过游说等方式影响其规则制定者,从而制定出对其有利的或者以其发展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规则。这是制约发展中国家对知识有效接近的重要障碍之一。从知识这一公共产品及对其人为制定的有限垄断来看,知识的多样化及人类共同发展理念之下的牺牲补偿理念、人权保障等价值应当超越知识产权这一“权利”,在某些场合对知识产权予以有限的限缩,以打破知识产权逐步扩张带来的知识接近障碍造成的人类发展困境。

第四,国际层面的知识产权制度形成是发达国家有效“输出”、发展中国家有效“输入”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与知识产权国际秩序形成了较为强烈的竞争态势,这种态势是“霸权主义”作用的结果。但是,随着自由贸易协定的流行及某些发达国家在相关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上的“黏性”松动,未来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形成、知识产权国际秩序的构建可能会有“双刃剑”效果,也即过去TRIPs协议对国际知识产权“一刀切”的做法或许存在一定的民主不足问题,但是自由贸易规则的流行做法或许并不比“一刀切”的做法更民主,其中的博弈悬殊地位或许将产生更多的知识接近失衡、知识资源分配差异化严重等问题。

第五,为解决知识产权扩张及其导致的知识控制权集中化带来的人类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必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之下的政治认知共识,并从知识民主化路径予以解决。为了达到此目标,必须在知识产权事务治理中明确政府的角色,协调中央与地方在知识产权事务治理方面的功能衔接,构建参与式民主的知识创新和利用秩序。在未来的绿色政治生态环境预期之下,应对相关的理念给予足够的重视,构建以知识民主化为目的的知识产权民主化路径。

特殊说明:由于“知识产权”词语本身和内容的庞杂性及易变性(variegated),[7]在本书撰写过程中,有些政治学分析适合集中讨论的则集中讨论,否则分别列明进行讨论。因此,本书虽有统一知识产权法结构之名,实则某些地方具有“分知识产权法”内容之意涵。除特殊说明之外,知识民主化、知识控制权、知识资源的分配等中的“知识”指的是知识产权语境下的知识,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中的“知识”内涵一致。这也并不否定知识产权语境之外的知识所产生的政治学问题,但是其并不是本书研究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