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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叙事视角,重新审视作文

【摘要】:题目要求从学过的小说中选择一篇,改变原来的叙事视角,换成另一个人物的口吻来讲述这个故事。习作例文《故乡》改写我是闰土。我开始变得颓废,每天醉酒,昏天暗地。于是,我给哥哥写了第二封信。他十分慷慨地给了我十个铜子作为小费。(程静蕾)教师评语小作者试着从于勒的角度来改写原文,努力改变人们一般意义上对于勒的那种败家、无能、苟活的简单平面的印象。(郑文礼)《故乡》改写迅哥儿回乡前几日,老太太就通知了闰土。

题目要求

从学过的小说中选择一篇,改变原来的叙事视角,换成另一个人物的口吻来讲述这个故事。不少于600字。

写作提示

1. 可以改写小说的片段,也可以改写全篇。

2. 叙事要清,注意人称和语言风格的统一。

3. 改写后在小组内交流,看看谁的改写既忠实于原作,又新颖有趣。

习作例文

故乡》改写

我是闰土。

那天我听说他回来了……他穿着一件厚厚的棉衣,靠在躺椅上,桌上放着茶,还冒着热气。他是老爷,但却不是我记忆中的迅哥儿了。他还是一样,一对横眉,一撇竖字须,还有——那锐利的双眼。

不是他变了,或许,是我变了吧……

我按住内心的一番波涛汹涌,想开口和他打个招呼。我张开双唇,想要吐出几个音节,却感觉像喉咙被哽住一样,怎样都说不出话。我该说什么?迅哥儿?还是老爷?

迅哥儿,不,老爷先说话了。他剑眉上扬,惊喜地看着我:“啊!闰土哥,——你来了?……”

我看着他的双瞳,那里总闪着异样的光彩。那双眼睛像一个巨大的旋涡,把我吸进了几十年前:“管贼么?”“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他不咬人么?”“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闰土,我们一起去捕鸟吧!”“别急,再过些日子”……

我真想永远永远沉浸在这些回忆中,永远永远……我猛然被震了出来,他的眼中还是闪着光芒,喜悦激动的神情像极了田间那个与我欢乐的少年。我一定没有当年那样的风采了吧……

望向了他,我沉默了许久,然后,我挺直了弓着的腰板,叫道:“老爷!”

我微微抬起了头,望向他的双眼,他的眼神里仿佛写满了不可置信和悲悯。我试图走进他的双眼,却发现眼前只剩下一片灰白,绿色的瓜没了,银色的项圈没了,那双扑棱扑棱的双眼也没了……我感觉自己的鼻尖有些发酸。回过神来,他的双眼又回到了最初的那样,锐利,又沉静。我也许是出现错觉了吧……

我没有叫错,几十年过去了,闰土再也回不去了,而迅哥儿也再也回不去了。

我想,这世道变了,我们也变了,一切的一切,都变了……

老爷……(袁 梦)

教师评语

作者采用闰土的口吻来改写《故乡》中“我”与闰土二十多年后重逢的片段,在符合原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联想和想象,添加了对“我”的外貌和神态描写,较好地表现了“我”这个进步知识分子的形象,也着重添加了闰土的心理描写。富有层次感的心理活动,既照应了“我”记忆中活泼热情的小英雄闰土形象,又阐述了自己对这个苦痛到麻木的旧时代农民的理解和感受。(何岳芳)

我就是于勒

我家境贫困,但年少的我,却是个行为不正、爱糟蹋钱的人。我深知邻居都在背地里骂我是流氓、坏蛋,而我却不以为然。父亲死后,我稀里糊涂地就把自己的那一份遗产给花光了,还占用了哥哥的那一份。

所以我被送上从勒阿弗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到美洲去了。

本就贫苦的哥哥一家,因为我的荒唐糊涂而雪上加霜。

在那之后我确实有些后悔了……

离开了家人的我,尝尽人生苦楚。忍受不了继续这样浑浑噩噩地生活下去的我,决心改过,好好赚钱,有朝一日能回到哥哥身边去补偿他!

我有幸遇到了一位好心人,他资助我租店做买卖。在我的努力下,生意有了起色。

于是我写了一封信给我的哥哥,在信中表达了我对哥哥的歉意以及我要努力奋斗的决心。一想到与哥哥再次团聚的场景,我就浑身充满着动力,好像什么也抵挡不了我。

但是上天是不会永远眷顾一个人的。过于心急的我,使得店里情况越来越差,两年后——我破产了!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个如催命符的消息。我的希望破灭了,辛苦奋斗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了。

辜负了那位好心人和自己的我,仿佛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一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我开始变得颓废,每天醉酒,昏天暗地。直到有一天我被一场噩梦从黑暗中拉了出来,梦中的我一切都没了,连最亲的哥哥,也没了。看着如今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自己,我苦笑着。

于是,我给哥哥写了第二封信。在信中我把自己说得很好,还说自己将去南美洲旅行,实际上是去那里打工。但是在那里依旧穷苦潦倒,最后被人带回法国。想见哥哥而又不好意思的我,找了一份在轮船上卖牡蛎的工作。一艘每周都能停靠在哥哥所在城市的轮船。

我每周都能看见哥哥一家衣着整洁地在海边散步,有好几次我还隐约听到哥哥兴奋地叫着:“唉!如果于勒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啊!”

——我知道,那是哥哥他们在期待着我的归来。

但我没脸见他们,我身无分文根本没办法兑现信中的承诺,只能待在轮船上……

又是枯燥的一天!

我惊奇地发现哥哥一家人上了这艘船!我的心“怦怦”跳动着,心中不安又带着些许兴奋。令我感到奇怪的是,拮据的哥哥一家,居然买了牡蛎!他们是疯了吗?生怕被哥哥认出的我,在一边默默开着牡蛎,一边静静地观察。

不一会,哥哥嫂子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时不时投来奇怪的眼光。千万不要认出来……我的心默念着!

可是,我又是多么渴望哥哥他们能认出来,这十多年来,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象着我们相见的情景啊……

然后,哥哥他们带着张皇的表情,悄无声息地远离了我。

我的心被一块大石头压着,很难受,仿佛呼吸都很困难。

我想,他们还没原谅我。唉,我真是个没用的人。

又过了一会,我的小侄子来付了钱,他静静地看着我这个衣衫褴褛、满脸皱纹、穷苦不堪的糟老头,似乎默念了一句话:“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他十分慷慨地给了我十个铜子作为小费。

多好的孩子啊!……我的心油然产生一种不可言语的感觉,禁不住老泪纵横。(程静蕾)

教师评语

小作者试着从于勒的角度来改写原文,努力改变人们一般意义上对于勒的那种败家、无能、苟活的简单平面的印象。于勒的内心独白,充分表达了于勒丰富的心理活动,突出了他的悔改、他的无奈、他的渴望、他的逃避。全文在于勒的老泪纵横中戛然而止,颇有余味!(郑文礼)

《故乡》改写

迅哥儿回乡前几日,老太太就通知了闰土。

闰土识不得几个字,把信看了七八遍,挑挑拣拣,琢磨半天,总算是明白了老太太的意思——迅哥儿就要回来了。

他心里自是欢喜,每每去了老太太那儿,都是要问起的。考虑几番,觉得还是带些礼物过去,不带,总觉得过意不去。闰土环顾四周,方才心底升起的一股热意瞬间被浇灭了。

他望着自己一贫如洗的家,凄苦地笑了笑。兵匪贼隔三岔五地来光顾他家,洗劫一空,甚至连口粮都不留下。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东西,被那些商贩把价钱往下压,再往下压,能压多少压多少。

闰土出了院子,进了黑乎乎的厨房。灶台上,妻子正在搅着稀薄的米粥。他从角落拖来一个残破的木板凳,坐下去,习惯性地从里衣掏出一支长烟管,一言不发地抽起来。

一听说他要进城,妻子眼里瞬间充满怒火,气冲冲地数落他,许久才说罢,骂骂咧咧地出去了。

寒风拍打着用纸糊的窗户。闰土站在院子里,手里紧紧攥着水生的手。

妻子嘴里仍旧数落他,把他前几天执意要的仅有的一点豆子包好,塞到他怀里,头也不回地进了屋。

再次站在高墙深院前,闰土不知道一会儿进去怎么面对往时的玩伴迅哥儿。他犹豫了,不知道该唤他什么好。

水生一直往他身后挤,脸上露出恐慌和紧张,还有好奇。闰土扭过头去拍拍水生的肩,拉着他,往里面走。

老太太先出来,见了他,热情招呼,一路上交谈着,他只是一两句应付下来,仍旧想着对迅哥儿的称呼应该是什么样的。说着进了屋,从椅子上立起一个瘦高的影子来,是了,这便是迅哥儿了。二十多年了,迅哥儿瘦了好多,一件长衫包裹着,板直的面孔松弛下来,笑着:“啊!闰土哥,你来了?”

闰土怔住了,心里不知掺了些什么,原本欢喜的心变得沉重。他的面部肌肉抖了抖,还是鞠了一躬——“老爷!”

是了,到了这时,他才真正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迅哥儿,是主仆关系,也只能是主仆关系。迅哥儿也怔住了,手臂僵了僵,无力地垂了下来。闰土然后拽出身后的水生:“水生,给老爷磕头。”

水生不磕,闰土急了,抬起巴掌就要打下去,迅哥儿忙上前,拦住他道:“小孩子还不懂事,不必了。”

闰土瞪大眼睛,忙向他道不是:“老爷哪里话,我家这第五个孩子没见过世面,躲躲闪闪,还请老爷莫要见怪,莫要见怪。”迅哥儿皱着眉头,想说什么,但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一旁的老太太高兴地说:“怎的这般客气?你们先前还是哥弟称呼呢!照旧:迅哥儿。”

“啊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还是孩子,不懂事……”

迅哥儿一直到闰土离去,都不曾再说过一句话,只是用一种奇怪的、悲哀的眼神,看着他。(杜雅雯)

教师评语

作者选取了闰土来看回乡的“我”的片段进行重点描述,在忠实于原作的基础上有自我创新,如以大量的文笔交代中年闰土的家境,以及他见到“我”后的个性化的语言,从而让人更深刻地了解了他“变”的根源。(任 丽)

《我的叔叔于勒》改写

我叫菲利普,住在勒阿弗尔。我的家里十分贫困。

我们家里除了我和我的夫人,还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一天到晚都在办公室工作,而赚的钱只够勉强解决温饱问题。

这都是拜我的弟弟于勒——那个败家子所赐。他把自己的钱吃得一干二净不算,还大大占用了我的那一部分。没办法,只得把他送到美洲去,让他自己去谋生。

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可是咱们全家的福星。瞧,这是他写给我的信——上面写着他做上了大买卖,不久就可以回来和我们快活地过日子了!

我的大女儿已经28岁了,二女儿也有26岁了。前几天刚有一个诚实可靠的小伙子向我的二女儿求婚(我给他看过于勒的信)。我们可高兴了,连忙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答应结婚后要一起去一趟哲尔赛岛——那儿乘轮船渡过海就可以到,却属于英国。一趟不用花大钱就可以出国的旅行,多划算!

我们不常去旅行,所以对于这次旅行,我的孩子们感到非常激动。待我们动身,上了轮船,在一片平静得好像大理石桌面的大海上驶向远处时,我看见了两位先生请两位穿着漂亮的太太吃牡蛎。那两个太太将被打开的牡蛎托在手帕上,凑近轻轻一吸,然后将牡蛎壳抛入大海。这种吃法真是高贵极了,好不容易出来旅游,关键还带着女婿,我也想“高贵”一下。我心动了,便提议去吃牡蛎。我的妻子迟疑不决——她总是怕花钱!我的两个女儿倒是赞成,于是她就不情愿地让两个女儿和女婿去吃,而把小若瑟夫留在身边。

我郑重其事地带着女儿、女婿向先前那个卖牡蛎的老水手走去。我昂首挺胸,让自己看起来有那么一点高贵的气质。

买牡蛎的人很多,我们只能挤在边上。我穿过人群,有意无意地打量着里面卖牡蛎的人。

等一下,这个老水手怎么如此眼熟?

尽管衣衫褴褛,杂乱的胡子肆意长满了脸颊,皱纹一条条挤在眼角,可这个人让我感觉和于勒如此之像!

我感觉好像被泼了一盆冰冷的海水,赶紧往旁边躲开,和他拉开一段距离。

他怎么这么像于勒?

不可能的,于勒不是在美洲发了大财,要回来和我们快活地过日子吗?

但是万一他真的是于勒呢?

该死的!

我悄悄往回走去,低声对妻子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那么像于勒?”

她有点莫名其妙,问:“哪个于勒?”

我吞吞吐吐道:“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以为就是他哩。”

我的妻子看起来也开始害怕了。“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但我还是放不下心,说:“克拉丽丝,你亲眼去看看吧!最好你把事情弄个清楚。”

不久她就回来了,哆嗦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可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

说的也是,要是那穷鬼真的是于勒,别说用他的钱置一栋别墅,我们这点可怜的家底都保不住了!

我赶紧向船长走去,小心地搭讪,以免他看出我的真正意图。在谈了哲尔赛岛的人口、土地、风俗习惯以后,我又谈到了我们所乘的“特快号”和所有船员。我看他有点不耐烦了,赶紧抛出了最后的问题:“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那个人倒很有趣,您知道这个家伙的底细吗?”

船长冷冷地回答:“他是个法国老流氓,去年我在美洲碰到他,就把他带回祖国。据说他在勒阿弗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他叫于勒……姓达尔芒司,——也不知道还是达尔汪司,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听说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

我心中的一丝侥幸突然破灭了。伴随着一起破裂的,还有对美好未来的幻想。我如同被雷击中了一般,脑子里什么都想不了。只是哑着嗓子说:“啊!啊!原来如此……如此……我早就看出来了!谢谢您,船长。”

我回到妻子身边,无措到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她赶紧让我坐下。

我结结巴巴地说:“是他,真是他!”然后问:“咱们怎么办呢?”妻子急忙道:“应该把孩子们领开。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

我只是低声嘟囔着:“出大乱子了!”

我的妻子突然暴怒地吼道:“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现在把钱交给若瑟夫,叫他去把钱付清。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说完,她给若瑟夫一个五法郎的银币,拉着我走开了。

当我的妻子得知若瑟夫居然给了那个流氓十个铜子的小费时,她暴跳如雷,我指了指女婿,跟她使了个眼色,她才安静下来。

好好的一趟旅行被一个于勒搅得乱七八糟,我的内心十分烦躁,早已没有了出发时的好心情。

后来的旅途中,大家都不大再说话。

回来的时候我们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陈佳琪)

教师评语

陈佳琪同学的改写作文以菲利普的口吻讲述了《我的叔叔于勒》中的故事。全文叙事清晰,并适当补充了有关菲利普的动作和心理。比如“我昂首挺胸,让自己看起来有那么一点高贵的气质”,生动地写出了菲利普对高贵优越的生活的向往。“但是万一他真的是于勒呢?该死的!”这对于亲兄弟的咒骂,揭示了人物冷酷无情的内心。这些内容的加入,使原来的菲利普这一人物形象更加立体丰满了。(王晓芳)

于勒的信

“唉,这可怎么办啊。”菲利普坐在街边的靠椅上,双手交叉放在额前长叹道。生活过得越来越拮据,已经快扛不住了,妻子布满血丝的眼睛和孩子身上破旧的衣服都让他痛苦到无法呼吸,他恨自己的无能。

想起自己每天在工厂亲切地向领导摇着那“尾巴”,他站了起来猛朝自己扇了几个巴掌,又自嘲地大笑起来,随后弓着腰朝家里走去。

法国的夜晚依旧那么黑。远远地,他看见家中依稀的灯光,听见妻子的惊呼,他连忙跑回家拍打着门。看见是他的儿子若瑟夫开的门,立马问:

“哦,亲爱的,发生什么事了?”妻子近乎惊叫:“是于勒来信了!他说他赚了钱想要赔偿我们一家!”

眼泪一下就涌出了菲利普的眼眶,他激动地说:“我就知道弟弟是个善良的人,我们是一家人啊!老天,我爱他!”

菲利普拿着信双手颤抖着足足读了十几遍,才心满意足地放下,随后,他带着这几年最幸福的笑入睡了。

两年后,正在为女儿婚事闹心的菲利普收到来自于勒的第二封信,信中于勒发财的消息无疑是天大的喜讯。妻子激动地跳起来紧紧抱着菲利普亲了亲脸颊,然后大叫道:“女儿的婚事有着落了!”菲利普高兴得满脸通红,这是他第一次得到妻子这样热烈而温暖的亲近。

自此,只要有机会他就拿出来炫耀,尤其在他的妻子面前,菲利普原本就有点上翘的胡子定能扬起,对来人说:“对!这就是于勒,我亲爱的弟弟……”

生活的压力一直压在菲利普的肩上,但是想到了信,他就拥有了动力,等等吧,苦日子就要到头了,妻子和儿女会绽开笑容的。于勒的信被菲利普装在家中的百宝箱里,只不过,这箱子里,唯一的宝物就是这两封信。

每星期日,菲利普都会带上家人衣冠整齐地在海边栈桥上散步。只要有一艘船行驶过,菲利普总是说着那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欢喜啊!”

但是十年之久,于勒并没有回来,只有一艘艘船驶过海面。(徐 玲)

教师评语

作者从第三人称的角度作为叙述视角,和原著若瑟夫的视角相比,更能深刻地揭示成人世界因生活窘迫而对金钱的极度渴望。有趣的是,文章题目是“于勒的信”,但小作者没有细写信的内容,不过,我们可以从菲利普夫妇看信后欣喜若狂中得知其写了些什么,构思可谓巧妙。文章细节生动有趣,对小人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入木三分。(沈旭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