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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视唱练耳与审美教学的可行性依据及实践范式

【摘要】:在审美教育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构建视唱练耳教学目标应加强对学生审美品质和审美感受力的着重培养,引导学生对音乐品质进行深层次的审美体验。视唱练耳课程的教学目标以审美教育理论为依托,以提高学生的审美感受力和获得审美体验为教学目标,使课程教学目标明确化。

(一)音乐教育审美范式下的视唱练耳教学目标

审美教育价值观强调音乐教育的本质和价值是由音乐的本质和价值决定的,而审美本质和价值是音乐价值的体现。因此,审美教育和情感教育是音乐教育的本质体现。音乐教育具有审美功能和价值,通过人们对情感的洞察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丰富人们的感觉经验,从而形成审美思维。在音乐所具有的众多功能和价值中,审美功能和审美价值始终是第一位的,审美教育曾被雷默描述为“是对事物审美品质的感受力的发展”。因此,事物、审美品质和审美感受力是审美教育中的三要素。

所谓“事物”,是指能够被感知的客体、事件,即所有的人类活动事件。所谓“审美品质”,是指音乐的“表现性”品质。音乐在本质上是有趣的,带着情感的和富有意义的,其审美品质蕴含于旋律、节奏、和声、音色、调性及曲式等音乐要素之中,人们拥有审美感受力,从而能够体验到音乐中的审美品质。所谓“感受力”,是指人们体验音乐中所包含的审美品质的能力。在审美教育哲学思想的指导下,构建视唱练耳教学目标应加强对学生审美品质和审美感受力的着重培养,引导学生对音乐品质进行深层次的审美体验。

视唱练耳课程的设置必须要紧紧围绕审美教育三要素来进行和开展,从而促使审美教育有效地实施和普及,在对学生进行审美感知力培养的同时,要在视唱练耳课堂中灵活运用以下三个审美教育的基本原则:其一,在课堂中运用到各个层次和各种活动中的音乐,首先应当是好的音乐,即具有表现力的音乐;其二,要不断地给学生提供能够深入地感受到音乐表现力的机会;其三,在教学过程中要帮助提高对音乐要素的反应能力。

基于上述审美教育哲学思想和审美教育原则,笔者认为,在当今时代背景指导下,用音乐审美哲学来构建视唱练耳教学是切实可行的,符合经济时代和知识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现实意义。视唱练耳课程的教学目标以审美教育理论为依托,以提高学生的审美感受力和获得审美体验为教学目标,使课程教学目标明确化。将审美教育作为视唱练耳教学的指导思想,其课程设置必须以审美体验的五个内涵为框架,以体验音乐作品的审美特性为目的。审美教育的任务在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感受力,获得审美体验是音乐审美教育的任务,它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对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内容的感知与理解;二是充满情感地对艺术性内容做出反应。两个部分共同构成审美体验,而审美体验又包含情感维度、创造维度、社会维度和语境维度等。人们要体验音乐中的审美品质,获得审美感受力,必须要通过听赏活动,因为听赏是最容易获得审美体验的途径和方法,听赏为所有人提供了合适的音乐教育,每个人也会因为具体的听赏能力及个性和背景的差异产生不同的听赏体验。

(二)实践范式下的视唱练耳教学目标反思性实践

音乐教育哲学观是美国音乐教育哲学家从实用主义哲学和过程哲学的角度提出来的。其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其一,音乐是一种有目的并且有意识的人类行为,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的本质不是作品或对象的集合,而是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语境下,以及特定的音乐创作中作曲、改编、表演、即兴创作和记录某事,因此音乐必须包含三个方面,即音乐实施者、音乐制作及音乐(music);其二,音乐是一种具有多样性的人类实践。既然是实践,就必须有人参与,音乐的本质就是存在于许多不同的音乐实践或音乐中的一个多样化的人类实践。要理解音乐,必须关注人们在做什么、怎么做的细节,将反思性实践哲学思想运用到音乐教育中,就是将学生浸入实践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整个课程的实施过程是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学习如何分析、综合及内化已有经验知识的过程。将提高和发展学生音乐理解力和感受力的教育目的在动态过程中来实现,即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持续不断地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增强音乐理解力和感受力,在提高音乐素养的过程中,完成审美体验。对学生正在学习、解释和实践的每个作品,教师都应当指导学生从多个角度和维度来体验,从而领略音乐中多维度的美和完整的音乐概念,诸如视唱练耳课程中所展现出来的音准美、节奏美、风格美、情态美及意境美等各维度的美;和声进行中体现出来的融合美,以及伴奏织体呈现出来的层次美等,这是音乐审美概念所追求的审美体验,在实践范式下,还要注重学生能够在实际的作曲、节奏练习及表演创作过程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视唱练耳教学过程中各音乐要素中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