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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美的界定与概念辨析

【摘要】:(一)核心概念的界定1.教学美关于教学美的内涵,国内研究者大致有以下四种见解:第一,将教学美视作教学中教学主体的一种心理状态。(二)相关概念辨析为深入地理解与把握音乐教学美的内涵,本书的研究起点首先是对与音乐教学美密切相关却极易混淆的相关概念进行讨论与辨析,以期奠定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明晰的概念框架。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1.教学美

关于教学美的内涵,国内研究者大致有以下四种见解:第一,将教学美视作教学中教学主体的一种心理状态。如学者林有祥认为,教学美是具有审美潜能的主体(包括教师和学生)与具有审美潜能的客体(包括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能够引起审美主体愉悦的和谐状态。王敏认为,教学美是在师生与作为审美对象的知识和教学活动的相互作用中生成的,是师生在教学过程中体验感受到的生命愉悦与精神自由。第二,将教学美看作教学作为审美客体而具有的特征。如学者钟以俊、焦凤君认为,教学美是教学活动自身的一种美的特征,是社会美范畴的一种体现。学者彭文晓认为,教学美是教学中各要素和谐统一的运行而呈现的美的特征。第三,认为教学美在于审美的主客体之间。如学者刘晓红认为,教学美是教师在课堂中表现出的谐趣、意趣、情趣等带来的综合美感效应。李如密认为,教学美是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所共创的审美因素和美感效应统合而成的整体。第四,从哲学角度定义教学美。如学者曾力生、刘黎明认为,教学美是在创造性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学者曾雄荣认为,教学美是对教学真和善属性的统一。学者贾群生认为,教学美是在真和善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鉴赏性的反思性教学判断。学者王彦明认为,教学美是师生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教学创造性教学活动中,教学主体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及对象化的结果,是教学艺术的升华和追求的方向。

综上所述,教学美的内涵可总结为以下五点:第一,教学美是教学中审美因素和美感效应的综合;第二,教学美建立在真与善的基础之上;第三,教学美是理想教学的体现,以教学精神为存在依据;第四,教学美是主体对教学进行的鉴赏性反思判断;第五,教学美是以审美的视角看待教学,对教学进行审美观照的产物。

因此,笔者试将教学美理解为“教学主体以真和善为基础,通过鉴赏性的反思判断对教学进行审美观照的依据,是教学理想的最高范畴,其形态蕴含于教学一切要素之中,体现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

2.音乐教学美

音乐教学美是音乐课堂教学的主体(师生及全体参与者)以真与善的理想精神为基础,通过鉴赏性的反思判断,对作为审美对象的音乐教学要素及其整体进行审美观照的依据,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理想教学的体现。音乐教学美的形态体现于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行为主体、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展开过程等诸多要素之中。

(二)相关概念辨析

为深入地理解与把握音乐教学美的内涵,本书的研究起点首先是对与音乐教学美密切相关却极易混淆的相关概念进行讨论与辨析,以期奠定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明晰的概念框架。以下相关概念的上位概念大多是李如密在教学美的相关概念研究中提出的,这里结合音乐教学的特殊性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

1.音乐教学美与音乐审美教育

音乐审美教育也被称为美感教育,主要培养人感受、鉴赏、表现、创造音乐美的审美能力,提升人的音乐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意识、审美素养等。音乐审美教育的命题基于音乐本质的艺术特性的定位,其本质指向音乐本体审美特性对人的教育影响意义。音乐教学美是针对音乐教学本身而言的,主要指音乐教学系统整体及其各要素所蕴含的审美因素、美的形态体现等相关问题。音乐审美教育的理念是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诉求,音乐教学是音乐审美教育开展的基础;音乐审美教育是音乐教学过程中的主要活动,音乐教学促进音乐审美教育的落实与实施。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2.音乐教学美与音乐教学艺术

教学艺术是为促进教学目的的有效达成和教学效果的优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根据相关教学经验,发挥教学机制,恰当而合宜地使用教学技能技巧而进行的教学行为活动,具有技术性与艺术性的双重特性。教学艺术主要体现于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中,是教师在教学实践经验积累基础上形成的,符合一定的教学规律。在内涵上,教学艺术与教学机制具有相通之处,强调实践、技艺与应用。在作用上,教学艺术通常作为一种方法手段,为一定的教学效果和目标服务;而教学美则不仅作为一种手段,更作为一种目的以及教学所要追寻的境界。在对象范围上,教学艺术主要关注教师的教学活动,而教学美则指向教学整体,包括教学系统等诸多因素。教学美包含了教学艺术的成分,教学艺术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教学美的体现。

3.音乐教学美与美的音乐教学

美的音乐教学体现出音乐教学本身作为审美对象而蕴含的审美特性,可概括为以下四点:一是教学形式与展开过程符合美的基本范畴与原则;二是教学充分地展现审美因素,产生进行审美观照的客观对象基础;三是在一定思想内涵、价值观理想以及精神内涵的深度的基础上呈现的;四是教学过程体现了音乐审美的过程,并追寻音乐审美的基本旨趣——教学作为音乐学习与审美的过程,使得音乐美得到充分呈示、展现、解读与体验。美的音乐教学生成与体现了音乐教学美,而音乐教学美是存在于美的音乐教学之中的。

4.音乐教学美与审美化音乐教学

审美化音乐教学就是以审美的角度设计与改进音乐教学,将其整体及各要素以美的原则进行优化,使音乐教学本身成为展现音乐教学美的过程。审美化教学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一是赋予音乐教学审美意义与审美价值,将教学过程看作美的呈现与创生过程;二是审美化设计音乐教学,使其成为表现、欣赏和创造美的过程。教学美是审美化教学所追求的目标,审美化教学是教学美的实现方式。

5.音乐教学美与音乐教学的审美性

相对于教学的科学性和思想性,即以科学化、技术化的视角将教学看作以知识主线所组织的理性认识过程,或是进行特定思想教育的手段和途径。音乐教学作为艺术审美的实践过程,审美性是其自身所具有的基本特性。音乐教学各要素蕴含的审美潜因,使得音乐教学具有审美功能。对音乐教学的审美特性的承认及其审美意义的肯定,是进行教学美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6.音乐教学美与音乐教学审美

音乐教学审美是以审美的方式把握音乐教学,通过直觉感悟、感性体验、鉴赏反思等方式对音乐教学进行的一种审美体悟与观照,是在审美意义上对音乐教学的审美潜因进行解读探究的过程。音乐教学美是教学审美观照的对象,其也因着审美化的解读得以被发现与理解。

综上所述,本书对音乐教学美的研究可以说是基于音乐教学的审美性,进行音乐教学审美,分析与描述美的教学,从而探索审美化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