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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与互联网技术的完美结合

【摘要】:2005年9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金税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7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批准金税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和中央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将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控制,规范统一执法。

(一)金税三期

1.金税三期及发展历程

金税三期又叫金税工程三期,简称金三。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建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系统,即金税工程一期;2001年开始运作金税二期工程,从开票、认证、报税到稽核、稽查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主要监控对象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2005年开始,为实现“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系统一体化”,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2005年9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金税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7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批准金税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和中央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2013年,金税三期工程在重庆、山东、山西等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单轨上线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优化系统)在广东、内蒙古、河南等国税局、地税局单轨上线;2015年9月1日,在河北、宁夏、贵州、云南、广西等国税局、地税局单轨上线;2015年10月1日,湖南、青海、海南、西藏、甘肃等国税局、地税局单轨上线。截至2016年10月份,全国已有山西、山东、安徽、新疆、四川、吉林、辽宁、江西、福建、上海、北京、天津、黑龙江、湖北、陕西、浙江、宁波深圳等36个省、市上线运行金三,预计2017年年底将全面上线运行。

金税三期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税收监管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历时10年打造的旨在统一国、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构建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收工作的主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相比现有的税收征管系统,金税三期系统具备功能更强大、运行更稳定、办税更顺畅等诸多优势和特点。

2.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

金税三期工程确定了“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工作目标,将建成一个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覆盖税务机关内部用户超过80万、管理过亿纳税人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

(1)“一个平台”,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

(2)“两级处理”,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建立税务总局、省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和以省局为主、税务总局为辅的数据处理机制,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税务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实现涉税电子数据在税务总局、省局两级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和集中管理,使业务流程更加简化、管理和监控更加严密、纳税服务更加简便、系统维护更加便捷、系统运行更加安全。支持数据总体分析,实现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全局分析与局部透视相结合,全面提升数据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决策支持能力。

(3)“三个覆盖”,应用信息系统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务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

(4)“四类系统”,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收管理和外部信息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和决策支持等辅助业务在内的四个信息管理应用系统。重点建立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征收管理系统,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外部信息系统,并配套建设以税务系统内部行政管理事务为处理对象的行政管理系统和面向各级税务机关税收经济分析、监控和预测的决策支持系统

3.金税三期优化系统的主要特点

(1)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税收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统一税务标准代码体系,实现税务事项及类型的规范统一;通过统一表单文书标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和利用;通过统一业务需求规范,统一编写业务工作手册,形成体系相对完整、逻辑相对严谨、覆盖面广的业务需求,并按照业务需求开发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使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2)覆盖全业务。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业务框架实现了全覆盖,覆盖各层级国、地税机关征管的全部税种,覆盖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

(3)简化涉税事项。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以简捷高效为目标,优化重组业务,明确受理即办事项,精简处理环节,实现税务事项的多业务处理模式。以流程管理为导向,实现“工作找人”。将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控制,规范统一执法。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为原则,简并了涉税事项、流程和表单。

(4)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提高税法遵从度作为税收管理的战略目标;立足于风险防范,着眼预警提醒,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对象。

(5)建设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金税三期优化系统引入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业务理念,突出个性化服务,建设能提供多种渠道组合的、协同服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和统一的服务内容,能够提供网上、电话等多种办税服务渠道,提供涉税事项处理、信息查询、推送与发布、双向交流互动等全方位的服务,从而满足纳税人多方位的纳税服务需求。

(6)实现信息共享和外部涉税信息管理。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建设国税、地税统一标准的核心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国地税业务交互、信息实时共享,加强共管户的管理,实现联合登记、联合双定户核定、联合信用等级评定、申报信息共享,提高双方信息采集准确率,达到国、地税双方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目的。并通过双方信息的共享共用,优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以外部涉税信息交互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全国统一的外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交换通道,形成以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为主线的管理体系,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外部信息保障。

(7)推进全员建档管理模式。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针对所有办理涉税(费)事项的组织和自然人建立税收档案,确认组织和自然人唯一有效身份证明,并在国、地税通用,改变了以往基于税务登记制度的税收建档模式,实现税收全员建档。将全员建档管理模式全面应用于各业务流程的业务处理过程中,为管理决策系统实现一户式电子档案查询奠定基础。此外,把自然人纳入税收建档的范围,强化自然人税收征管,为即将建设的全国统一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开展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财产税深化改革等奠定前期基础和提供数据准备。推进自然人税收管理,基于现行税制和对个人税收管理的实践探索,实现对自然人的建档管理和信息共享,增加财产登记与投资管理、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一户式档案查询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内容,建设自然人数据库,为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管理提供支撑。

(8)推进财产一体化管理。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提出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车船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跨税种、跨纳税环节的信息共享,将以前停留在纳税人层级的管理深入到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层级。以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为例,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房地产开发或建筑环节、房产交易环节和房地产保有环节共四个环节进行管理,不动产项目按照土地受让申报——土地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开发产品登记——销售房屋的信息采集——房产交易税费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注销等任务流程一步步进行,“税源管理编号”始终保持不变,实现全过程控制,使申报纳税、征收管理更严谨规范。

(二)金税三期具有强大的数据集中和共享功能

1.信息共享办税更轻松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到,金税三期系统利用强大的数据处理设备和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集中和共享功能。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内,纳税人同税种、同属期、同税款属性的,在本属期不允许重复申报。金税三期还进行了许多业务和管理服务创新,建立了统一的纳税人各类信息管理机制,纳税人可在一个系统里完成国、地税的各种申请事项;也可以获得事项办理状态查询、待办事项提醒等个性化定制服务;甚至还可以获得主动推送服务。金税三期还做到了国、地税之间,税务系统与其他部门之间可形成良好的信息交换,给纳税人办税带来诸多便利。金税三期上线后,不仅可以在公司查询预约任务完成进度,还可以自行进行发票核定的操作,领取发票簿、购买税控设备的工作可以一次性完成,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能的。

2.多元办税,渠道丰富

金税三期工程基本涵盖全部税费征收管理和数据分析利用业务,分为征管业务、决策支持业务、纳税服务业务和外部信息交换业务4类业务。具体包括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申报、征收、发票、票证、评估审计、稽查、法制和综合12个业务域,以及车购税专题、社保费专题、出口退税专题、非居民专题、特别纳税调整专题和个人税收专题6个业务专题。金税三期上线后,办税有了更多选择,网上服务厅、网上申报、网上开票、自助办税终端等利用互联网的办税系统也与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紧密相连,使用起来更加稳定、便捷。

3.功能优化,流程简洁

金税三期上线后,新系统把房产交易相关的纳税申报和文书受理两个功能合二为一,并且简化为当场即办,税务人员只需要在纳税申报模块内选择对应减免税类型,即可在申报的同时完成减免事项备案,减少了系统里不同模块间的切换和不同岗位间的流转,办税时间节约1/3以上。对于代开发票业务,以前税务人员要先登录发票系统录入信息,再登录征管系统征收税款,然后回到发票系统开具发票,操作烦琐,并且容易出错。现在使用金税三期系统,只要企业曾经代开过发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就会自动生成发票业务、税率和税目等信息,填完保存成功后直接到开票系统打印发票即可完成,效率得到很大提高。

4.涉税风险,及时预警

金税三期系统引入遵从风险管理理念,并按风险分析、排序、应对和评价的流程建立了国、地税一体化风险管理平台,可以对相应风险进行预警提示。主管税务机关及纳税人根据风险提示内容进行相应处理,可以有效消除潜在的税收风险。据统计,2016年1~7月,山东省地税局共预警低风险纳税人159464户次,目前已经完成146895户次,实际有问题112704纳税人,纳税人自查补交入库税款416912.44万元。

5.信息采集更高效

金税三期支持各系统、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纳税人报送信息时,只需完成一次采集,信息即可重复利用,大大减轻纳税人重复提交资料的负担。

6.权利义务划分更明晰

金税三期对工作事项实行流程化管理,通过流程化管理,税务人员的工作角色、岗位职责、任务权限等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执法透明度得以保障。同时,金税三期纳税评估体系规范,可通过数据分析对比功能自动生成案源,减少人工选案的随意性。

7.税收优惠执行更灵活

金税三期系统支持更加灵活的备案类税收减免方式,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更加灵活方便。

8.专用发票开具更简洁

细心的财务同仁已经注意到了,目前税务总局已经发文,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国家之所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管理变得宽松了,也是金税三期在发挥作用。金税三期上线之后,企业开出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都会实时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库,金税三期系统可以自动比对,税务机关完全可以把控里面的税收风险。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用发票了,越来越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再认证了,以后甚至会取消纸质发票,普及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2013年6月27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公告称,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6月27日起,在北京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2015年2月9日,中国人寿率先开出我国内地金融保险业首张电子发票,慧择网也因此成为首个和中国人寿联手推出保险电子发票的保险电子商务公司。消费者选择电子发票后,将取得相关查验信息,凭此依据可以随时通过企业官网和税务机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查验,从而避免了消费者因丢失纸质发票带来的诸多不便。

9.税收风险监管更全面灵活

金税三期的税收风险防控系统的基础数据池来源于对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申报系统和防伪税控系统和发票认证系统四个系统数据的分析测算。系统不仅实现了国、地税之间的纳税数据共享,还留有众多与第三方的接口,以便于系统与第三方数据进行比对。初步确定的与第三方的接口有A股股票的交易系统、社保局的社保缴费系统、银行的结算系统、工商局的企业登记信息系统、房管局的房屋交易系统,并且这些与第三方的接口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随时增加第三方机构。系统可以实时进行企业开票数据、纳税申报数据与另一税务局和第三方数据交换比对,全面监控企业的经营情况。在纳税风险评估方面,设置的纳税风险评估指标主要有税负率、投入产出比、销售收入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和毛利率变动率等,这些指标不是固定不变的,其预警值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使用时,系统从上述四个系统中提取、筛选和整合所需数据,并开展数字比对、分类计算和分级筛选。同时,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和金税三期系统兼容,各地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以及两个系统数据信息变化,随时更新完善风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