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姜健提出了她作为代表的第一个正式议案,就是要求为中国红十字会立法。早在1990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政研室成立,专门研究红十字会立法。1991年6月20日,中国红十字会正式向主管部门卫生部提出申报立法的立项请求。又经过人大常委会两个月的审议,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正式颁布,从提出至此只用了3年的时间。......
2023-12-05
刑事立法的正当性包括立法主体的正当性、立法内容的正当性以及立法程序的正当性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刑事立法主体的正当性是立法正当性的基础,它是指立法者具有合法、有效的立法权限与资格,立法主体不适格,立法内容与立法程序就谈不上正当性了。立法内容的正当性具有非常丰富的内容,例如,立法内容是否违背基本的宪政原则、是否符合人权保障的精神、是否满足入罪必要性原则、罪之设定是否合理、刑之设定是否人道,等等。许多国家在宪法中对刑事立法的内容作出限制,以期明确立法权限。例如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第1条第(九)项规定:“公权剥夺令或溯及既往之法律不得通过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通过上述一系列规定,美国在宪法层次对国会和各州议会的立法权限做出了严格控制。立法程序的正当性是民主与宪政原则对立法活动的当然要求之一,也是程序正义的应有之义。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就比较倾向程序,因为他认为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35]“程序正义”蕴含着立法民主化的要求,而立法民主化主要解决的是立法正当性的问题,因此立法正当性也就可以被涵括在程序正义之中。“在完全的程序正义的场合,虽然存在关于结果正当与否的独立标准,但是程序总是导致正当的结果。”[36]上述所有内容的原点与终点,都是立法权的正当行使。
在刑法领域,刑事立法的程序正当性集中体现在对《宪法》和《立法法》确立的刑事立法权限的分权原则之上。这个问题起初不为人们关注,然而伴随着以刑法修正案模式修改刑法典思路的确立,现在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不得不严肃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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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在北京市环境立法中,重复中央立法条文的现象并不鲜见。但如第三章所述,缺乏地方特色,是我国地方环境立法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北京市环境立法也存在这种情况。市民关于居住环境的投诉占了投诉数量的大部分,因此,北京市有必要针对其环境问题的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专门环境立法,从而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2023-11-28
浅议我国保安处分的刑事立法化武汉东湖学院法学院杜慧保安处分是以社会防卫为目的,代替或补充刑罚而适用的刑事制裁措施。我国不存在西方式的保安处分制度。因此,笔者认为,在刑法中设专章规定保安处分,将政府需要承担的涉及人身自由和限制财产权的社会福利及社会教育功能纳入刑事司法权管辖范畴,而不是行政司法管辖。在当前我国社会,保安处分刑事立法化已具备了充分的理论根据,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2023-12-04
[12]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的立法保障问题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的群体,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理应得到国家切实的法律保护。流动儿童受教育权保障问题随着社会形势发展愈发严重,然而国家目前却仍旧缺乏专门针对流动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立法,在流动儿童受教育权方面存在法律空白。现阶段,我国对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依然还停留在形式上,没有落到实处。......
2023-07-22
在特殊的革命战争和分散割据的状态下,苏维埃行使立法权的机关及其层次多样,立法主体广泛。除颁布和修改宪法为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专有权之外,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人民委员会及其组成部分的各人民委员部也有权颁布法律或法令。各地方苏区的苏维埃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也根据中央政策精神,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律法规。......
2023-08-07
(一)法律本身规定零散混乱零散凌乱的立法模式,加上不同的制定主体,极有可能使与见证人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不协调或者难以衔接,从而导致见证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产生适用混乱等问题,从而与《刑事诉讼法》规定见证人制度的立法本意相背离。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可知,见证人制度仅适用于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而不适用于其他的侦查行为。......
2023-07-22
但是,以《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为标志,我国的刑事法领域出现了从精英主义立法观向民粹主义立法观的转变,其表现之一是立法机关回应民众对社会现实的关切,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化,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标准,提高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定刑,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滥用职权罪以及危险驾驶罪等,此种立法动向,尤其是反映此种立法动向的具体个罪增订的合理性与否,在法律精英群体内部引起了极大反响。......
2023-07-03
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而如果刑法没有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某种滥用职权行为做出具体规定,也就不能定罪处罚。......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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