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废妾运动势头增强,废妾声浪愈发高涨

废妾运动势头增强,废妾声浪愈发高涨

【摘要】:民初时期,相较于清末微弱的废妾之声,反对蓄妾、倡导一夫一妻制的呼声日益见涨。随着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推进,民初废妾之声高涨,对妾制弊端的批判之声此起彼伏。秉持男女平权理念的蔡元培不仅在言论上支持废妾,还以身作则,公开发表的“不纳妾”征婚声明。蔡元培在他的婚姻中,恪守了在择偶声明中的不娶妾诺言。林语堂认为国人娶妾主要是基于“子嗣延续”和“代替离婚”两个因素的考虑。

1.废妾思潮涌动。民初时期,相较于清末微弱的废妾之声,反对蓄妾、倡导一夫一妻制的呼声日益见涨。虽然在行进的过程中阻力重重,民初的废妾运动呈现出在曲折中奋勇前进的态势。在废妾运动行进过程中,倡导思想解放的五四运动与以反封建为主题的新文化运动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是民初废妾运动从犹豫不决到全面反对的分水岭。

犹豫不决时期,1912年至1915年,即辛亥革命胜利后至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发生前这个阶段。在此阶段,是否废除妾制?人们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持犹犹豫豫的态度,毕竟蓄妾之风在中国存续了几千年,有其深厚的社会根基,要一举而废之,谈何容易,废妾之路注定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辛的征程。

全面反对时期,至1915年起,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五四运动的爆发,人们发出了“礼教吃人”的呐喊。正所谓“一发不可牵,牵之动全身”,女权的种子开始播散到华夏大地的各个角落,婚姻家庭领域要求自由恋爱、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权、解放女性的呼声越演越烈。1921年12月,中华女界联合会在《新青年》发文《改造宣言》鼓励女性们应该藉女权福音之西风,反抗男女尊卑有别的传统礼教的压制,积极争取女权。[41]因此,要彻底解决妇女问题,“一方面要合妇人全体的力量,去打破那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男子专断的社会制度,一方面还要合世界无产阶级妇人的力量,去打破那有产阶级(包括男女)专断的社会制度”[42]

随着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推进,民初废妾之声高涨,对妾制弊端的批判之声此起彼伏。[43]1911年,杜亚泉认为废妾是“男女平权发达”之趋势所驱,蓄妾乃“社会之害”,社会之“毒素”:首先不利于家族和睦,“家族之中以蓄妾之故,害其平和,因而损失名誉,损失财产,损失生命”;其次不利于国家社稷,“尝试翻阅吾国四千年以来之历史风云扰扰,事变纷纷,若所谓宫廷之祸,宦官之祸、外戚之祸固无不因蓄妾而发生,即其他兴亡之迹,争战之端,若求其原因,穷其竟委殆无不胚胎于女祸者”。再次,蓄妾导致“男女分配不均”,不利于社会稳定,“男性者不得女性之调和,其性质易陷于躁妄与暴戾”。最后,蓄妾不利于子女养育,“导致子孙失其飞翔千里之翼,忘其作巢孵卵之能,而以刀俎之烹割为其生活中纵欲之代价”[44]。1919年,赵紫宸在《妾婢制度的因果和铲除的方法》一文中分析了妾婢制度的原因及妾制的恶果,作者将妾之恶果归结为“精神的消耗”“家庭的不睦”“德行的消耗”“生计的衰落”“子女所受的恶影响”五端[45]。1927年,王应培认为娶妾有四害:“第一有害于国家,因妾被西方人藐视”;“第二有害于社会,容易滋生社会问题”;“第三有害于家庭,不利于夫妻和睦,子女成长”;“第四有害于自身”。[46]1929年,易家钺在《中国的家庭问题·蓄妾问题》一文中指出,妾没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通常受到非人的对待,因此,还不如将一妻多妾更换为一夫多妻,这样一来,至少在身分上,女子们是平等的了。[47]

积极响应废妾呼声的民初时人,不管是在男界还是女界,大有人在,但总体上以具有先见之明的男士为主力。清朝进士、留洋学生、民国教育总长、后来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则是支持废妾,倡导一夫一妻主义的男界代表。秉持男女平权理念的蔡元培不仅在言论上支持废妾,还以身作则,公开发表的“不纳妾”征婚声明。蔡元培夫人去世后,登门做媒者络绎不绝,蔡公开发布择偶声明表示:①女方要能读书写字;②男方不蓄妾;③男方去世,女方不必守节可以再嫁;④离婚自由,如果感情不和,可以离婚。蔡元培在他的婚姻中,恪守了在择偶声明中的不娶妾诺言。除了以身作则之外,蔡元培还与唐绍仪、宋教仁等二十多名社会政商界精英创设“尚公德,尊人权,贵贱平等”的社会改良会。[48]该会章程中,“不置婢妾”,居需改良的社会恶习之榜首。同时,蔡元培又是“六不会”的成员,该会要求会员“不嫖、不赌、不娶妾、不吸烟、不饮酒、不食肉”。

2.梁启超的困惑。民初时期的大部分知识分子群体是“废妾”运动的主力军,他们为废除妾制、男女平权奔走呼号,但在当时妾风盛行趋势影响下,时常面临道德上支持“废妾”与现实中“纳妾”的困惑。知识分子阶层领军人物梁启超也有同样的情感困局。梁启超是兴女学、禁缠足、主废妾的倡导者,但他也经历了婚内发生新恋情的困惑。1900年,梁启超(时年27岁)讲学檀香山时邂逅华侨女子何蕙珍,该女爱慕梁氏,并主动求婚于梁,梁对何蕙珍也颇为欣赏,“尤善操西语,全檀埠男子无能及之者,学问见识甚好”,又“目光炯炯,绝一好女子也”。梁在给妻子的家书中详细描述了当时对何的爱慕之心,几乎不能入寐了。[49]最终,即使何蕙珍甘愿屈身为妾,梁氏还是打消了这样的念头。

3.林语堂的同情与潘光旦的容忍。民初时期,社会主流观点倾向于废妾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废妾”运动实际上却分为三派:第一派力主“废妾”;第二派主张“妾制犹存”;第三派是“容忍派”,主张从社会革新历程、女性权益保护方面,暂时容忍妾的存在。林语堂与潘光旦就属第三派。林语堂认为国人娶妾主要是基于“子嗣延续”和“代替离婚”两个因素的考虑。[50]林认为,两性关系天生不平等,女性是天生的弱者。[51]特别是对缺乏独立性的中国妇女而言,离婚是致命的打击。[52]因此,从维护女权、保全家庭的角度看来,蓄妾不失为一种挽救婚姻的好办法。[53]而潘光旦在对民国20年代中国之家庭问题进行调查后,认为中国一夫多妾制历史根源深厚,要以断腕之势立刻废除妾制是不可行的,他也主张要暂时容忍妾制的存在。[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