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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灵肉解放对性道德的影响

【摘要】:1922年,《妇女杂志(上海)》首次推出“离婚问题号”,1925年推出“新性道德号”,就性道德问题进行了专刊的讨论。“新性道德号”的扬帆推动了自由平等、尊重人性、灵肉解放的新性道德思潮的形成,为这个时期的女性摆脱婚恋中的枷锁提供了舆论助力。章锡琛在《新性道德是什么》一文中做出了解答,他认为新的性道德是男男女女自由、平等的性道德。而另一位先锋人物是被称为“性博士”的张竞生,1925年他同样提出了“新性道德”的主张。

男权主导的保守性伦理纵横了三千多年,辛亥革命一声枪响,带来的不仅仅是新的政权,社会经济、文化、意识领域各个层面都受着新风气的感染并悄然发生着改变,保守的性道德首当其冲地受到了新思潮的冲击。西风东渐,特别是在罗素、爱伦凯等人自由平等婚恋观的影响下,人们开始质疑这仅将性视为生殖需要、压迫人欲、男性中心的旧性道德的合理性,在五四运动前后,掀起了沸沸扬扬的关于性道德、贞节观的讨论。《新青年》《妇女杂志(上海)》等期刊为这场前卫的性道德论战提供了舆论据点,章锡琛任主编时期的《妇女杂志(上海)》,是当时讨论女权问题、男女平权、新性道德的先锋阵地。1922年,《妇女杂志(上海)》首次推出“离婚问题号”,1925年推出“新性道德号”,就性道德问题进行了专刊的讨论。“新性道德号”的扬帆推动了自由平等、尊重人性、灵肉解放的新性道德思潮的形成,为这个时期的女性摆脱婚恋中的枷锁提供了舆论助力。以“新性道德号”为媒介,章锡琛、周作人、章永康(别号“瑟庐”)、张竞生等知识阶层的精英人物一马当先,他们从西人罗素、爱伦凯的自由平等婚恋观中获得灵感,超越了梁启超等男女平权先声,大胆地发出了尊重人伦、平等对待的新性道德、贞操平等对待的呼号。

1918年,《新青年》刊出《贞操论》一文。《贞操论》一文在民初社会激起千层浪,开启了公开讨论贞操问题的先河,是民初时期最早的一篇讨论贞操的文章。该文认为,女性要承担“失贞”的谴责,而男性却没有“不贞”的困扰,这种男女区别对待的二元贞操道德观是不公允的。[36]

同年,《新青年》第5卷第1期刊登了新文化运动领袖人物胡适的《贞操问题》一文,在该文中胡适提出,保守贞洁不仅仅是女方的义务,男子也应当担负这样的义务。[37]他甚至列举圣人孔子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予以举证,以堵住悠悠众口。那么在时人们眼里的新性道德是什么样的呢?章锡琛在《新性道德是什么》一文中做出了解答,他认为新的性道德是男男女女自由、平等的性道德。[38]一方面,性的冲动是人的自然需求,不应该压制,不应该丑化;另一方面,要兼顾妻子的意愿。在民风尚还保守的民国二十年代提出这样的新性道德观,可谓大胆而又前卫,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章氏的新性道德主张基本还是立足男性主导的角度去考虑的,可以说是触及了男女平权思想的表面,但并未抵达思想的深处。而另一位先锋人物是被称为“性博士”的张竞生,1925年他同样提出了“新性道德”的主张。张竞生在其著作[39]中有关涉“新性道德”的讨论,他关于男女两性关系的见解较章锡琛更为直接,他认为性关系的存在,不是为了解决生理需求,而是为了满足感觉与器官全方位的享受,两性关系促使了男女关系由肉体的享受升华到灵魂的慰藉。[40]

当然,“不平等地位是与男性法权共存的,其根本的改变须靠整个社会的变革与进步,更有待于全社会平等性爱自由观念的普遍觉醒”[41],“新旧性道德观念的对立,实质上是基于男性法权的男性中心的旧性道德观念与源于民主主义思想的男女平等的新性道德观念的对立”[42]。胡适、章锡琛、周作人、瑟庐、张竞生等人自由平等的新性道德的呼号,虽然难以让民众立刻忘记男女区别对待的旧的道德伦理,难以让女性立刻摆脱贞节观念的枷锁,但思潮的涌动往往是新生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