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妇女贞节观:坚持一生的承诺

妇女贞节观:坚持一生的承诺

【摘要】:伴随男女有别、革尽人欲的性伦理主张而生的是对贞节的强化萌生。[20]到了明清时期,严酷的礼教对女性的贞节要求苛刻至极。在明清时期,“贞节超然于生命”的个案数不胜数。同时,贞节义务的效力从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一直延续到婚姻关系结束后甚至可能贯穿于女性一生:与夫之牌位成亲偕老终身的女子及为亡夫守节的寡妇将会获得社会的广为褒扬。

伴随男女有别、革尽人欲的性伦理主张而生的是对贞节的强化萌生。与传统性伦理的变迁轨迹相辉映,贞节观也经历了一个由宽泛到苛严的历程。“秦代以法律劝导贞节,汉代以法律奖励贞节,魏晋南北朝时期松散中的保守,宋代‘将贞节凌驾于生命之上’”,“贞操观念向极端发展,两性道德彻底蜕变为片面要求女性坚守贞操的单向道德,婚姻也成为了女子向男子出卖的交易”。[20]到了明清时期,严酷的礼教对女性的贞节要求苛刻至极。在明清时期,“贞节超然于生命”的个案数不胜数。大名鼎鼎的明代清吏海瑞因为五岁女儿吃了男仆递来的食物,大怒“女子岂容随便接受童仆的饼饵”,强令女儿绝食七日而亡了,面对如此不人道的行为,还有人大为赞赏,认为:“非忠介不生此女”。在婚姻关系中,女性承担的贞节义务有二:一是成亲时务必保持处子之身;二是婚姻期间务必守贞。同时,贞节义务的效力从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一直延续到婚姻关系结束后甚至可能贯穿于女性一生:与夫之牌位成亲偕老终身的女子及为亡夫守节的寡妇将会获得社会的广为褒扬。明清时期,在道德衡量标尺下,名节之于女子远甚于她们的生命,在虚无缥缈的名节桂冠下,女性的生命权被践踏。[21]除了承认好色乃人性本源外,儒家还明确了性行为之“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繁衍功能,性之生殖价值的认可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历代婚姻制度中都可窥见繁衍功能说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