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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性伦理与禁欲主义

【摘要】:总体而言,儒家思想影响了传统中国社会不同时期性伦理态度的走向。早期的儒家认为性的需求是人的天性。“如果说在宋代禁欲主义思潮还仅仅停留在思想家的头脑里,到了明清时期,这种禁欲主义已经从思潮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或者说成为了某种国家意志。”总体而言,传统中国社会的性伦理态度,截至清代,经历了一个由宽泛到苛严的发展历程,这期间无不充斥着儒家两性伦理观的深远影响。

婚姻奸情与社会的性伦理密切相关,保守谨慎的性伦理抑或开放自由的性伦理将会以不同的性道德来约束婚内的两性关系,由此对婚姻奸情的处理将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在讨论民初婚姻奸情离婚诉讼之前,有必要分析传统中国社会性伦理的基本观点、态度以及由此形成的性道德约束框架体系。性伦理是“调整男女两性之间的性行为以及性行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作为意识形态之一,性伦理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并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关系”[12]。总体而言,儒家思想影响了传统中国社会不同时期性伦理态度的走向。早期的儒家认为性的需求是人的天性。关于性色,孟子将其归为人贪婪的原始本性。在贪婪之性的始作俑下,即使得到天下人心、娶尧帝的两个女儿为妻、拥有天下财富、位极天子之尊,还是不会满足[13]。孟子还将性色与饮食并列,认为是人性本能的需求:“食色,性也”[14]。《礼记·礼运》中也有类似的表述,认为世间男女都有欲望[15]。但是《礼记·礼运》接下来又说如果随心所欲,任欲望横流,必然败坏天理,因此,有节操之人必然一箪一食有节制,男男女女有区别[16]。人的欲望要有节制,否则有违天理,而别男女是控制欲望的有效途径。如何“别男女”,儒家的方法是强调“男女大防”,将“男女授受不亲”细化为日常的行为准则。[17]男女年满七岁,不能坐在一张席上,不能一起吃饭。男子住在外院,女子住在内院。通往后宫的大门,要由专人看守,没有特别许可,男男女女不得随意出入。男女的衣裳不能放置在一个衣架上。即是帝王也要远离女色为百姓做榜样。

早期儒家源于天性的性伦理观是相对宽容,乃至到唐时仍显松散,对男女性道德的要求也没那么严苛。在唐时离婚相对比较自由,如杨志坚之妻请离,女子再嫁也不是罕见的事,据史料载,唐时公主再嫁的有23人,鸿儒韩愈的女儿再嫁两次。到北宋,随着理学逐渐成形,儒家性伦理的规范力度陡然加大,性道德要求越来严格,在儒学大家们的主导下,出现了禁欲主义的思潮,性逐渐成了一个禁忌的话题,出现了清除个人贪淫私欲以彰显天地之真理的主张。[18]人之天性被理学大师们视为“动物私欲”,必须要以“天理”克服私欲。而“二程”之程颐更是发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号召。朱熹亦认为:“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在人欲与天理对抗观的引导下,“革尽人欲,复尽天理”的呼号出现了。“如果说在宋代禁欲主义思潮还仅仅停留在思想家的头脑里,到了明清时期,这种禁欲主义已经从思潮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政治和法律制度,或者说成为了某种国家意志。”[19]明清时期性伦理发展到了非常严苛的阶段,但明清时期传统的性伦理遭遇了社会现实的强力挑衅,走向了两个极端:一方面,主流伦理以家国情怀消解个人欲望,要求人们清心寡欲;另一方面,社会风气秽淫污浊,性色成为满足肉欲的消遣,就连士大夫阶层也不例外。总体而言,传统中国社会的性伦理态度,截至清代,经历了一个由宽泛到苛严的发展历程,这期间无不充斥着儒家两性伦理观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