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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殷震:男女绝对平等的论述

【摘要】:1907年6月,何殷震与刘师培在日本创刊《天义报》,《天义报》初为女子复权会的机关刊物,何殷震的无政府主义“男女绝对平等”之主张以该刊为媒介广为播扬。长久以来,传统中国社会之伦理待女子为男子的奴隶,要求女性屈服于男性。三是“男子因求自逸而解放女子者也”[119]。当代学者夏晓虹亦认为:“毫无疑问,何殷震关于‘男女革命’的提法与马君武的译介密切相关”[121]。

何殷震(1886—?),原名何震,字志剑,江苏仪征人,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之妻。幼年“秉承闺训甚严”,1904年随刘师培至上海,改名何殷震,入上海爱国女学校学习,该校由蔡元培主办,教学理念为“造成虚无党一派女子”。1907年春,随刘师培赴日本,1908归国,1919年刘师培去世后,精神失常,削发为尼,法名小器,后不知所踪。[112]秋瑾同时代的何殷震,既受到了传统中国女学的熏陶,又受到西学思潮的震撼,其所提倡的解放女性、男女平等的主张,基于其无政府主义的立足点,在同时期的论述中大放异彩。1907年6月,何殷震与刘师培在日本创刊《天义报》,《天义报》初为女子复权会的机关刊物,何殷震的无政府主义“男女绝对平等”之主张以该刊为媒介广为播扬。1907年至1908年,何殷震在《天义报》刊载的关于妇女解放、男女平权的论述主要包括《女子宣布书》(《天义报》第1号,1907年6月),《女子复仇论》(《天义报》第3~5号,1907年6月),《女子解放问题》(《天义报》第7号,1907年9月)。何殷震在《天义报》创刊中发挥的作用,说法不一。一说认为,《天义报》的实际创办人是刘师培,如柳亚子在《我和南社的关系》所述:“表面上主干是志剑(何震),实际却是申叔在揽”;一说认为《天义报》为刘师培夫妇共同发刊。当代学者夏晓虹认为:“办刊初期,何震确实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除撰写多篇文稿外,在他人的稿件后面,也间有‘震附记’一类的文字出现”。[113]虽然同时期不乏讨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声张女权的男界女界精英,但受无政府主义思想深厚影响的何殷震,对男女革命这一议题的思考是别具一格的,从其文《女子解放问题》中即可窥见其独树一帜的批判视野。在该文中,何殷震既批判了中国传统旧制,又理性分析了欧美之制,还从女性自身解放的角度揭发了男性论者们解放妇女的“私心”,虽然有一些论述稍显激进,但在当时“奉西方为圭臬”的男权引导的性别革命中不失为一股清流。

“幽闭女子以防淫佚”,身体的禁锢,双重的贞洁观是对女子的大不公平,是男性奴役女性的体现。长久以来,传统中国社会伦理待女子为男子的奴隶,要求女性屈服于男性。在古代社会,女子被男子视为私有之物,为防止女子与其他男子往来,专门特立女子行为准则以设男女大防,将女子禁锢在庭院中,与男子隔离起来以别男女。[114]打破西方迷信,欧美倡行的妇女解放、男女平等有名无实,是伪平等!如在受教育方面,欧美女子虽然可以如男子般进入学校接受教育,但是具体而言,在政治法律及军警等涉及国家权力方面仍然是男性的专属领域,女性鲜能介入。[115]何殷震认为欧美男女平等、女性自由有其名而无其实,真正的男女平等,是女子自身主导下男女平等,真正的女性自由,是女子们对女性权利的真正享有。虚无的平等、伪善的自由,难以促进女性的进步,难以实现平等之人权。[116]

揭发男性倡导妇女解放的“私心”。近代中国男子之所以一改幽闭女性的旧观念,提倡解放女性,其目的有三:一是“男子因求名而解放女子者也”,效仿西方男女平等之制,将其妻女从闺阁的幽闭中释放出来,赋予有限的自由,以博得文明人的名号:“中国男子崇拜强权,以为欧美日本为今日文明之国,均稍与女子以自由,若仿行其制,于一己之妻女,禁其缠足,使之入学,授以普通知识,则中外人士,必将称为文明。”此种借女子以博名而倡导解放妇女、男女平等的做法,是“利用女子以成一己之名”,本质上还是将女性视为私有之物,“推其私心,则纯然私女子为己有”,将女子作为博取名誉的工具,“处礼法盛行之世,以防范女子得名;处欧化盛行之世,转而以解放女子得名”[117]。二是“男子因求利而解放女子者也”。由于社会经济状况不好,男性们倍感一个人担负养家重任压力颇大,“中人之家艰于得食,其力不足以赡其妻女”。因此,男性们便允许女子接受教育、培训职业能力,“执一技以谋食”[118]一起分担家庭经济负担。三是“男子因求自逸而解放女子者也”[119]。兴办女学是为了把父亲们从子女的家庭教育中解放出来。接受过教育的女性固然有利于料理家事、教养后嗣,男性们也大力提倡女学以培养文明女子治家。由此可见,当今男性们倡导的解放妇女,实际上是男子们基于私心,假借帮助女子自力更生、辅助女子成才之名,假言解放女性于传统束缚,然而却使女子更加辛苦劳累。往日的男女区别对待,男尊女卑,实质上是男子在外劳苦、女子在内享乐。而当今男子主导下的男女平权,实际上是男子将他们的负担转嫁到了女子身上,分享女子的福利,更加劳累的女子并未因此获得应得的尊重。[120]

何殷震倡导的男女平权是绝对的平权,倡导的解放是妇女的彻底解放,此处与前文所述的马君武的两本译作之主张有异曲同工之处。马氏的译作分别发行于1902年、1903年,何殷震于1904年走出家门赴上海,1907年随夫东渡日本,可以推测,何殷震有机会接触两本译作并受到感染。当代学者夏晓虹亦认为:“毫无疑问,何殷震关于‘男女革命’的提法与马君武的译介密切相关”[121]。何殷震的男女平权主张是激进的,如“以暴力强制男子”“男子者女子之大敌也”之类的言辞,即使在当今也叹为观止,不去考虑何震彻底的男女平权主张实现的可能性,从她激情洋溢的言辞中,可以发现一位近代女性反抗性别歧视的坚持与决绝之心,女性的彻底解放,只有通过女子自身努力才能实现,“女权之伸,当由女子抗争,不当出于男子之付出”[122]

【注释】

[1][英]赫伯特·斯宾塞:《女权篇》,马君武译,少年中国学会1902年版。

[2][英]约翰·密尔:《女权说》,马君武译,少年中国学会1902年版。

[3]“弥勒约翰、斯宾塞之学说,汽船满载,掠太平洋而东。我同胞女豪杰,亦发愤兴起,相于驰逐以图之。”参见柳亚子:“黎里不缠足会缘起”,载《女子世界》1904年第3期。

[4]参见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7页。

[5]参见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74页。

[6]参见吕世伦、谷春德编著:《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1页。

[7]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

[8]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页。

[9]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页。

[10]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页。

[11]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页。

[12]“欲知一国人民之文明程度如何,必以其国待遇女人之情形如何为断,此不易之定例也。”参见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0页。

[13]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

[14]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

[15]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

[16]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3~24页。

[17]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

[18]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此处引文中“身分”同“身份”,本书引文均采取同类方式处理,后文出现不再另行说明。——编辑注

[19]参见吴春华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第4卷·19世纪至二战),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5页。

[20]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页。

[21]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页。

[22]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页。

[23]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页。

[24]“在家庭间之女人,常有与其父或夫得同等之权者。以此推之,其夫可被选,其妻亦可被选,其父可被选,其女亦可被选。”参见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页。

[25]“维新男士把女权作为‘民权’的一部分,把实践个人才能的自由,转换为摆脱专制获取自主的斗争,把个人自由转化成国民的爱国责任,从而把女权吸纳进反抗专制国家、履行爱国义务的轨道上。当妇女国民身份和国家责任被凸显的同时,传统家庭内部不平等的两性关系被回避和搁置。”参见刘禾:《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全球史研究的新路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343页。

[26]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63页。

[27]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

[28]莫世祥编:《马君武集(190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23、25页。

[29]据宋少鹏在《“西洋镜”里的中国女性》一文中所述。转引自刘禾:《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全球史研究的新路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344页。

[30]宋少鹏:《“西洋镜”里的中国与妇女:文明的性别标准和晚清女权论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45页。

[31]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7页。〔2〕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88页。

[32]郑云山:《近代中国史事与人物——郑云山学术论文集》,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7页。

[33]胡珠生编:《宋恕集》(上),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1页。

[34]胡珠生编:《宋恕集》(上),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3页。

[35](清)唐才常、(清)宋恕:《砭旧危言——唐才常、宋恕集》,郑大华、任菁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0页。

[36](清)唐才常、(清)宋恕:《砭旧危言——唐才常、宋恕集》,郑大华、任菁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0页。

[37](清)唐才常、(清)宋恕:《砭旧危言——唐才常、宋恕集》,郑大华、任菁选注,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0页。

[38]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4页。

[39]柯惠铃:《近代中国革命运动中的妇女(1900—1920)》,山西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17页。

[40]幸而后来无政府主义者何殷震从发出了震耳欲聩的“女权之伸,当由女子抗争,不当出于男子之付出”的呐喊,让近代解放女性、男女平等开始转向到对女性个体的关注上来。关于何殷震的男女平权主张,将在后文中讨论。

[41]Samita Sen,“Motherhood and Mothercraft:Gender and Nationalism in Bengal”,Gender&History 5.2,1993,pp.231-243.

[42]柯惠铃:《近代中国革命运动中的妇女(1900—1920)》,山西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4页。

[43]柯惠铃:《近代中国革命运动中的妇女(1900—1920)》,山西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4页。

[44]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

[45]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6页。

[46]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0页。

[47]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7页。

[48]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0页。

[49]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1页。

[50]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1页。

[51]“性情不能陶冶,胸襟不能开拓,以故嫉妒褊狭,乖戾愚蠢,钟于性情,扇于风俗,成于教训,而欲人种改良,太平可致,犹却行而求及前也。且人求独立,非学不成。”参见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4页。

[52]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12页。

[53]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5页。

[54]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8页。

[55][美]约瑟夫·阿·勒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刘伟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页。

[56]崔志海:“寻找一个真实的梁启超——亦评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一书”,载《北京图书馆馆刊》1994年第2期,第115页。

[57]“他(梁启超)始终用经典权威遮掩他的呼吁。他认为,一个忠实的儒教徒应渴望见到穿过高山的铁路、议会政府及受过教育不缠足的妇女”。参见[美]约瑟夫·阿·勒文森:《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刘伟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58]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80页。

[59]梁之老师康有为对女子“玩物”说云:“男子之视女子,皆无人权天民之心,但问其美否以为爱玩。是故为之衣裙五采以绚之,为之金玉珠石以饰之,为之步摇花朵以丽之,为之涂脂抹粉以艳之,日本则齿黑,印度则穿鼻以为饰,殆又甚焉。女子不知自重,又复为堕马之妆,踽齿点额……”参见康有为撰:《大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13页。

[60]梁启超在《戒缠足会叙》中描述了缠足的惨状:“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即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参见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80页。

[61]“中国之积弱,至今日极矣。欲强国本,必储人才;欲植人才,必开幼学;欲端幼学,必禀母仪;欲正母仪,必由女教。人生六七年,入学之时也,今不务所以教之,而务所以刑戮之倡优之。”参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近代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62]梁启超撰:“戒缠足会叙”,载《时务报》1896年第16期,第3~4页。

[63]“凡一国之人,必当使之人人各有职业,各能自养,则国大治。”“中国即以男子而论,分利之人,将及生利之半,自公理家视之,已不可为国矣;况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参见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0页。

[64]“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人极苦,惟妇人待养而男子不能养之也。”参见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0页。

[65]“使人人足以自养,而不必以一人养数人,斯民富矣。夫使一国之内,而执业之人,骤增一倍,则其国所出土产作物,亦必骤增一倍。凡所增之数,皆昔日弃地之货也。”参见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66]“故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孩提之童,母亲于父,其性情嗜好,惟妇人能因势而利导之,以故母教善者,其子之成立也易;不善者,其子之成立也难。”参见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2页。

[67]“善夫诸教之言平等也,南海先生有孔教平等义不平等恶乎起?起于尚力,平等恶乎起?起于尚仁,等是人也,命之曰民。”参见梁启超著,张品兴主编:《梁启超全集》(第1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

[68]“封其耳目,缚其手足,冻其脑筋,塞其学问之途,绝其治生之路。使之不能不俯首帖耳于此强有力者之手。久而久之,安于臣妾,安于奴隶,习为固然,而不自知。”参见梁启超:《变法通议》,何光宇评注,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96页。

[69]谭嗣同:《仁学》,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5页。

[70]“中外通;上下通;男女内外通;人我通。”谭嗣同:《仁学》,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5页。

[71]“苟明男女同为天地之菁英,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平等相均,初非为淫而始生于世。”谭嗣同:《谭嗣同集》,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325页。

[72]“男则姬妾罗侍,纵淫无忌;女一淫即罪至死。”参见谭嗣同:《谭嗣同集》,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325页。

[73]“重男轻女”,“中国虽亡,而罪当有余矣”。参见谭嗣同:《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04页。

[74]王兴国主编:《湖湘文化通史》(第4册·近代卷·上),岳麓书社2015年版,第217页。

[75]“……以名为教,则其教已为实之宾,而决非实也。又况名者,由人创造,上以制其下,而不能不奉之,则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君以名桎臣,官以名轭民,父以名压子,夫以名困妻。兄弟朋友各挟一名以相抗拒,而仁尚有少存焉者得乎?然而仁之乱于名也,亦其势自然也。”参见谭嗣同:《谭嗣同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05页。

[76]“五伦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无纤毫之苦,有淡水之乐,其惟朋友乎。”参见谭嗣同:《谭嗣同集》,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370页。

[77]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研究》,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13页。

[78]据周作人语。参见知堂:“记蔡孑民先生的事”,载《中国文艺》1940年第2期。

[79]据蒋梦麟语。参见蒋梦麟:《西潮》,世界书局1971年版,第120页。

[80]蔡元培:《蔡元培谈教育》,辽宁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71页。

[81]“自《易经》时代以至于清儒朴学时代,都守着男尊女卑的成见,即偶有一二文人,稍稍为女子鸣不平,总也含有玩弄等的意味。”参见蔡元培:《蔡元培谈教育》,辽宁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72页。

[82]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72页。

[83]《礼》《中庸》记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大学》记曰: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夫妇之伦,因齐家而起。齐者何?同心办事者是也,是谓心交。参见蔡元培著,刘东主编:《近代名人文库精萃·蔡元培》(上),太白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第112页。

[84]“妾者,多由贫人之女卖身为之。均是人也,而侪诸商品,于心安乎?均是人也,使不得与见爱者敌体,而视为奴隶,于心安乎?”参见蔡元培:《中国人的修养》,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147页。

[85]张汝伦编:《蔡元培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86]张汝伦编:《蔡元培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87]“破除界限,不论何种工作,只要生理上心理上相宜的,都可以自由选择,都可以让他们共同操作。”参见蔡元培:“我在教育界的经验”,载《宇宙风》1938年第56期。

[88]1919年,蔡元培答上海《中华新报》旅京记者问:“如北京大学明年招生时,倘有程度相合之女学生,尽可投考,如程度合格,亦可录取也”。

[89]《孙中山先生最近讲演集》,民智书局1924年版,第95页。

[90]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1890—1911),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6页。

[91]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4页。

[92]“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淤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万姓,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闻,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事务?”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1912),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2页。

[9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1912),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2页。

[94]“大总统命令”,载《民国日报》1922年3月5日。

[95]“要把我们民权主义中所包括男女平等的道理,对二万万女子去宣传,在女子一方面而建设民国的国基。”参见孙中山:《三民主义与男女平权》,载氏著:《孙中山先生最近讲演集》,民智书局1924年版。

[96]“孙逸仙之行踪”,载《申报(上海)》1911年12月9日。

[97]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8页。

[98]“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自共和民国成立,将合全国以一致进行,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女子将来之有参政权,盖事所必至。贵会员等才学优美,并不遽求参政,而谋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以协助国家进步,愿力宏大,考虑高远,深堪嘉尚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1912),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53页。

[99][澳]李木兰:《性别、政治与民主——近代中国的妇女参政》,方小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

[100]邵田田编著:《秋瑾研究文集》,西泠印社出版社2014年版,第8页。

[101]维新时期女性觉醒者大有人在,当时《女学报》创刊号的18位编辑全为女性:“晋安薛绍徽女史、金匮裘梅侣女史、番禺潘道芳女史、明州沈和卿女史、上虞蒋畹芳女史、武进刘可青女史、诸暨丁素清女史、皖江章畹香女史、京兆龚慧苹女史、江右文静芳女史、南海康文僴女史、贵筑李端惠女史、临桂廖元华女史、邗江睢念劬女史、梁溪沈静英女史、梁溪沈翠英女史、古吴朱莳兰女史、上海潘仰兰女史。”参见“《女学报》主笔”,载《女学报》1898年第2期。转引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137页。

[102]周芾棠等辑:《秋瑾史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页。

[103]杨碧玉:《秋瑾政治人格之研究》,正中书局1989年版,第1页。

[104]梁启超的学说也给予了秋瑾启示,当她读到梁的作品时,感慨道:“任公(指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一反以往腐儒风气……此间女胞无不以一读为快,盖为吾女界楷模。”参见邵田田编著:《秋瑾研究文集》,西泠印社出版社2014年版,第7页。

[105]这些女权作品主要有:《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警告我同胞》《勉女权歌》《精卫石》等。

[106]“唉,二万万的男子,是入了文明新世界;我的二万万女同胞,还依然黑暗沉沦在十八层地狱,一层也不想爬上来。”“一生只晓得依傍男子,穿的吃的全靠着男子。身儿是柔柔顺顺的媚着,气虐儿是闷闷的受着,泪珠是常常的滴着,生活是巴巴结结的做着。一世的囚徒,半生的牛马。”“总是男子占了主人的地位,女子处了奴隶的地位,为着要倚靠别人,自己没有一毫独立的性质。这个幽禁闺中的囚犯,也就自己都不觉得苦了。”李芸华:《秋瑾传》,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6年版,第136~137页。

[107]“吾辈爱自由,勉励自由一杯酒。男女平权天赋就,岂甘居牛后?愿奋然自拔,一洗从前羞耻垢。若安作同俦,恢复江山劳素手。旧习最堪羞,女子竟同牛马偶。曙光新放文明候,独立占头筹。愿奴隶根除,智识学问历练就。责任上肩头,国民女杰期无负。”参见李芸华:《秋瑾传》,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6年版,第136~137页。

[108]“但凡一个人,只怕自己没有志气。如有志气,何尝不可求一个自立的基础、自活的艺业呢?如今女学堂也多了,女工艺也兴了,但学得科学工艺,做教习,开工厂,何尝不可自己养活自己呢?也不致坐食,累及父兄夫子了。”陈平原选编,夏晓虹导读:《秋瑾女侠遗集》,贵州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页。

[109]邵田田编著:《秋瑾研究文集》,西泠印社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110]“男和女同心协力方为美,四万万男女无分彼此焉。唤醒痴聋光睡国,和衷共济勿畏难。锦绣河山须整顿,休使那胡尘腥臊满中原。”参见郭延礼编:《秋瑾研究资料》,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437页。

[111]何殷震即何震,“殷”字由来于何震“父母姓并重”以示“男女绝对之平等”的主张,取其母亲之姓“殷”居第二,自号曰何殷震。

[112]郭院林:《彷徨与迷途——刘师培思想与学术研究》,凤凰出版社2012年版,第69页。

[113]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72页。

[114]“中国数千年之制度,以女子为奴隶者也,强女子以服从者也。又因古代之时,男子私女子为己有,防其旁淫,故所立政教,首重男女之防,以为男女有别,乃天地之大经,使之深居闺闼,足不逾阈。”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59页。

[115]“至于男女平等,则亦弗然。夫男女虽同受教育,然处人治盛昌之世,政治法律,女子攻者甚鲜,而陆军警察之学,不复令女子与闻。”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2页。

[116]“男女平等者,有其名而无其实者也。夫解放女子必使为女子者,共享平等自由之乐,若如今日欧美之制,势必女子有自由之名而无自由之实,有平等之名而无平等之实。其所谓自由者,非纯正自由也,伪自由耳!其所谓平等者,亦非纯正平等也,伪平等耳!无自由之实,故女性未克发展,无平等之实,故人权未克均平。”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2页。

[117]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3页。

[118]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3页。

[119]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3页。

[120]“助女子以独立,导女子以文明,然与女子以解放之空名,而使女子日趋于劳苦。”“盖昔日之制,男尊女卑,实则男苦女乐;今则女子分男子之苦,男子分女子之乐,而究之女子之名仍未尝有丝毫之尊。”参见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载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4页。

[121]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81页。

[122]震述(何震):《女子解放问题》,参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9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