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元时“义绝”之制基本延续了前朝律令的立法精神,但变化颇多。唐律中将妻子谋害丈夫纳入“义绝”事由,丈夫谋害妻子是否视为“义绝”未作规定。“义绝”制度的变化,体现了在当时的离婚制度体系中,对女方的关注及女性在婚姻中地位的改善,这样的改善是儒法传统与蒙古习惯角力的结果。......
2023-07-03
1.导致夫妻“义绝”的法定事由。《唐律·户婚》对导致夫妻“义绝”的法定事由有如下列举:
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及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虽会赦,皆为义绝。妻虽未入门,亦从此令。[67]
《唐律·户婚》中构成夫妻“义绝”的具体行为包括:①妻子侵犯夫家一定范围内的亲属[68];②丈夫侵犯妻家一定范围内的亲属[69];③夫妻双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互相侵犯[70];④夫妻与对方亲属发生不伦之情[71];⑤妻子企图谋害丈夫。
细观《唐律·户婚》中关于“义绝”法定事由的规定,男尊女卑,男女区别对待的特征显而易见。“义绝”事由之男女差等对待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夫妻双方侵犯的亲属范围不同,夫家亲属范围广于妻家;二是夫与妻具体实施行为不同,对妻子的要求苛严于丈夫;三是将未婚妻也纳入了“义绝”的调整范围。
2.“义绝”的法律后果。《唐律·户婚》载:“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72]《唐律疏议》释:“夫妻义合,义绝则离,违而不离,合得一年徒罪。离者,既无‘各’字,得罪止在一人,皆坐不肯离者;若两不愿离,即以造意为首,随从者为从。皆谓官司判为义绝者,方得此坐;若未经官司处断,不合此科。若夫妻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73]“义绝”因夫妻及双方亲属之间特定的侵犯行为而引发,实际上是基于杀伤等刑事犯罪行为而导致负担到丈夫与妻子身上的民事后果,因此,有学者认为“义绝之作为官司断离,实际上是一种‘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74]。根据唐代律令的记载“义绝”将引起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经官司判断为“义绝”的当事人双方必须解除婚姻关系,即强制离婚;二是有“义绝”情形但不离婚者将会受到刑事处罚。若一方不愿意离婚,判处一年徒刑;若双方都不愿意离婚,根据犯意轻重,双方按主从承担刑事责任。唐代的法律条文关于“义绝”的规定是严厉的,甚至可以排除国家大赦的适用。唐代“义绝”制度,延续了汉以来婚姻家庭领域以礼为据,引经入法的立法特色,体现出家国为本、男权偏颇、国家干涉三大特征。设立“义绝”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宗法社会尊卑长幼的伦常秩序,保护的焦点是家国大义而非夫妻个体[75]。在性别对待方面,明显“男尊女卑”,不管是“义绝”侵害行为的伤害力度还是侵害的亲属范围,较之对男性的要求,法律对女性的约束更加严苛。
有关醒与觉 民初离婚中的男女平权的文章
虽然元时“义绝”之制基本延续了前朝律令的立法精神,但变化颇多。唐律中将妻子谋害丈夫纳入“义绝”事由,丈夫谋害妻子是否视为“义绝”未作规定。“义绝”制度的变化,体现了在当时的离婚制度体系中,对女方的关注及女性在婚姻中地位的改善,这样的改善是儒法传统与蒙古习惯角力的结果。......
2023-07-03
明清时期法律体系中关于“义绝”的条款可见于《大明律·户婚》及《大清律辑注》。《大清律辑注》“出妻条”关于“义绝”的规定基本上延续了明律的内容。[87]明清时期“义绝”制度的嬗变,对“义绝”自汉以来作为传统中国社会法定的强制离婚事由“义”之本源撼动了一些。近代及当代有学者也关注到了明清时期“义绝”制度的嬗变。明清“义绝”制度保留了维护儒家纲常、男尊女卑、夫权偏颇等传统特色,但“义绝”离婚的强制性有所削弱。......
2023-07-03
在纲常伦理价值理念的潜移默化之下,古人们通常认为“义绝”之行为,有违纲常礼教、有违人之伦理,危害极大,因此,出现“义绝”事项的婚姻关系必须解除。同时为了保障“义绝”之制的实施力度,国家将“义绝”纳入了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有“义绝”情形而不解除婚姻关系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唐代法律体系中对“义绝”离婚制度有具体明确的规定。[65]在这一阶段,“义绝”的国家法强制力有所削弱。......
2023-07-03
故陶毅等指出,以条文论,和离颇有“破裂主义”的色彩,带有“无因离婚”的表征。古人的解决途径是对“和离”加以一定的限制,如限制特定阶层的“和离”权限,皇亲国戚或政府官员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方可。宋代宗室“和离”的受理机关是宗正司,审查期限是“半月”。......
2023-07-03
[15]中国古代“离婚”用语的历代记载大致如下:1.刘宋宗室临川王刘义庆编撰《世说新语》所载“贾充与李丰女儿离婚”:李丰的女儿是贾充的妻子,李丰获罪被处死。贾充与李丰之女二人离婚,李丰之女被发配边疆。后来,临川长公主向皇帝说王藻的坏话,王藻因此获罪入大牢殒命,公主与王藻离婚。[20]虽然“离婚”二字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有踪可循,但是彼时的“离婚”与现代“离婚”词义内蕴相差甚远。......
2023-07-03
唐代洛阳城,原来也是隋代创建的。图49 唐代洛阳城郭布局结构图依据徐松《唐两京城坊考》所载《东都外郭城图》与《隋唐东都城址的勘查和发掘续记》所载复原图,《考古》1978年第6期,并加以修正)《旧唐书·地理志》谓东都一百三坊。我们综合唐代长安和洛阳两个都城的市来看,当时各种行业的种类已十分繁多,长安东市“市内货财二百二十行”,洛阳南市“其内一百二十行,三千余肆,四壁有四百余店(指仓库),货贿山积”。......
2023-10-12
我国司法制度,完成于唐代,而唐又多沿隋旧。兹分述唐代司法制度如下:(一)法典之编纂:我国法典,向分为二:一曰刑法典,一曰行政法典。(二)刑名之确定:唐代刑名有五,即:笞、杖、徒、流、死,皆沿隋旧。(三)执行司法之官吏:唐制:犯罪者,以在其罪发之州县推断为例;其在京师,则杖刑以下者,委诸当局的推断;徒刑以上者,交大理寺。......
2023-08-17
唐代的王义方贬官海南,以诗书礼义教化百姓,使风俗变易,促进地方文明。在他任上,禁止所属官吏收受群众的馈赠,以清廉自守,深得群众的敬重。南宋初年,崔与之任广西提点刑狱,浮海巡视海南,奖廉劾贪,成效显著。当时,海南特产苦艼茶,州县强征作为贡品,又强征妇人织吉贝布,一时成为民之大患。可谓一代廉吏,风采昭然。以上为宋代以前,海南地方曾留芳世代的廉吏典型,虽未完备亦可见一斑。......
2023-09-2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