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污染排放与环境税:污染源、投入和消费之间的关系

污染排放与环境税:污染源、投入和消费之间的关系

【摘要】:基于Dessus等人的研究成果,将总的污染排放分解成三部分:由中间投入(能源)带来的污染排放、由生产工艺带来的污染排放和由最终消费带来的污染排放。因此上面等式右边的三项依次表示与中间投入、部门产出和最终消费相关污染排放量。

在模型中我们引入七种污染物,分别是CO2、SO2、NMVOC、NOx、PM10、CH4和N2O。基于Dessus等人的研究成果(O'Connor等,2003),将总的污染排放分解成三部分(参见图1):由中间投入(能源)带来的污染排放、由生产工艺带来的污染排放和由最终消费带来的污染排放。模型引入如下的污染排放方程:

其中,j表示部门,i表示被投入/消耗的商品。XAPi,j表示中间投入,XPj表示各部门的总产出,XFDi表示最终消费,αij表示j部门消耗单位i商品带来的污染排放量;βj表示j部门单位产出直接带来的污染排放量;γi表示消耗单位i商品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因此上面等式右边的三项依次表示与中间投入、部门产出和最终消费相关污染排放量。

图1 DRC-CGE模型中的商品流动、要素以及污染排放

通常减少某一部门的污染排放量有三种方法:其一,减少部门的产出规模;其二,改变投入结构,采用更为洁净的投入品;其三,污染排放过程中采用减排设施或者减排技术减少污染排放强度(O'Connor等,2003)。因此,只要是能够影响这三个渠道之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控制污染的排放,从税收的角度来看,直接的途径就是对于能源投入或者污染排放进行征税,即所谓的前端控制和末端控制。前者如燃油税,以及克林顿政府提出英国热值单位(British Thermal Unit,BTU)为税基的能源税等;后者如碳税、硫税等。模型分别引入这两种征税方式,我们将在下文模拟情景设计部分做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