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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贯彻校方针的优化策略

【摘要】:高校内部学生申诉制度得以强制推行的直接动力来自教育部“依法治校”方针的确立及要求。

高校内部学生申诉制度得以强制推行的直接动力来自教育部“依法治校”方针的确立及要求。2003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依法治校”的方针,以便“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依法治校”的目标之一是“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措施之一是“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在教育部《第21号令》颁布之前,上海市已经将建立高校内部学生申诉制度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联系起来,认为该制度的设立是依法治校方针的突破口。[9]

2005年教育部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修订了《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号令》),是当时依法治教的必然选择。[10]时任教育部法制办主任孙霄兵认为,《第21号令》体现了教育部在依法治国的大的方针下,如何依法治教的新进展,因此,贯彻实施这个规定很重要。学校要落实这样一个规定,作为纳入依法治校的大的环节里面考虑。[11]而《第21号令》与以往规定相比,主要修改和创新之一即是确立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权利的新规则,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即为建立高校学生申诉制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得以重新激活的最直接动力来自教育部“依法治校”方针的确立及要求,“设置学生申诉制度是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主要手段。”[12]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表示,学生申诉问题越来越受到学校的重视,教育部从2004年开展依法办校,就强调必须有学生权利的保护,而学生申诉制度是校内学生权利救济制度,因此,现在在高等学校重建起来。[13]

各高校在教育部的推动下,纷纷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处理学生申诉事项。有些高校关于学生申诉制度的文件,在第一条中表明,制定学生申诉制度或办法目标之一就是为实现依法治校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