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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要意义

【摘要】: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最核心的价值与意义在于促进入的发展。特殊儿童作为存在与发展中的人,对其实施教育无疑具备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人权和平等的观照的今天,进一步认识特殊儿童教育的意义,对于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和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与价值。而现代教育发展中“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确认特殊儿童教育的本体意义提供了更上位的界定与要求。

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最核心的价值与意义在于促进入的发展。发展,是人的存在形态,从其最一般的意义上来看,它主要包括个体的身心发展以及个体的社会化进程。特殊儿童作为存在与发展中的人,对其实施教育无疑具备重要的意义和价值。然而,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在人类历史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特殊儿童的教育经历着一个艰难的从无到有的过程。在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人权和平等的观照的今天,进一步认识特殊儿童教育的意义,对于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和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与价值。

(一)特殊儿童教育的本体意义

教育具有促进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双重功能。从教育最本质的内核来说,促进人的发展是教育最核心的意义。对于特殊儿童来说,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也理应是特殊儿童教育的本体意义,是我们思考特殊儿童教育的起点,也是特殊儿童教育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对这一本体意义的认识,来源于两个层面,一是特殊儿童发展的可能性,一是“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在特殊教育领域内的内涵展现。

人类文明史上很长的一段时期,人们对特殊儿童的认识都是片面的、肤浅的,甚至是扭曲的。这从历史上人们对于残疾人认识态度的变迁可窥其一斑。美国著名的特殊教育学者柯克和加拉赫认为,历史上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公元前的歧视或虐待、基督教布道时的保护和同情、18世纪和19世纪开始的收容和训练、20世纪后开始的融合改革运动。特殊儿童的命运始终与“缺陷”“残疾”等联系在一起,甚至在西方文明发展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残疾儿童还曾面临着被遗弃、被灭绝的悲惨命运。我国也有学者进一步归纳出,人们对特殊儿童的认识经历了从中世纪前的“非人”,到文艺复兴以来的“异质人”,再到当前“同质人”的变迁过程。对特殊儿童的认识也必然地决定着人们对特殊儿童发展的认识。在“非人”的认识时期,特殊儿童没有被作为自然生命体的人来看待,而是被异化为人类的异类,生存的基本权利都很难得到保障。这个漫长的历史阶段是很难谈及他们作为“人”的发展的。文艺复兴之后,特别是西方启蒙运动之后,人们对特殊儿童开始了收容与训练,医生、宗教界人士的特殊教育实践促进了特殊儿童认识观的发展。然而,在发展中,特殊儿童仍然被作为“残疾人”“低能人”“弱势人”等与世界发生联系,世界也以这种观点态度划定了对他们的认识,带来了对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的怀疑态度,否定了他们做主流社会的“人”的资格。特殊儿童虽然摆脱了被遗弃或无视的命运,但他们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种近似畸形的“异质人”发展状态。例如,在教育中,将残疾缺陷转移到对成长规律的认识上,由残疾缺陷推衍出成长规律的必然差异,认为他们有完全不同于健全人的身心成长特点与规律,将特殊儿童排斥在差异普遍存在的人之外,把特殊儿童作为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特殊的、偶然的、例外的、边缘状态或非主流的存在。教育发展到今天,一方面随着社会公平与人权理念的深入人心,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特殊儿童认识的逐渐深刻,特殊儿童的发展才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同时也为教育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问题。随着现代心理学、医学等自然科学以及哲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对特殊儿童研究的不断加深,我们已经认识到,“特殊儿童的发展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可能性与现实性、有限性与无限性的统一”。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与普通儿童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就某一特殊儿童来说,既存在个体内的差异,也存在个体间的差异。但我们更应该认识到,特殊儿童首先是人,是儿童,是与普通儿童一样具有发展需要,也遵循个体身心发展一般规律的人。他们同样具有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为特殊儿童教育提供了前提,也为特殊儿童教育提供了价值,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必然要成为特殊教育应有之义。

现代教育发展中“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确认特殊儿童教育的本体意义提供了更上位的界定与要求。“教育中的以人为本是尊重和关爱学生的生命本性,是培养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会属性和个性,是关注学生的全面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理念首先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关爱,这为我们实施特殊儿童教育提供了一个不容驳斥的理论前提,而“以人为本”中对儿童个性与社会性发展,对儿童全面发展的关注与呼吁,同样也是对特殊儿童教育提出的最高要求和目标。

(二)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意义

促进入的发展是教育的本真价值。教育同时又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无疑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从教育的一般社会意义来说,它对于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人类文化的传递,以至政治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与价值。人类社会越进步,教育的社会意义与价值也会越发凸显。

这是从教育的一般社会意义来论及教育的价值,然而从特殊儿童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实事求是地说,从教育的一般社会意义很难直接推导出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意义。这是因为,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与教育的整体发展历史不是完全对应的。整个特殊教育的发展历程其实质是一个不断争取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与教育公平的漫长过程。换句话说,人们对特殊教育的社会意义的认识、思考和探讨远远没有对一般意义上的教育之思考深刻,对这个问题的探讨甚至久未登上历史舞台。正如上文中所提及的人类对残疾人态度的演变过程所彰显的,特殊儿童的教育在一个很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处于被遗弃、被边缘化、被隔离的状态。在我们看来,其原因与其说是人们还没有找到完美地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的方式方法,更不如说是人们对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意义认识程度肤浅甚至忽视了对此类问题的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们开始越来越趋向于从人权和公平的角度来思考特殊儿童教育问题,以及特殊教育的社会意义。应该说,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组织的一些公约、宣言等对全球范围内人权和教育公平的促进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也为人们打破固有的关于特殊儿童的传统认识,反思和探讨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意义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譬如,《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等已经成为世界多数国家普遍承认的规范与准则,这也进而带动了世界各国为保障特殊儿童的权利所做的立法与实践。因而,当人们开始将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思考和实践时,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意义便鲜明地浮现了出来。

具体来说,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对于社会文明程度的促进上。社会发展到今天,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可以将特殊儿童教育的意义与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联系在一起。在这一方面,人们越来越能达成共识,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程度与水平,反映出这个国家或地区文明与社会进步的基本情况。当特殊儿童教育日渐普及,当这种教育形态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意识中的一种正常存在,而非基于“怜悯”“同情”等具有救助色彩的动机时,人们对特殊儿童、对整个残疾人群体的接纳程度会更强,教育公平与社会公正的理念才会真正落实到实践之中。就我国目前来说,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在追求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远非一个简单的教育安置形式问题,它已上升为彰显国家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旗帜与窗口。从另外的角度来说,基于特殊儿童发展的可能性,对特殊儿童实施有效的教育可以促进儿童自身的发展,为未来他们的就业和谋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减轻社会负担和家庭压力。在这个意义上,特殊儿童的教育无疑也显现了其潜在的经济价值所在。而特殊儿童自身的奋斗和成长历程,其个体发展中所蕴含的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于人们的鼓舞和促进精神文明的进步意义也是不可忽略的。

概而言之,特殊儿童教育的本体意义与社会意义构成了特殊儿童教育价值领域中最核心的部分。特殊儿童教育的实践与发展,必须将其本体意义与社会意义放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来理解,两者是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