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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史研究的定义和特点

【摘要】:定义的另一个特点是将社会史置于总体历史范畴之内进行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研究。因此,社会史、物质文化史、文学艺术史三方面研究戏剧,角度不同,而戏剧史则是一致的,即此一例可见社会史与其他专史有着交叉的研究内容。所以秘密宗教史是宗教史、政治史、社会史共同关心的课题,只是关注的重心不同而已。

关于社会史的界定,我想它是研究历史上社会结构与日常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它以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等级、阶级、社区、人口的社会构成,以及上述成分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及其变动,构成社会结构的人群的日常生活行为及其观念为研究范畴,揭示其在历史上的发展变化及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它是历史学的一门专史,并将其研究置于整体史范围之内,处理好两者关系,以便促进历史学全面系统地说明历史进程和发展规律;它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学科有交叉的研究内容,具有多学科研究的性质与方法。

这个定义包含了社会史的研究范围、任务、功能、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社会史研究对象的确定,如果没有自身的特定的研究内容,那就不是一种专门学问,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了。

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应包括原始社会的氏族和人群的日常生活,社会的等级、阶级、阶层、民族、宗族、家庭、宗教及各种社团的组织和人群活动,人口的社会构成与就业,人群衣食住行的物质形式与风尚,人们婚姻、丧葬、社交、娱乐、节日的形式与崇尚。在这每一个方面中又都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比如:

等级:等级的形成,等级的构成,等级之间及等级内部的关系,等级的演变与等级成员的社会流动,等级与政治经济,等级与社会生活,等级观念及其影响。

宗族:宗族结构,宗族伦理,祖先崇拜与祠堂,宗族经济,宗族教育,宗族武装,宗族与政权,宗族与社会,宗族与社区,宗族功能,宗族的变迁,宗族的历史与谱牒,拟制血亲,宗族观念及其影响。

家庭:家庭结构与类型,家庭经济,家庭教育,家庭功能,家庭构成与人伦关系、人际关系,家庭与婚姻,家庭与社会,家政与家风,住宅与家庭陈设,财产继承,单亲家庭,家庭观念及其影响。

婚姻:婚配原则与媒介,恋爱婚姻与包办婚姻,婚姻形态,婚姻与家庭、家族,婚姻、女性与妇女在家庭的地位,妻妾制度,夫妻生活,生育,离异与卖妻,再婚与守节,同性婚姻与家庭,旌表贞节。

宗教:合法宗教及其类别,非法宗教及其类别,宗教内部组织与信徒构成,宗教仪式与观念,教规,宗教与政治,宗教与社会,宗教与文化,宗教与民俗,原始宗教。

人口社会:人口的社会构成,人口的社会需求、就业,社会保障与慈善机构,人群的疾病与医疗育儿,溺婴,老龄社会,两性关系,对老年人的强制死亡,安乐死,丧葬,社会人口观念。

社区:社区的形成,社区群体,社区生活方式,社区文化,社区社会风貌,社区民俗。

节日生活:节日的种类,节日的形式与用品,节日与信仰,节日与娱乐,节日与庙会,节日与社交,节日与商业活动。

娱乐生活:娱乐的种类与方式,娱乐中的人群关系,休闲方式,非正当的娱乐,娱乐中的习俗与观念。

民族:民族种类与构成,民族间的“等级”关系,各民族的生活方式、差异、排斥与交融,民族通婚,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汉族气节与华夷之辨。

这个定义的一个特点是以群体关系统领全部研究内容。定义里研究对象中的社会结构及其演变,读者从前面的叙述中可能已有深刻印象:不论对社会史界定持有怎样的态度,它都是研究内容的重要成分。笔者这里遵循学术界已有的共识将它作为研究对象之一,不过要再次强调,社会结构是关于社会构成的理论,它是广义的社会组织的组成方式,是具有各种社会身份的人及其群体的联结方式,这种方式是各种社会组织的有序排列,呈现相对稳定状态即形成社会结构的模式;社会结构要素间的冲突,使其内部产生变化的动力,并最终造成社会结构的变迁。因此研究社会结构史要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结构的诸种要素,(2)诸要素的联结方式,(3)社会结构稳定状态下的结构模式,(4)社会结构内部的矛盾与变迁,(5)社会结构及其演变对整个历史进程的影响。定义中的另一个研究对象是日常社会生活,在社会生活之前加上“日常”的定语,是因为社会生活概念有广狭之分,它可以与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并列,是为广义的概念,将社会结构包容进去亦何尝不可;用“日常”的形容词来限制它,使其成为狭义的,即人群在生产、政治活动之外的物质与文化生活,这样使社会结构与日常社会生活两大部分都突出了。定义中的两大组成部分(社会结构和日常社会生活)是什么关系呢?笔者以为靠群体关系来联结,换句话说,群体关系渗透在两大部分所包含的所有的研究内容之中。群体关系,或者说人群关系,表达的是这一部分人与那一部分人的社会联系。任何一个生活在社会里的人,都不是自然的人,是社会的人。人们因经济利害、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地缘关系、政治观念、生活习俗、意识形态、信仰关系等分成不同的民族、阶级、等级、宗族、家庭、与生活相联系的社团、政治派别、宗教派别等,即一个个有形的或无形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发生错综复杂的联系,这种联系的性质可以归结为冲突与协调的关系,影响到社会结构与日常社会生活的变动。研究社会史,抓住群体关系,可以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定义的另一个特点是将社会史置于总体历史范畴之内进行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研究。社会史的研究包含着物质与精神、政治与文化的内容,与整体史所要研究的政治史、军事史、外交史、经济史、文化史思想史科技史、宗教史、文学艺术史等)纠缠在一起,如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娱乐就涉及物质文化史和文学艺术史,以社会史考察的戏剧欣赏生活来说,戏剧表演要用服装、道具、灯光,要有演出场所——剧场,这些属于物质文化史与艺术文化史的共同研究范畴;戏剧的剧本及其作者、表演艺术、戏剧理论,属于艺术史的范围;戏剧与观众的关系,观众怎样欣赏剧情与表演艺术,对其生活有何影响,剧作家、演员、观众的社会身份,则是社会史研究的任务。因此,社会史、物质文化史、文学艺术史三方面研究戏剧,角度不同,而戏剧史则是一致的,即此一例可见社会史与其他专史有着交叉的研究内容。再如民间秘密宗教,是社会史所研究的群体问题;宗教本身有教旨和信仰、宗教仪式、内部构成与信徒、宗教经济、与教外群众的联系等宗教学和宗教史研究的问题;秘密宗教可能会有反政府的行为,是非法组织,往往为政府所取缔、镇压,这是政治史所讨论的内容。所以秘密宗教史是宗教史、政治史、社会史共同关心的课题,只是关注的重心不同而已。讨论同一事物,有着不同的关注内容、不同的欣赏角度,从这个角度去观察那个内容,就可以抽象为一种研究方法;角度可以是多样的、变化的,从某种角度审视问题,把它当作方法来用,它就成为方法了。定义中社会史研究内容的庞杂,甚至超出社会结构和日常社会生活的范围,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史研究的范畴交织在一起,无法斩断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而社会史研究又要置于整体史之内,不得不从主观上争取与其他专史的融会贯通。内在的与主观的两方面的要求,就必然导致观察有着共同联系点的事物的方法的产生,也即观察视觉、角度被共认为研究方法。笔者这里所讲的角度,与霍布斯鲍姆、常宗虎、赵世瑜诸位所强调的角度立脚点不同,但作为研究方法来看是一致的,笔者是受了他们的启发才作这样的思考的。

定义的另一个要点是主张对社会史进行动态的研讨。前面在讲到社会结构时一再说明对社会变迁的注意,这是深知研究社会变动才能达到研究的目的。构成历史的元素是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社会结构史不强调事件而重视群体关系,这四种元素在不停地发生变化:时间永不停息地运动,人物是历史的过客,总在更新,群体关系亦然,地域的变动不那么显著,但同样有变更。历史的客观实际是如此,所以考察历史必须持有变化发展的观念,作动态的研究。即使作静态的观察,寻找社会模式,也是为了认识历史的变化,而不是满足于模式的获取。正是考虑及此,所以定义讲研究社会结构和日常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表示对研究对象作动态的考察,了解社会结构和日常生活的发展变化,惟其如此,才有可能寻求历史运动的规律。

定义还反映出社会史具有的跨学科研究的特点,主要是与文化人类学及社会学的联系,并从这两个学科汲取营养——某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约而言之,立足于专史、面向整体史,这就是笔者的社会史界定的基本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