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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引发水土流失的危害及优化措施

【摘要】:工程建设项目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往往在初期阶段呈现突发性,并且具有侵蚀历时短、强度大的特点。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对地表进行大范围及深度的开挖、扰动,破坏了原有的地质结构,造成了潜在的危害。同时,大量弃土弃渣进入河流,会造成河道淤积,毁坏水利设施,影响正常行洪和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甚至还会引发更大的洪涝或地质灾害。

工程建设项目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往往在初期阶段呈现突发性,并且具有侵蚀历时短、强度大的特点。

一些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对地表进行大范围及深度的开挖、扰动,破坏了原有的地质结构,造成了潜在的危害。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生产(运行)期遇到一定外来诱发营力的作用下,便会造成大的地质灾害。如山西省太原市郊区,因忽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工作,1996年8月的一场暴雨使洪水挟带着泥沙涌进市区,淤积厚度达1m,造成60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2.86亿元;又如陕西省铜川市区,近年来大规模开挖导致山体大面积滑坡、崩塌,仅1982—1985年,城区因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就达20多起,死亡122人,直接损失达1000多万元;2006年3月30日,太旧高速公路K460+500m处石太方向路面发生塌陷,最长150m,宽12m,深8.5m,所幸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2004年12月9日,207国道安康至岚皋公路段K17+200m处发生大规模山体滑塌,造成交通暂时中断。这些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实践表明,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若随意弃土弃渣,或者乱采滥挖,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大量水土流失,进而使可利用土地资源不断减少,土地可利用价值和生产力大大降低。同时,大量弃土弃渣进入河流,会造成河道淤积,毁坏水利设施,影响正常行洪和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甚至还会引发更大的洪涝或地质灾害。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活动或生产运行期所产生的弃渣(包括灰渣、尾矿),若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者虽建有拦挡工程而管理不善,使水土保持措施不能很好地发挥拦挡作用,就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周边环境,甚至导致人员伤亡,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