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数据所有权的未来走向:个人隐私权重归其主

数据所有权的未来走向:个人隐私权重归其主

【摘要】:归属于数据主体还是产生数据的网络平台、巨头公司?不只是阿里巴巴和百度,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靠广告收入生存。所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区块链个人数据公链以及数据脱敏等法规制度与技术模式,不仅是在弥补大数据技术的道德漏洞与产权问题,更是在对人性的阴暗面进行约束。我们无论是谈论大数据隐私、大数据产权还是人性道德,都绕不开一个结论,那就是新隐私观的建立。

实际上,这里我们已经触及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数据作为一种新兴资产,它到底应该归属于公有还是私有?归属于数据主体还是产生数据的网络平台、巨头公司?

众所周知,在大众认识到数据的价值之前,一系列互联网公司就已经完成了对大众消费者数据的掠夺和积累。它们拥有了庞大的数据资产,但这些用户数据如何被使用,被谁使用,有多少拷贝,保存在哪里,用户一无所知。

而更让我们不满的是,因为海量数据的商业价值资本市场给予了巨头公司巨额估值,但这些数据的贡献者,也就是用户本身,却丝毫分享不到一丝由此带来的资本溢价。

虽然对单个消费者来说,一条数据一开始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但当无数的消费者都把数据沉淀在一个平台之上,价值则开始凸显和放大。平台可以通过算法对这些消费者进行自动窥视和推算,向他们推送精准的广告,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商品服务。

广告就是收入。我们从阿里巴巴百度的财报中可以看到,广告收入占比一度超过了80%。不只是阿里巴巴和百度,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靠广告收入生存。

互联网巨头之所以能够赚得盆满钵满,其基础正是借助对这些数据资产的运营,它们通过数据“读心”,掌控消费者,实现供需关系的精准匹配,从而赢得了广告主的青睐。

互联网巨头通过我们的数据赚取巨额利润,但作为提供数据的消费者,却无法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我们要应对的另一个数据产权问题。

面对这一难题,我们是否应该停止向巨头公司继续贡献数据呢?殊不知,这基本上等于切断人类通向数智化时代的道路。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区块链引发的通证经济模式,给出了一种解决办法。如果把个人数据都放到一条公链的各个区块上,有第三方想使用个人数据,就必须经过数据主体的认证与同意,认证的过程也是经济价值交换的过程,同时还会留下不可篡改的使用痕迹。

实际上,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从本质上讲,大数据的原罪,其实更是人性的原罪。所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区块链个人数据公链以及数据脱敏等法规制度与技术模式,不仅是在弥补大数据技术的道德漏洞与产权问题,更是在对人性的阴暗面进行约束。

我们无论是谈论大数据隐私、大数据产权还是人性道德,都绕不开一个结论,那就是新隐私观的建立。因为即使是隐私问题,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它也会出现新的态势。

例如,被舆论频繁诟病的“大数据杀熟”,是通过算法对数据的自动处理实现的,主观上它没有泄露任何人的数据。我们使用“今日头条”,它可以根据个人浏览点击的记录推测出个人喜好,做出精准推送,个人信息看似被泄露了,可是处理这些信息的,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算法和机器。它们自动运行,自行匹配,人为干预的程度很低。

那么,这种情况该不该简单地被认定为侵犯个人隐私呢?你的数据都是算法和机器在处理,并没有被泄露给“人”,在一定程度上,你的隐私并没有受到“人为”的侵犯。那么,我们的数据需不需要对算法和机器保密,这才是一个新的问题。

我们不会介意自然环境在注视或监视我们,那是否介意算法和机器注视着我们?或者说,我们应该介意吗?未来,算法和机器就是我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让机器了解我们,向机器开放我们的数据,这恐怕是通向智能时代、机器人时代、人机协同时代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