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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焊接见证件设置方法

【摘要】:如GB 150.4《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标准中第九条款详细描述了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件的设置条件和具体要求。焊接接头试件设置的工艺文件样张见表10-19。

1.锅炉产品见证件(产品试样)的设置标准规定

锅炉产品制造通常按照TSG 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其4.5.5.1条款规定:“为检验产品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应当焊制产品焊接试件,对于焊接质量稳定的制造单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免做焊接试件。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制作纵缝焊接试件:①制造单位按照新焊接工艺制造的前5台锅炉;②用合金钢制作的以及工艺要求进行热处理的锅筒或者集装箱类部件;③锅炉设计图样要求制作焊接试件。”

从TSG 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并实施起,对于一个有着丰富制造经验的制造企业可以取消原1996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大部分承压环缝、接管角焊缝等产品模拟试样设置的规定,但对于缺少相关制造经验的企业来讲,适当设置合金钢材料的承压环焊缝以及结构特殊接管角焊缝等产品模拟试样是必要的。

2.压力容器产品见证件(产品试样)的设置标准规定

压力容器制造执行的安全法规为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其中第4.3节对产品焊接试件的设置条件和要求做了比较笼统和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执行一般按该法规引用的制造标准,例如:GB 150《压力容器》、GB 12337《钢制球形储罐》、JB 4732《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等,或设计院和用户提出的制造技术条件或技术协议执行。

如GB 150.4《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标准中第九条款详细描述了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件的设置条件和具体要求。焊接接头试件设置的工艺文件样张见表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