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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水资源差异与水权制度建设研究

【摘要】:中国经济发展区域差异明显,水资源分布不同。水权制度建设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差异性和改革需求。南北区域之间水资源保有量的差异,不仅影响了水权初始分配的行业差异,水权确权的实践差异,还直接决定了水权交易的多样性。第二章水权配置研究呈现的《宁夏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显示,在宁夏各县级水权初始分配中,充分考虑了地理位置差异、来水情况及农业工业生活用水需求差异,初始水权分配差异也较大。

中国经济发展区域差异明显,水资源分布不同。水权制度建设应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差异性和改革需求。2014 年水利部在全国选取水权试点省区时,既考虑了南北水情的差异,也考虑了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还结合不同省区水资源改革的历史经验和基础,进行差异化的水权试点工作,主要从水权确权、水权交易、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展开。

湖北、江西主要探索水权确权的主体、程序、条件等内容;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主要探索水权交易的类型、方式等;同时各地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水权确权和水权交易工作。具体在水权交易领域,内蒙古主要探索跨盟市—工农业间的交易方式,交易期限为25 年;河南实施跨流域、跨区域水权交易,交易期限20 年;甘肃践行行业和用水户之间的水权交易,交易期限一般为1 年;广东则主要试点流域上下游之间的水权交易,交易期限一般为5 年。

水权试点工作推进的实际经验表明,试点省区自身水资源条件、用水习惯、行业布局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差异,决定了水权改革模式和水权改革意愿的差异。以甘肃、内蒙古为代表的北方缺水地区,居民日常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等受到水资源的强烈约束,民众水权改革意愿强烈。而南方丰水地区,缺水压力小,对确权登记缺乏积极性,水权交易需求不足,市场有限,水权制度建设积极性不高。[9]

水权试点的区域差异增加了水权制度建设的复杂性和难度。南北区域之间水资源保有量的差异,不仅影响了水权初始分配的行业差异,水权确权的实践差异,还直接决定了水权交易的多样性。西北旱情严重的地区,水权初始分配要首先保证日常生活生产用水,其次是生态环境用水,而工商业发展用水则次之。第二章水权配置研究呈现的《宁夏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显示,在宁夏各县级水权初始分配中,充分考虑了地理位置差异、来水情况及农业工业生活用水需求差异,初始水权分配差异也较大。水权确权领域,湖北宜都将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到农户,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适合确权到户。宁夏和内蒙古的引黄灌区,水权确权到户不仅成本高,且实际意义不大。即使在南方水资源充沛的地区,水权确权到户还是确权到组、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用水协会,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乡村社会性质的差异及内部组织能力的强弱关系而定。水权交易领域,不能罔顾当地水资源使用现状,引导农业向工业进行跨行业水权交易。研究者对甘肃武威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进行的水权调研显示,这些地区农户间水权交易活跃,但农业用水向工业用水转换基本没有市场。地方政府错误发力,将解决工业用水作为招商引资的前提。[10]

美国水权交易的发展历程表明,美国水资源分布的差异,直接导致了水权交易市场发展的程度不一。西部缺水地区,发展了各种类型的水权交易模式,特别是农业用水向工商业用水转换的交易模式蓬勃发展。澳大利亚水权市场的规模则更多体现在农业水权内部的交易,这也与澳大利亚经济发展形态和产业结构相吻合。各区域各流域的水权试点实践表明,水权制度建设不宜“一刀切”,需要广泛探索水权改革的地区经验,结合区域发展特色、水情差异等因素,形成具有不同特色、能具体指导水权改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