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权交易第一案的发生,主要就是政府之间协商谈判的结果,虽然整个交易符合市场交易的形式要件。美国水权交易的第一案是发生在私人之间的纠纷,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给出了中立的判决结果。中国水权交易的实践显示,地方政府不仅是管理者,也是水权交易的主体。中、美、澳三国具有不同的水权交易形式。这种交易方式及其效果,既与美国水权交易的多模式形成对比,同时也与中国同样单一的水权交易方式......
2023-07-01
建设中国水权交易市场,既需要尊重中国水权交易的实践经验,同样需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良好制度举措。政府既要发挥积极的参与作用,引导水权交易市场规范运作,但又必须警惕越界行为,影响市场效益;水权交易既要满足效益优先的诉求,同时,也不能唯效益导向,造成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要确保基本的水人权;积极探索水权交易的多种形式,繁荣水权交易市场。
中国水权交易的经验显示,政府在水权交易市场上,既是交易主体,同时也是交易的监督者和管理者。市场交易主体以利益为基本诉求,市场监督者和管理者则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发展为导向。政府在水权交易市场上的身份错位,容易导致强制交易,还会滋生交易的外部性问题,并损害第三方利益。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后续研究显示,该交易损害了嵊州市和东阳横锦灌区农民的利益,同时罔顾了磐安县的损失,引发持续的纷争。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是政府主导并由政府作为交易主体实施的交易行为,双方政府达成一致意见是交易行为有效的根本条件,对横锦水库享有使用权的其他相关主体被排斥在交易之外。该交易行为虽然实现了水资源效益最大化(满足了义乌城市发展用水的需求),但作为交易主体的政府,忽视了应该考量的交易的外部性和第三方利益问题。美国的水银行在运作过程中,受到州水资源局下设的审核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水银行实施的买入和卖出的行为都受到审核委员会的监督,对水权交易的数量、质量和用途进行有效规制。同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作为环境水持有者,积极参与到水权交易中,保证水权市场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而环境水持有者直接参与水权交易行为,限定在生态环境用水保护上,政府环境水权购买一方面增加了墨累—达令流域生态水的流量,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水的消费。中国政府在水权交易市场的定位,应该以管理者和监督者为导向,不再作为水权交易主体而存在。但由于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中国政府作为管理者的地位和具体作用,虽然可以借鉴美澳的形式,但同样具有其特殊性。不管是南水北调工程,还是水权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推进,政府都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就是说,政府需要更大程度的介入。这种介入表现为在区域之间、省际之间以及省域范围之内的宏观调控与协调上。以东阳—义乌水权交易为例,地方政府介入积极推动交易行为是可取的,但作为交易主体直接参与交易则有违政府的定位及功能。
发生水权交易行为的直接推动力量是水资源效益最大化的诉求。通过水权交易行为,完成水资源由低效向高效的使用转变。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水资源在第二、三产业的产出效率明显高于第一产业,这也在客观上形成了水资源从农业领域流向工商业领域的态势。美国水权交易的发展表现最为典型,研究者纷纷撰文,反对效益优先所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水人权困境。消费领域水资源的大量使用,更容易造成土地盐碱化和土地的不可渗透性。目前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案例显示,水资源都是从农业领域流向工业领域,[48]农业水权内部的交易也占据了一定比例。甘肃张掖市推行的水票制度,鼓励农业内部的水权转让行为。美国水权交易提供的经验表明,在强调水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推动节余水向工商业流转的同时,应该确保基本农业产出,同时治理工商业用水环境污染问题。[49]水人权问题更多地体现在基本生活用水难以保证的区域。就中国目前的发展来看,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水权配置及水资源开发领域。澳大利亚水权交易的实践提供了农业水权内部交易的有效路径。中国水权交易在积极发展农业水权向工商业水权转换的过程中,有必要着重借鉴澳大利亚的做法,推动农业水权的内部流动。农业水权的内部交易行为,在满足农业用水基本需求的前提下,也能实现水资源的高效产出。澳大利亚农业水权交易的经验显示,水权市场促进了水资源在不同农场主之间的调剂,提高了水资源的配置效率。[50]这种水权交易模式,需要具有相应的配套举措,比如农业灌溉领域的技术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结合中国农地分散经营的基本国情,进行具体规划。
多样化的水权交易方式能满足不同情况下的水资源使用状况。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确认城市管理当局签订的退水买卖合同有效,肯定了“退水买卖”这种水权交易方式。[51]退水买卖交易,通过将城市废水处理为退水,满足其他用水需求,实现了水资源的重复利用,对市政当局而言,也有利可图。发展中国水权交易方式的路径选择中,可以借鉴退水买卖的方式,对于城市消费性用水进行退水处理,并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出售。用水置换的交易方式通过降低远距离输送成本,降低水资源损耗,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这种交易方式以先占优先权为存在基础,在美国科罗拉多州较普遍。中国水权市场不存在先占优先权的权利类型,但在行政区划改变及水资源流向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用水置换的方式解决用水困境。干旱年份特权这种水权交易方式将城市用水放在首位,城市在支付相应对价后,享有优先利用灌溉用水的权利。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犹他州在实施该项交易方式时,并未限定水权交易的内容。支付相应对价后,灌溉用水需要让位于城市生活生产用水。此时,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优先灌溉用水。这种交易方式容易导致农业生产困境,对于强调粮食安全的中国而言,并不适合,但交易模式背后的理念却值得重视。即不同的水权之间存在位阶,生活用水是最基本的水权,在满足生活和基本农业用水的情况下,水权交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对于非主粮区而言,灌溉用水并不必然高于城市生产用水。探索多样化的水权交易方式,还需要尊重不同区域水权交易的实践,通过充分的调研,对各地区开展的水权交易方式、过程及效果展开实证,比较各区域不同的做法,并进行理论总结。
有关水权制度研究——以水权权属关系为中心的文章
中国水权交易第一案的发生,主要就是政府之间协商谈判的结果,虽然整个交易符合市场交易的形式要件。美国水权交易的第一案是发生在私人之间的纠纷,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给出了中立的判决结果。中国水权交易的实践显示,地方政府不仅是管理者,也是水权交易的主体。中、美、澳三国具有不同的水权交易形式。这种交易方式及其效果,既与美国水权交易的多模式形成对比,同时也与中国同样单一的水权交易方式......
2023-07-01
取水权交易发生在享有取水权或者具备取水许可申请条件的主体之间。水权交易中政府占据主导地位。完善“准市场”机制,需要重新定位政府在水权交易中的位置。水权交易平台公布的信息显示,流域内部行政区域之间的水权交易,以及跨流域水权交易行为,水权转换同样是水权交易的主要形式。......
2023-07-01
水资源短缺的西部各州的发展刺激了美国水权交易的发展,西部加利福尼亚州的水权交易状况代表了美国水权交易的历史。1859 年,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确立了水权交易的合法性。通过对美国水权交易的简单梳理发现,美国水权交易的历史悠久,交易形式多样,同时还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的特点。其次,美国各州适用不同的水权交易方式。由于水资源保有量存在较大差异,即使各州都发生水权交易行为,但交易发生的方式差异甚大。......
2023-07-01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地理位置及水资源保有状况,自治区开展水权交易的基础是节余水交易,特别是农业节水交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在内的省级交易平台也都确立了基本的交易规则和制度。[29]但由于缺乏涉及水权交易的基本法律规范,中国水权交易所、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及省级以下地方水权交易平台制定的各项具体制度难以得到有效实行。......
2023-07-01
尤其是2014 年以来,随着河南、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甘肃、广东7 省区水权试点工作的推进,水权改革向纵深发展。虽然不同经济发展区域水资源保有状况有差异,水权改革的内容和重点不一,但水权改革推进的个案和发展历程显示,水权确权是中国水权改革的基础要素。确认权利,实际是上确认享有权利的主体。权利虽然表明了一种资格、利益、行为的可能性,但权利的获得受制于义务履行的程度。......
2023-07-01
2000 年,11 月24 日,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签订了有偿转让水权协议。东阳—义乌的水权交易行为既要保证义乌的供水量,同时必须以不减少东阳的既有供水量为条件。审视东阳—义乌的水权交易实践及其后续的多种影响,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可以发现本次水权交易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2023-07-01
2014 年7 月,水利部明确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7 个省份分别开展水权确权和交易试点。水权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因素,协议定价,实践中一般不得超过正常水价的3 倍。水权改革过程中,突出了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工作和水权交易试点完成情况纳入到政府责任考核范围,形成了行政高压的态势。[27]宁夏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同样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2023-07-01
美国的水权交易和澳大利亚的水权交易实践中,在水权交易管理方面,政府都确立了基本指导理念和制度框架。美国西部水权交易的发展过程中,涉及洲际之间的河流及水资源管理问题,主要由联邦政府进行规定。美国各州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方式中,都以明确具体的权利界定为基础。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澳大利亚,水权的取得、变更、中止及其权责范围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
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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