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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概述

【摘要】: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授权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执行政府的土地资源管理职能,所以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代表政府和国家行使土地资源管理职能。

土地资源管理是指国家用来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及贯彻和执行国家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改造等方面的改革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的实质是国家政府处理土地事务、协调土地关系的活动,即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土地资源管理的主体

土地资源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即土地资源管理是一种国家行为。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授权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执行政府的土地资源管理职能,所以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代表政府和国家行使土地资源管理职能。

2.土地资源管理的对象

土地管理的对象是人们占有、使用和利用土地的过程和行为。包括在占有、使用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人与地、地与地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3.土地资源管理的任务

土地资源管理的任务最终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和贯彻土地基本国策。

4.土地资源管理的性质

土地资源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具有行政管理的一般属性和职能。一方面土地管理具有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阶级属性;另一方面具有对社会土地事务进行行政干预和管理,以便土地利用符合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属性。土地管理的二重性决定了土地管理具有决策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监督与教育等具体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