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废弃地复垦:挽救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

废弃地复垦:挽救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

【摘要】:土地复垦类型包括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矿山开采引起的矿地复垦、各种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复垦、交通水利等已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废弃地复垦目标确定。

废弃地复垦包括农用地中废弃地和工矿、交通水利、城镇建设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形成的闲散地、荒地的复垦利用。

1.废弃地复垦潜力

废弃地复垦潜力主要是指曾经利用过而现在放弃利用的土地的潜力。由于工矿等生产建设形成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整治潜力,能为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提供资源潜力。

2.废弃地复垦要求

废弃地复垦要因地制宜,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为原则,确定复垦的方式和规模,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效益。

废弃地复垦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整理的目标、方向、方法和进度。大面积的工矿废弃地复垦要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期实施,按照《土地复垦规定》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有关单位组织进行,也可纳入土地整理统一计划,分工负责,复垦后的土地利用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废弃地复垦项目规划

土地复垦项目规划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根据其可恢复能力的适宜用途,对其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及配套设施做出的具体安排。

土地复垦类型包括水灾、地质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灾后土地复垦、矿山开采引起的矿地复垦、各种污染引起的污染土地复垦、交通水利等已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

(1)废弃地复垦目标确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当地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以及待复垦土地资源的适宜用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确定土地复垦项目规划目标。包括:重建永久景观地形;恢复土地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收益;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2)待复垦土地适宜用途确定。以满足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对土地性质的最低要求为标准,根据土壤侵蚀程度、地形坡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文与排水条件、盐碱化改良条件、微地形起伏程度、温度条件和水分条件等确定待复垦土地的适宜用途。

(3)土地利用结构确定。根据待复垦土地的空间特性、区位因素、土地适宜用途、各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确定复垦用地结构,合理布局各类用地。

大型的土地复垦项目应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用地、居民点用地的合理配置以及沟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用地的综合配套。

(4)配套设施规划。土地复垦的主要配套设施有道路、灌排水、防洪、防涝、水土保持、改良盐碱等设施,各配套设施的规划参见耕地整理项目规划的具体要求。

因大型工程建设,使部分土地破碎零乱,为合理、高效地利用土地,必须对其进行整理,若涉及农用地及村镇用地整理,则按农用地及村镇整理项目规划要求进行,若涉及建设用地整理,则按建设用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