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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入河量估算:方法与意义

【摘要】:地表水水质保护是以所划定的水功能区作为基本单元,而保护的最终目的是要将水功能区的污染物削减量分解到相应的陆域污染源。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的数据,可采用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中关于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的成果,并分解到各水功能区。选取各类典型的水功能区,监测其所对应的陆域范围内所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和水功能区内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入河量,可求得典型水功能区所对应的陆域范围的入河系数。

地表水水质保护是以所划定的水功能区作为基本单元,而保护的最终目的是要将水功能区的污染物削减量分解到相应的陆域污染源。因此,在进行了水域的功能区划分之后,应确定水功能区所对应的陆域范围,以便掌握进入该水功能区的陆上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水功能区对应陆域的确定方法:通过对污染源的调查,收集有关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市政排水管网布置、企业和单位自行设置排污口的现状及规划等资料,尽可能搞清相应的陆域范围,特别是其中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大的污水排放源,同时进行必要的实地勘查分析,提出水功能区对应的陆域范围,并以此作为陆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

现状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的数据,可采用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中关于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的成果,并分解到各水功能区。

1.入河系数的确定

水功能区对应的陆域范围内的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仅有一部分能最终流入江河水域,进入河流的污染物量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例即为污染物入河系数,按式(5.19)计算:

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入水功能区水域的数量,有众多影响因素,情况十分复杂,区域差异很大,建议采用以下典型调查法推求污染源的入河系数。

(1)选取设置有独立入河通道或入河排污口的污染源,分别在污染源排放口和入河排污口监测污染物排放量和入河量,可求得污染物的入河系数。

(2)选取各类典型的水功能区,监测其所对应的陆域范围内所有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和水功能区内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入河量,可求得典型水功能区所对应的陆域范围的入河系数。

(3)在拟订规划水平年的入河系数时,应考虑城市化和城市规划发展(如产业布局调整、管网改造、排污口优化、截污工程等)可能导致的入河系数的变化。

2.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根据各规划水平年预测的污染物排放量和相应的入河系数,即可求得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也可采用入河排污口实测污染负荷预测各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

在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的水域,必要时,可对入河污染物中的面源污染贡献进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