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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功能区污水排放标准设计要求

【摘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采用95%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水量)作为其设计流量(水量)。北方地区增加近10年最高月平均水位的最低水位或90%保证率最高月平均水位相应的蓄水量。

1.设计条件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的设计条件以计算断面的设计流量(水量)表示。一般采用最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水量)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水量)作为设计流量(水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区,采用95%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水量)作为其设计流量(水量)。对于北方地区(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和西北内陆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设计保证率,也可选取平偏枯典型年的枯水期流量作为设计流量。另外,还要计算90%保证率最丰月平均流量(水量)作为丰水期设计流量。

2.设计流量的计算

水文长系列资料时,现状设计流量的确定,选用设计保证率的最枯月平均流量,北方地区增加最丰月平均流量,采用频率分析法计算。无水文长系列资料时,可采用近10年系列资料中出现最小的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设计流量。对于丰水期设计流量,可采用近10年最小的最丰月平均流量。无水文资料时,可采用内插法、水量平衡法、类比法等方法推求设计流量。规划条件下的设计流量应在现状确定的现状设计流量的基础上,根据水资源配置要求以及对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安排合理确定。

3.断面设计流速确定

有资料时,可直接用式(5.1)计算:

式中:V为设计流速;Q为设计流量;A为过水断面面积。

无资料时,可采用经验公式计算断面流速,也可通过实测确定。对实测流速要注意转换为设计条件下的流速。

4.岸边设计流量及流速

河面较宽的主要江河,污染物从岸边排放后不可能达到全断面混合,如果以全断面流量计算河段纳污能力,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因此,对于这些江河,应计算岸边纳污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岸边污染区域(带)需计算岸边设计流量及岸边平均流速。

计算时,要根据河段实际情况和岸边污染带宽度,确定岸边水面宽度,以便求得岸边设计流量及其流速。

5.湖(库)的设计水量

一般采用近10年最低月平均水位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水位相应的蓄水量。北方地区增加近10年最高月平均水位的最低水位或90%保证率最高月平均水位相应的蓄水量。

根据湖(库)水位资料,求出设计枯水位,其所对应的湖泊(水库)蓄水量即为湖(库)设计水量。对水库而言,也可用死库容和水库正常水位的库容蓄水量作为设计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