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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资源与利用情况简述

【摘要】:我国幅员辽阔,组成土地的主要因素地貌、土壤、植被及利用状况千差万别,它们之间不同的组合形成了繁纷多样的土地资源类型。根据《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分类系统,约有2700多个分类单位。

我国幅员辽阔,组成土地的主要因素地貌、土壤、植被及利用状况千差万别,它们之间不同的组合形成了繁纷多样的土地资源类型。根据《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分类系统,约有2700多个分类单位。土地资源类型多样是中国一大特点。

1.3.2.1 我国土地资源的类型和分布

我国地形总的特点是:高差大,西高东低,阶梯状下降;类型多样,山地面积大;结构复杂,地形骨架呈网格状结构。

地形按海拔高度,最高为8844.43m(珠穆朗玛峰),最低为-150m(吐鲁番盆地的艾丁湖)。根据在1∶150万地形图上量算结果,海拔低于1000m的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2%,低于1500m的约占60.4%,海拔在3000m以上的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5%。平均海拔高度在1200~1300m(表1.4)。

表1.4 不同海拔高度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1.3.2.2 土壤与植被

影响土壤与植被形成、分布的主导因素是水热条件,以及引起水热再分配的地质地貌因素。根据《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中国有46个土类,可以归纳为10个土壤类别(表1.5),其中半水成土、棕壤类和红壤类,分别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3.7%、12.1%和11.4%,3类合计占37.2%;其次是水成土、岩成土类、钙层土类和高山土类;分别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7.7%、7.6%、7.2%和6.9%。其余土壤类别所占比例甚少,盐成土仅占1.4%。

表1.5 中国土壤资源构成表

土壤与植被的分布特点表现为水平地带性与垂直地带性相结合、纬度地带性与经度地带性结合、地带性与非地带性结合,呈现强烈的区域性。我国南北约跨49个纬度,包括了赤道热带、中热带、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北亚热带、暖热带、中温带和寒温带等9个热量带和一个青藏高寒区。全国东西跨62个经度,按水分条件包括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干旱地区。

1.3.2.3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土地资源按利用方式,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园地等12个一级类型。

1.耕地资源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耕地13505.73万hm2(20.26亿亩),园地1437.82万hm2,林地25307.13万hm2,牧草地21946.60万hm2

自2014年开始,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安排,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全面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规定,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别,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耕地质量最差。1~4等、5~8等、9~12等、13~15等耕地分别划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评价成果显示,2014年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9.97等,总体偏低。优等地面积为386.5万hm2,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 的2.9%;高等地面积为3577.6万hm2,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26.5%;中等地面积为7135.0万hm2,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52.9%;低等地面积为2394.7万hm2,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17.7%,具体数据见表1.6。

表1.6 全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比例

注 数据合计数由于单位或小数位取舍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从优、高、中、低等地在全国的分布来看,优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广东、湖南等3个省,总面积为359.61万hm2(5394.13万亩),占全国优等地总面积的90.50%;高等地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苏、山东、湖北、安徽、江西、广西、四川、广东、湖南、河北、浙江12个省(自治区),总面积为3207.94万hm2(48119.15万亩),占全国高等地总面积的89.49%;中等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云南、辽宁、四川、新疆、贵州、安徽、河北、山东10个省(自治区),总面积为5261.65万hm2(78924.76万亩),占全国中等地总面积的73.71%;低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甘肃、黑龙江、河北、山西、陕西、贵州等7个省(自治区),总面积为2119.61万hm2(31795.24万亩),占全国低等地总面积的88.72%。

2014年度数据显示,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全国1~10等耕地面积增加,11~15等耕地面积减少,耕地质量等别结构出现优化趋势,弥补了耕地占补过程中的耕地质量损失,保障了全国耕地质量水平总体稳定。

我国国土面积中还存在部分后备耕地资源,后备耕地资源俗称为宜农荒地资源,主要指适宜开垦种植农作物、人工牧草和经济林果的天然草地、疏林草地、灌木林地和其他未利用的土地。中国后备耕地资源总的特点是数量少、质量差、西北部多于东南部。全国近期可供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220.48万hm2(3307.18万亩),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量的41.1%。其中,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仅有62.48万hm2(940.26万亩),且分布极不均衡。

2.林地资源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新造林地(或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苗圃用地等。有林地指郁闭度为20%及以上的天然、人工林地。全国或某一地区的有林地面积与其土地面积之比即为森林覆盖率。林业用地指林地和适宜发展林业的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宜林土地)。据统计,中国大陆有林地面积约2.53亿hm2(37.96亿亩),森林覆盖率为26.31%。90%以上分布在东半部,东北、西南、东南、华南地区的丘陵山地森林资源丰富,西北地区、内蒙古与西藏的中西部地区以及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华北地区、黄河、长江下游地区森林资源稀少。

3.草地资源

草地一般可理解为生长草类植物为主的土地,它是发展草食动物的物质基础。我国草地资源的主要特点是:面积大,类型多,质量较低,主要集中于西半部。中国草地资源约4亿hm2(60亿亩),其中天然草地毛面积约3.92亿hm2(58.77亿亩),可利用草地3.12亿hm2(46.85亿亩);又根据《中国1∶100万土地资源图》概算,天然草地毛面积约有3.8亿hm2(57亿亩),两者很接近,前者还包括农区中农隙草场0.33亿hm2(5亿亩)。中国天然草地主要分布于北部、西部年平均降水量小于400mm的半干旱、干旱地区,部分零星分布在南部与中部地区。据调查资料,北部和西部10个省(区)的天然草地约有3.16亿hm2(47.42亿亩),占全国天然草地总面积的80%,可利用面积约2.50亿hm2(37.43亿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