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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实施关键措施

【摘要】:深入挖掘主要产油区的发展潜力,加强稳产改造,提高采收率,延缓老油田产量递减。鼓励外商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的风险勘探、低渗透油气田、提高老油田采收率等领域的合作。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国家安排资金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处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

2.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全国将依靠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的五大能源工程。

1)能源基地建设工程,特别是要加快油气基地的建设,重点加强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等主要含油气盆地的勘探开发,积极探索陆地新区、新领域、新层系和重点海域勘查,切实增加可采储量。深入挖掘主要产油区的发展潜力,加强稳产改造,提高采收率,延缓老油田产量递减。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积极开发煤层气、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能源。鼓励外商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的风险勘探、低渗透油气田、提高老油田采收率等领域的合作。

2)能源储运工程,对石油工业的要求是继续加快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油气管网,鼓励外商投资输油气管道、油气库及专用码头的建设与经营。

3)石油替代工程,即加快发展煤基、生物质基液体燃料和煤化工技术,统筹规划,有序建设重点示范工程。

4)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工程,重点发展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

5)新农村能源工程,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3.加强能源管理标准执行力度

2011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工程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4.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全面启动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的重大科技专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

根据低开采、低消耗、低排放和高利用的能源政策,重点推进洁净煤技术、复杂地质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低品位油气资源高效开发技术等,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技术,鼓励发展替代能源技术,鼓励发展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研制包括煤炭液化和气化、煤制烯烃的大型煤化工等成套设备。同时加强前沿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分布式供能系统以及天然气水合物等前沿技术的开发。

5.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发展循环经济将为我国经济增长开辟新的资源。例如,一个年产800万~1000万t的钢铁联合企业,如全部回收可燃气体,按热值计算可供一个120万kW发电厂所需的能源,如全部回收固体废弃物,可满足生产300万t水泥所需的主要原料。发展循环经济还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据测算,如用矿石炼钢,能耗为1.11tce/t钢,而用废钢炼钢,能耗仅为0.2tce/t钢。利用废钢炼钢,可减轻空气污染88%,减轻水质污染76%。

此外,发展循环经济还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冶金、有色、电力、化工等八个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4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只要不断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水平,就能较大程度提高这些重要行业的经济效益。

6.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

建立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核查督察及评估通报制度、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