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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要求及注意事项

【摘要】: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2)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挡距的1%。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1)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复测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1)以两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

2)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挡距的1%。

3)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

(2)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桩之间的距离和高程测量,可采用视距法同向两测回或往返各一侧回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宜大于400m,当受地形限制时,可适当放长。

2)测距相对误差,同向不应大于1/200,对向不应大于1/150。

3)当距离大于600m时,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或全站仪施测。

(3)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钢卷尺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

2)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的5‰。

表211 地形图上符号所代表的物件

3)当采用方向法测量角度时,两侧回测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

(4)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