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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主要影响因素

【摘要】:4.1.4 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因素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庞大、复杂、周期长、相关单位多等特点,因而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

4.1.1 进度控制的概念

测绘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编制进度计划,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有偏差则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建设工期。

进度与质量、投资并列为工程项目建设三大目标。它们之间有着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要对三大目标全面系统地加以考虑,正确处理好进度、质量和投资的关系,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特别是对一些投资较大的工程,对进度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往往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

工程项目的进度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建设者需事先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预测它们对进度可能产生的影响,编制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指导建设工作按计划进行。然后根据动态控制原理,不断进行检查,将实际情况与计划安排进行对比,找出偏离计划的原因,特别是找出主要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进度进行调整和修正,再按新的计划实施,这样不断地计划、执行、检查、分析、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过程,就是进度控制。

4.1.2 进度控制的意义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施工并交付使用,这是投资者,特别是生产性或商业性工程的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投资效益的发挥。因此,为使工程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工期是由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一系列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构成的,工程质量是施工过程中由各施工环节形成的,工程投资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行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时,都是在总的计划下,按照具体的进度计划确定成本预算和成本分析的。加快进度、缩短工期会引起投资增加,但项目提前生产和使用会带来尽早获得效益的好处; 进度快,有可能影响质量,而质量的严格控制又有可能影响进度,但在质量严格控制下,因为不返工又会加快进度。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进行进度控制,不是单单以工期为目的进行的,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寻求发挥三者效益,恰到好处地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

进度控制还需要各阶段和各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和协作,只有对这些有关的单位进行协调和控制,才能有效地进行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

4.1.3 进度控制的任务和作用

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基本任务是按照工程总体计划目标,按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对系统的各个部分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并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比较并作出调整,从而保证总目标的实现。概括地讲,进度控制的基本任务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①编制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进度控制计划;

②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

③深入实际工作,检查和掌握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将工程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比较、对照和认真分析,找出出现偏差的原因;

⑤决定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和补救办法;

⑥及时调整计划,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进度控制有利于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1.4 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因素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庞大、复杂、周期长、相关单位多等特点,因而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从产生的根源看,有的来源于建设单位及上级机构; 有的来源于设计、施工及供货单位; 有的来源于政府、建设部门、有关协作单位和社会; 也有的来源于监理单位本身。归纳起来,这些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的干扰因素。如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发生改变而使得设计发生变更; 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场地不及时或场地不能满足工程要求; 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和测绘资料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不能预料的技术障碍; 设计、施工中采用不成熟的工艺或技术方案失当; 图纸供应不及时、不配套或出现差错; 计划不周导致停工待料和相关作业脱节,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建设单位越过监理职权进行干涉,造成指挥混乱等。

②材料、机具、设备干扰因素。如材料、构配件、机具、设备供应环节的差错,品种、规格、数量、时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③地基干扰因素。如受地下埋藏文物的保护、处理的影响。

④资金干扰因素。如建设单位资金方面的问题,未及时向承包单位或供应商拨款等。

环境干扰因素。如交通运输受阻,水、电供应不具备,外单位临近工程施工干扰,节假日交通、市容整顿的限制; 向有关部门提出各种申请审批手续的延误; 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争端的调解、仲裁; 恶劣天气地震、临时停水、停电、交通中断、社会动乱等。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工程会产生延误。工程延误有两大类,其一是指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同时建设单位还有权对承包单位实行违约误期罚款; 其二是指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误,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承包单位不仅有权要求延长工期,而且还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的要求以弥补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监理工程师应对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采用公正的方法区分工程延误的两大类原因,合理地批准工期延误的时间,以便有效地进行进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