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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与职能对应

【摘要】:根据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安全工作始终是水电站的核心工作之一,安全目标管理是水电站管理的核心部分之一,是水电站管理的重点内容,为水电企业实现经营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水电站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实际,围绕经营管理总目标制订相应的安全工作目标,同步制订系列细化措施,逐项分解并建立相应监督考核机制。水电站生产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和“三个责任人”。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垮坝、火灾等重大或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529—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等各种技术规程规范。

3.1.1.1 目标的基本规定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并由电站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

(2)制订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应包括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等目标。

(3)根据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

(4)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制订目标保证措施。

(5)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必要时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6)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3.1.1.2 目标的基本内容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事件)。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保障水电站防洪度汛安全。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5)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我方责任的交通事故。

(7)隐患排查和治理目标。

3.1.1.3 目标的实施

(1)水电站安全生产目标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告知、培训,水电站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等应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水电站宣传栏、布告栏等显著位置公布。

(2)水电站应组织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人。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