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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可靠性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摘要】:由于设备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对于能够区分先后的,以最先发生的事件视为“基础事件”;对于不能区分先后的,以修复时间最长的事件作为“基础事件”。设备可靠性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②对非计划停运、降出力事件,必须客观、认真地分析原因,并详细记录;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设备可靠性管理的数据统计、填报、储存及分析与总结等管理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规范性文件清单

3 术语和定义

3.1 可靠性

是指一个元件、设备或系统,在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其量度特性的指标则称为可靠度,是表示元件、设备或系统成功的概率。

3.2 可靠性管理

是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对设备的可靠性进行控制,即对设备全寿命周期中各项可靠性工程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以实现确定的可靠性目标,使设备全寿命周期费用最低。

3.3 状态填报的规定

3.3.1 运行

(1)设备每月至少应有一条事件记录。否则,此台设备该月被视为未统计。

(2)机组在全月运行时,只需填写一条运行事件记录;如当月发生任何停运事件,只需如实填写停运事件,运行事件可不填写。

3.3.2 备用

(1)机组因电网需要安排停运但能随时投入运行时,记为调度停运备用。

(2)因机组以外的厂内设备设施停运(如母线、厂用变、厂备变、主变等故障或计划检修)造成停运时,视作厂内原因受累停运备用。

(3)机组因自然灾害(如冰冻、凌汛、大风、暴雨)等不可抗拒原因、电力系统故障等外部原因造成停运时,视作厂外原因受累停运备用。

3.3.3 计划停运

在机组计划检修中发生新的设备损坏,且在原计划检修工期内不能修复时,自计划检修终止日期起应转为非计划停运事件。

3.3.4 非计划停运

非计划停运是指设备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

(1)对于机组,根据停运的紧迫程度分为以下五类:

第1类:机组需立即停运或被迫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如启动失败)。

第2类:机组虽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以内停运的状态。

第3类:机组可延迟至6h以后,但需在72h以内停运的状态。

第4类:机组可延迟至72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

第5类: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

上述第1~3类非计划停运状态称为强迫停运。

(2)机组在非计划停运修复期间,如发生设备损坏或发现新的必须消除的缺陷,除填写原发事件记录外,尚需填写新事件记录。

(3)由于设备(或零部件)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对于能够区分先后的,以最先发生的事件视为“基础事件”;对于不能区分先后的,以修复时间最长的事件作为“基础事件”。把机组此次停运状态的时间作为基础事件的记录时间。

(4)对于设备多种原因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除了要填写“基础事件”外,还必须再将“基础事件”和其他所有事件按实际修复时间进行记录。

4 职责

4.1 设备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建立设备可靠性管理网络。组长由水电站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水电站分管负责人、运行维护部部长担任,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设在运行维护部。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行维护部、水电站专业专工、值长(副值长)组成。

4.2 运行维护部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按有关制度和要求,制订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并建立健全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水电站可靠性管理情况。

(3)推行可靠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负责检查、考核可靠性管理目标落实情况,确保目标实现。

(4)定期开展可靠性管理分析、总结工作,制订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措施,推广运用电力可靠性成果,并组织实施。

(5)积极配合、协助电力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6)可靠性管理专工是运行维护部设备可靠性管理专责人,具体实施设备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7)建立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管理水电站可靠性数据和信息,准确、及时上报发电、输变电可靠性信息。

(8)负责可靠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月、季、年度定期分析设备可靠性数据,并提出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建议和措施,同时对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管理流程图

设备可靠性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5.2 风险控制点

本标准中的风险控制点包括职责、基础数据和分析总结。

5.3 风险分析

(1)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可靠性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基础数据统计错误,导致可靠性数据报错、错误地引导设备的可靠性管理方向。

(3)没有定期对可靠性数据进行分析,导致对设备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制订整改措施。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数据的统计及要求

(1)水电站应按《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的规定,对发电设备及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指标进行统计、分析、评价。新机组从投产之日起开始可靠性统计。

(2)设备可靠性数据的采集,应以运行日志记录为主要数据来源和见证,其他记录系统数据及相关资料为辅,以保证可靠性数据真实有效。

(3)运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真实、清晰、准确地记录设备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件)、原因和结果。

(4)为了保证设备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生产现场各项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清晰。

6.2 数据的填报及储存

(1)可靠性数据的采集、整理与上报,必须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

(2)填报可靠性数据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准确的含义是:按客观实际如实进行统计评价,做到事件定性、代码准确;及时的含义是: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可靠性数据;完整的含义是:按规定项目填报可靠性数据,做到事件和内容无遗漏。

(3)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应及时向上级报送事件分析报告。

(4)可靠性数据报告与分析资料必须长期积累、分析,永久保存,不得丢失。

6.3 数据分析与总结

(1)运行维护部应通过对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分析和评价,发现设备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对设备的运行方式、检修、技术改造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超前控制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水平。分析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水电站领导。

(2)运行维护部应在每年1月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可靠性管理工作年度分析与总结,编写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并经分管负责人或负责人审批。

(3)设备可靠性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②对非计划停运、降出力事件,必须客观、认真地分析原因,并详细记录;

③影响设备可靠性的主要原因,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4)要分析影响可靠性指标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建议,分析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及领导。可靠性管理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并定期检查。

7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运行维护部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8 报告与记录

附录A 设备可靠性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