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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标准与示例

【摘要】:4职责安全生产部负责制订水电站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规定。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得索回。⑦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安全工器具的购置、检验、保管、检查、维修、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文件清单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中毒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4 职责

(1)安全生产部负责制订水电站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安全生产部负责制订、申报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

(3)运行维护部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4)安全生产部负责开展安全工器具使用的培训工作。

(5)安全生产部每季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管理流程图

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5.2 风险控制点

本标准中的风险控制点包括采购、使用与保存、定期检验、报废处理。

5.3 风险分析

(1)由于未采购(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的)合格安全工器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2)由于安全工器具使用与保存不当,可能造成损坏和存在安全隐患,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由于安全工器具到期没有进行检验,或检验后合格与不合格安全工器具没有分开保管,可能造成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性降低,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4)由于安全工器具达不到安全检验指标而没有办理报废手续的,造成报废安全工器具流入正常工作使用中,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6 管理内容与方法

6.1 安全工器具种类

(1)电气安全工器具: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鞋(靴)、绝缘棒、绝缘工具、绝缘夹钳、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等。

(2)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金属梯、软梯、升降梯、高凳、安全网、脚扣等。

(3)起重安全工器具:卷扬机、手拉链条葫芦、千斤顶滑轮、绳扣、卡扣、吊带及棕绳等。

(4)机械化学防护用品: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服、耐酸手套、耐酸围裙及耐酸靴等。

(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近电报警器、便携式接地线等。

(6)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电钻、冲击电钻、电锤、电动扳手电烙铁、行灯(手持照明电灯)和行灯变压器、移动式碘钨灯架、多功能电源线盘、电动吹尘器等。

(7)各类安全围栏、围网、防护罩等。

6.2 安全工器具的编号

(1)各类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做到物、账相符。

(2)安全工器具实行统一编号(安全帽除外)。

(3)安全工器具上的编号必须写在醒目位置并能长期保留,对模糊不清的编号应更新,新购入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先进行编号,建立台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3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1)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本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

(2)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规定。

(3)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变、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不得索回。

(5)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

6.4 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

(1)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对暂不具备试验条件的安全器具,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

(2)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应校验、测试。安全工器具每次试验后,应由试验部门(单位)出具试验证明,审核后方可使用。

(3)自制或改进的安全工器具,其电气、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市级及以上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的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校验。

6.5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1)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

(2)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有效期限,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有效期限的安全工器具,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常规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①是否清洁、完好。

②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锈蚀、断裂。

③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等现象。

④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⑤不得超过试验合格的有效期。

⑥新领和经修理后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不准使用。

⑦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⑧有声、光等双重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项功能失常时,禁止使用。

⑨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妥善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⑩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它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不得随意外借。

6.6 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1)安全工器具经检查或试验达不到安全标准应予报废,由试验人出具书面结果,鉴定后作报废处理。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安全专(兼)职人员应在安全工器具试验、检查记录表中的备注栏内注明何时检验不合格;在安全工器具管理清册中的“报废时间”栏内注名时间。

(2)安全工器具凡有使用期限的到期后应作报废处理。

(3)起重工具、登高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等的管理,除按地方政府劳动安全部门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外,均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编号、建账、监督和管理。

7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8 报告与记录

附录A 安全工器具管理流程

附录B 安全工器具参考标准

1.国家标准GB/T2812—2006安全帽测试方法

2.国家标准GB/T6096—2009安全带测试方法

3.国家标准GB5725—2009安全网

4.国家标准GB24543—2009坠落防护安全绳

5.国家标准HG2949—1999电绝缘橡胶板

6.国家标准GB7059—2007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

7.国家标准GB12142—2007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8.国家标准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9.国家标准GB12011—2009足部防护电绝缘鞋

10.国家标准GB12014—2009防静电服国家检测标准

11.国家标准GB/T17620—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

12.国家标准GB/T12168—2006带电作业用遮蔽罩

13.国家标准GB13398—2008带电作业用空心绝缘管、泡沫填充绝缘管和实心绝缘棒

14.国家标准GB/T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15.国家标准GB2890—200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16.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4—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17.电力行业标准DL/T879—2004带电作业用便携式接地和接地短路装置

18.电力行业标准DL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

19.电力行业标准DL5009.3—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

20.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

21.电力行业标准DL/T846.6—2004高电压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气体检漏仪

附录C 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

附录D 安全工器具报废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