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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与注意事项

【摘要】:2.1.5.2安全工器具管理按规定配备,设置专柜,按编号摆放,并明确管理人员;安全工器具应编号清晰,粘贴的合格证不影响使用性能;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不得使用。

2.1.5.1 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站实际制订防洪预案和突发事件预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实际演练;应保证厂区交通道路畅通,满足防汛抢险要求;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等级划分,对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及阻碍事故调查的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有关要求,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应根据设备状况制订反事故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应结合水力发电行业分析与本站运行方式相似的事故案例,找出事故原因,制订反事故措施;应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记录演习情况;应按规定提留安全专项资金,并正确使用。

2.1.5.2 安全工器具管理

按规定配备,设置专柜,按编号摆放,并明确管理人员;安全工器具应编号清晰,粘贴的合格证不影响使用性能;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不得使用。

2.1.5.3 消防、保卫管理

按消防有关法规及要求,制订消防措施,明确责任人;消防器具应按消防规定配置,摆放位置应科学合理,定期检查完好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因工作需要在设备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工作结束后立即撤出;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消防常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盗报警系统的完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