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66kV~75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以及系统标称电压66kV~500kV碳化硅阀式避雷器。对于突发事件引起系统事故、障碍或其他设备的损伤,应按其相关的处理措施 进行处置;如发生人员伤害,则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就近送医院进行救治。2)带串、并联电阻的碳化硅阀式避雷器安装时,同相组合单元间的非线性系数的差值应符合《110 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的规定。......
2023-06-2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避雷器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技术监督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 本规定主要对避雷器设备的选型、订货、监造、安装验收、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提出了要求。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66kV~75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以及交流电力系统标称电压66kV~500kV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 各网省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引 用 标 准
略。
第三章 设计选型审查
第七条 避雷器的选型
在输变电工程初设时,应对避雷器选型的合理性进行审查。选型审查应根据系统数据、运行条件、避雷器负载、避雷器特性、其他设备和安装、特殊的异常条件等因素,对照《110 (66)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第5章,逐条进行验证。避雷器的性能必须满足《110 (66)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避雷器的布设
在输变电工程初设时,应对避雷器的布设合理性进行审查。布设合理性的审查应根据附录A、附录B进行。
第四章 避雷器的监造
第九条 设备监造的目的是为了落实设计选型审查意见和订货技术要求,用户可根据需要对避雷器的制造过程进行驻厂监督。
第十条 对于经特殊设计的或具有特殊用途的避雷器,在制造及 (或)试验阶段,应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监造。
第十一条 监造时,应要求制造厂对避雷器使用的阀片及密封材料进行抽检试验。例行试验或验收试验中应重点关注密封性能、局部放电试验。
第五章 避雷器设备安装及投产监督
技术监督部门应在输变电工程动工后到投产前,对避雷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安装单位应积极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 安装前的监督
避雷器设备在安装前应检查出厂试验项目及报告是否完整,出厂试验结果是否合格:安装使用说明书与所需安装避雷器是否一致;避雷器的外观和铭牌是否缺少或损坏;铭牌参数与所需安装的避雷器是否一致,压力释放板是否有损伤等。此外,安装前还应重点监督地下隐蔽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安装过程的监督
避雷器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监督其安装工艺是否符合规定 (见国家电网公司《110 (66)kV~750kV避雷器检修规范》第十二条),连接用螺丝的规格、耐腐蚀性能,引流线及接地引下线的截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 投产前的验收监督
避雷器设备投产前的验收监督项目应包括:
(1)应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否完整,交接试验项目 (见《避雷器技术标准》第8章)是否漏项,交接试验结果是否合格;
(2)构架式安装的避雷器安装高度、构架及横担的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规定,与其他设备或构架的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低栏式布置的避雷器与围栏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3)避雷器外部是否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硅橡胶复合绝缘外套憎水性是否良好,伞裙是否存在破损或变形;
(4)避雷器安装是否牢固,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5)均压环是否水平,安装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引流线的截面及弧垂是否满足要求,连接是否可靠;
(7)放电动作计数器密封是否良好,动作是否正常;
(8)绝缘基座及接地是否良好、牢靠,引下线的截面是否满足要求;
(9)相色是否正确;
(10)带有泄漏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避雷器还应检查在线监测装置是否检验正常;
(11)带串联间隙避雷器的间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章 运行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
第十五条 避雷器设备的运行监督包括:运行巡视、停运检查、定期试验等。监督项目、手段及标准见表1。
第七章 检修监督项目、手段及要求
第十六条 避雷器设备的检修监督项目、手段及标准见表2。避雷器整体更换后应按照交接试验标准进行监督。
表1 避雷器设备运行监督项目、手段及标准
续表
表2 避雷器设备的检修监督项目、手段及标准
第八章 避雷器设备技术监督分析评估
第十七条 按照全过程技术监督的要求,避雷器设备的技术监督分析评估应贯穿设计、选型、监造、安装、运行、检修等各个环节。
(1)设计选型环节的分析评估应在输变电工程初设时进行;
(2)监造环节的分析评估应在避雷器制造及(或)试验阶段进行;
(3)安装、检修环节的分析评估应在投产验收时进行;
(4)运行环节的分析评估应定期进行。主要检查各个环节技术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方法是否得当,发现问题或异常后分析判断是否准确,处置是否合理,问题或缺陷的消除是否及时。运行环节的分析评估应根据运行状况及历年试验数据综合判断避雷器设备的健康状态。
第十八条 运行维护单位应于每年4月8日、7月8日、10月8日前向省 (市)电力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上报上季度出现严重、危急缺陷和发生故障的避雷器设备的分析评估报表,其格式见附录D。
第十九条 省 (市)电力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分析评估报表进行必要的汇总分析,并于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向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上报上季度所辖范围内出现危急、严重缺陷和发生故障的220kV~500kV避雷器设备分析评估汇总报表;网公司对各省 (市)公司报表进行必要的汇总分析后于每年4 月22 日、7 月22日、10月22日前向国网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出现危急、严重缺陷和发生故障的500(330)kV避雷器设备分析评估汇总报表。
第九章 监督告警制度
第二十条 为保证避雷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对不同阶段发现的影响和威胁避雷器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问题,必须有效地利用技术监督告警手段,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发出《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格式见附录E):
(1)当设备选型存在问题,致使避雷器投运后影响安全生产的;
(2)在设备安装施工、验收中,不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进行设备检查、验收的;
(3)根据避雷器设备的缺陷分类 (见《避雷器运行管理规范》第十八条),运行中存在三级设备缺陷,但仍在运行的;
(4)由于技术监督失误造成的避雷器故障。
第二十二条 接到《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的单位应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将结果及时报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章 技术资料档案
第二十三条 避雷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总装图、基础图、出厂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2)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预防性试验报告等;
(3)运行巡视记录、异常及缺陷记录、缺陷处理及缺陷消除记录等;
(4)设备运行评估分析报告;
(5)安全评估报告。
附 录 A避雷器的布设原则
A.1 具有架空进线电气设备采用标准绝缘水平的330kV变电所敞开式高压配电装置中,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至主变压器的最大距离,对于单、双、三和四回进线的情况,分别为90m、140m、170m 和190m。对其他电器的最大距离可相应增加35%。
A.2 敞开式变电所采用1断路器主接线时,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宜装设在每回线路的入口和每一主变压器回路上,母线较长时是否需装设避雷器可通过校验确定。
A.3 采用GIS、主接线为1断路器的变电所,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宜安装于每回线路的入口,每组母线上是否安装需经校验确定。当升压变压器经较长的气体绝缘管道或电缆接至GIS 母线时以及接线复杂的GIS变电所的避雷器的配置可通过校验确定。
A.4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不小于363kV的变压器和高压并联电抗器的中性点经接地电抗器接地时,中性点上应装设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保护。
A.5 未沿全线架设避雷线的35kV~110kV线路,其变电所的进线段应采用图A.1所示的保护接线。
图A.1 35kV~110kV变电所的进线保护接线
在雷季,如变电所35kV~110kV进线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同时线路侧又带电,必须在靠近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处装设一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全线架设避雷线的35kV~220kV变电所,其进线的隔离开关或断路器与上述情况相同时,宜在靠近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处装设一组保护间隙或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如果为单进线变电所,也宜在靠近隔离开关或断路器处装设一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A.6 变电所的35kV及以上电缆进线段,在电缆与架空线的连接处应装设阀式避雷器,其接地端应与电缆金属外皮连接。对三芯电缆,末端的金属外皮应直接接地 [见图A.2 (a)];对单芯电缆,应经金属氧化物电缆护层保护器 (FC)或保护间隙(FG)接地 [见图A.2 (b)]。
如电缆长度不超过50m 或虽超过50m,但经校验,装一组避雷器即能符合保护要求,图A.2中可只装F1或F2。
图A.2 具有35kV及以上电缆段的变电所进线保护接线
(a)三芯电缆段的变电所进线保护接线;(b)单芯电缆段的变电所进线保护接线
如电缆长度超过50m,且断路器在雷季可能经常断路运行,应在电缆末端装设阀式避雷器。
连接电缆段的1km 架空线路应架设避雷线。
全线电缆—变压器组接线的变电所内是否需装设避雷器,应视电缆另一端有无雷电过电压波侵入的可能,经校验确定。
A.7 具有架空进线的35kV及以上变电所敞开式高压配电装置中避雷器的配置。
(1)每组母线上应装设阀式避雷器。避雷器与主变压器及其他被保护设备的电气距离超过表A.1或表A.2的参考值时,可在主变压器附近增设一组阀式避雷器。
变电所内所有阀式避雷器应以最短的接地线与配电装置的主接地网连接,同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2)35kV及以上装有标准绝缘水平[2]的设备和标准特性的阀式避雷器且高压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双母线或分段的电气主接线时,碳化硅普通阀式避雷器与主变压器间的最大电气距离可参照表A.1确定。对其他电器的最大距离可相应增加35%。
表A.1 普通阀式避雷器至主变压器间的最大电气距离 m
表A.2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至主变压器间的最大电气距离 m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与主变压器间的最大电气距离可参照表A.2确定。对其他电器的最大距离可相应增加35%。
(3)架空进线采用双回路杆塔,有同时遭到雷击的可能,确定避雷器与变压器最大电气距离时,应按一路考虑,且在雷季中宜避免将其中一路断开。
(4)对电气接线比较特殊的情况,可用计算方法或通过模拟试验确定最大电气距离。
A.8 有效接地系统中的中性点不接地的变压器,如中性点采用分级绝缘且未装设保护间隙,应在中性点装设雷电过电压保护装置,且宜选变压器中性点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如中性点采用全绝缘,但变电所为单进线且为单台变压器运行,也应在中性点装设雷电过电压保护装置。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的变压器中性点,一般不装设保护装置,但多雷区单进线变电所且变压器中性点引出时,宜装设保护装置;中性点接有消弧线圈的变压器,如有单进线运行可能,也应在中性点装设保护装置。该保护装置可任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普通阀式避雷器。
A.9 自耦变压器必须在其两个自耦合的绕组出线上装设避雷器,该避雷器应装在自耦变压器和断路器之间,并采用图A.3的保护接线。
A.10 35kV~220kV开关站,应根据其重要性和进线路数等条件,在母线上或进线上装设避雷器。A.11 与架空线路连接的三绕组自耦变压器、变压器的低压绕组如有开路运行的可能时,应在变压器低压绕组三相出线上装设避雷器,以防来自高压绕组的雷电波的感应电压危及低压绕组绝缘;但如该绕组连有25m 及以上金属外皮电缆段,则可不必装设避雷器。
A.12 66kV及以上进线无电缆段的GIS变电所,在GIS管道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FMO1),其接地端应与管道金属外壳连接,如图A.4所示。
图A.3 自耦变压器的典型保护接线
图A.4 无电缆段进线的GIS变电所保护接线
如变压器或GIS一次回路的任何电气部分至FMO1间的最大电气距离不超过下列参考值,或虽超过,但经校验,装一组避雷器即能符合保护要求,则图A.4中可只装设FMO1:
66kV 50m
110kV及220kV 130m
A.13 66kV及以上进线有电缆段的GIS变电所,在电缆段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FMO1),其接地端应与电缆的金属外皮连接。对三芯电缆,末端的金属外皮应与GIS 管道金属外壳连接接地 [见图A.5 (a)];对单芯电缆,应经金属氧化物电缆护层保护器 (FC)接地 [见图A.5 (b)]。
图A.5 有电缆段进线的GIS变电所保护接线
(a)三芯电缆段进线的GIS变电所保护接线;(b)单芯电缆段进线的GIS变电所保护接线
电缆末端至变压器或GIS 一次回路的任何电气部分间的最大电气距离不超过A.12 中的参考值,或虽超过,但经校验,装一组避雷器即能符合保护要求,图A.5中可不装设FMO2。
对连接电缆段的2km 架空线路应架设避雷线。A.14 进线全长为电缆的GIS变电所内是否需装设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应视电缆另一端有无雷电过电压波侵入的可能,经校验确定。
附 录 B仅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限制合闸、重合闸的条件
对于最高运行电压不小于363kV的系统,当线路断路器变电所侧的工频过电压不超过最高运行相电压的1.3倍,线路断路器线路侧的工频过电压不超过最高运行相电压的1.4倍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时,可仅用安装于线路两端 (线路断路器的线路侧)上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将合闸或重合闸操作引起的线路相对地统计过电压限制到要求值以下。这些参考条件是:
(2)系统中变电所出线时的参考条件为:
330kV <200km
500kV <200km
在其他条件下,可否仅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限制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需经校验确定。
表B.1 仅用MOA限制合闸、重合闸过电压的条件
附 录 C避雷器设备的红外诊断方法和判断依据
C.1 普阀式避雷器普阀式避雷器的诊断可按表C.1的规定执行。当热像异常或相间温差超过表C.1 规定时,应用其他试验手段确定缺陷的性质及处理意见。
C.2 磁吹式避雷器
磁吹式避雷器的诊断可按表C.2的规定执行。当热像异常或相间温差超过表C.2 规定时,应用其他试验手段确定缺陷的性质及处理意见。
C.3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诊断可按表C.3的规定执行。当热像异常或相间温差超过表C.3规定时,应用其他试验手段确定缺陷的性质及处理意见。
表C.1 FZ型避雷器允许的工作温升及相间温差参考值
续表
表C.2 FCZ型避雷器允许的工作温升及相间温差参考值
表C.3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允许的工作温升及相间温差参考值
附 录 D避雷器技术监督分析评估报表
表D.1 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分析评估报表
说明:分析评估结论包括:正常、需限期消缺、需立即消缺、需改造、需更换,需要进行鉴定性试验的应注明。
附 录 E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
表E.1 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
【注释】
[1](1.05~1.10)。
[2]标准绝缘水平指66kV、110kV及220kV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标准雷电冲击全波耐受电压分别为325kV、480kV及95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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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66kV~75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以及系统标称电压66kV~500kV碳化硅阀式避雷器。对于突发事件引起系统事故、障碍或其他设备的损伤,应按其相关的处理措施 进行处置;如发生人员伤害,则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就近送医院进行救治。2)带串、并联电阻的碳化硅阀式避雷器安装时,同相组合单元间的非线性系数的差值应符合《110 kV~750kV避雷器技术标准》的规定。......
2023-06-27
第三条 本规范对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的安装验收、运行维护、缺陷及异常管理、事故处理、运行人员培训、设备技术管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避雷器的交接试验由安装单位进行时,运行单位应安排人员进行监督。第十三条 系统标称电压750kV避雷器验收工作系统标称电压750kV避雷器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参与人员由国家电网公司确定。雷雨时,严禁巡视人员接近避雷器及其他防雷装置。......
2023-06-2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第三条 本规范对高压开关设备运行管理中的投产验收、运行维护、操作、缺陷管理、事故处理、技术培训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章 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维护第九条 正常巡视检查项目及标准SF6封闭组合电器 的巡视检查应按表1的项目、标准要求进行。......
2023-06-27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6kV~66kV并联电容器的运行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预防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第三章 设 备 验 收第七条 电容器在安装投运前及检修后,应进行以下检查。第十二条 串联电抗器应按其编号进行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第二十二条 电容器组电缆投运前应定相,应检查电缆头接地良好,并有相色标志。......
2023-06-2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交流高压隔离开关设备的检修质量,使设备的检修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保证高压隔离开关设备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第三条 本规范对交流高压隔离开关的检修工作进行了规范。第八条 检修的依据应根据交流高压隔离开关设备的状况、运行时间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应该对设备进行检修。第五章 检修项目及技术要求第十七条 高压隔离开关的检修工作应按表1的项目和技术要求进行。......
2023-06-27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23-07-16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草案就强化监督、严格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便于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赋予行政机关抽样检查、检测、检验和实地检查的权力。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取缔,并依法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16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3.《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号、2号、3号修改单)5.《电梯......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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