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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标注表面结构参数呢,

【摘要】:标注表面结构参数时应采用完整图形符号。这是因为评定长度的概念及其在图形参数中的意义与其他表面结构参数不同,不存在取样长度的概念。

给出表面结构要求时,应标注其参数代号和相应数值,并包括轮廓参数(R轮廓、W轮廓、P轮廓中的一种)、轮廓特征、满足评定长度要求的取样长度的个数和要求的极限值。标注表面结构参数时应采用完整图形符号

1.参数代号的标注

当标注的参数代号后面无“max”时,表示引用了给定极限的默认定义或默认解释,即16%规则(见3.49),否则应用最大规则(见3.49)解释其给定的极限。

2.评定长度(ln)的标注

当标注的参数代号后面无“max”时,表示采用的是默认评定长度值(5个取样长度),否则,应注出取样长度的个数。

(1)轮廓参数

1)在R轮廓参数标注中,当评定长度内的取样长度不等于5个取样长度(默认值)时,应在相应参数代号后标注其个数,如Ra3、Rz3、Rp3、Rv3、…,表示要求评定的长度为3个取样长度。

2)在W轮廓参数标注中,取样长度个数应在波纹度参数代号后标注,如Wz5和Wa3。

3)在P轮廓参数标注中,不需要标注取样长度个数。这是因为P参数的取样长度等于评定长度,并且评定长度等于测量长度。

(2)图形参数 在图形参数标注中,如果评定长度与默认长度16mm不同,应将其数值标注在两斜线“/”中间,如0.008-0.5/12/R10。

在图形参数的参数代号中,不需要标注取样长度的个数。这是因为评定长度的概念及其在图形参数中的意义与其他表面结构参数不同,不存在取样长度的概念。

(3)基于支承率曲线的参数

1)在R轮廓参数的标注中,评定长度内的取样长度个数不等于5(默认值),应在相应参数代号后标注其个数,如Rk8、Rpk8、Rvk8、Rpq8、Rvq8、Rmq8,表示要求评定长度为8个取样长度。

2)在p轮廓参数标注中,不需要标注取样长度个数。这是因为P参数的取样长度等于评定长度,并且评定长度等于测量长度。

3.极限值判断规则的标注

表面结构要求中给定极限值的判断规则有两种,即16%规则和最大规则。

16%规则是所有表面结构要求标注的默认规则,如图3-43所示。如果最大规则应用于表面结构要求,则应在参数代号中加上“max”,如图3-44所示。最大规则仅用于轮廓参数,不适用于图形参数。

16%规则和最大规则均适用于轮廓参数和与支承率曲线相关的参数,16%规则还可用于图形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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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3 应用16%规则(默认传输带)时参数的标注

a)在文本中 b)在图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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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4 应用最大规则(默认传输带)时参数的标注

a)在文本中 b)在图样上

4.传输带和取样长度的标注

当参数代号中没有标注传输带时,表示表面结构要求采用默认的传输带(默认传输带的定义见GB/T 131—2006附录G)。

如果表面结构参数没有定义默认传输带、默认的短波滤波器或默认的取样长度(长波滤波器),则表面结构参数标注中应指定传输带,即短波滤波器或长波滤波器,以保证表面结构明确的要求。传输带的标注如图3-45所示,标注包括滤波器的截止波长(mm),短波滤波器在前,长波滤波器在后,两者之间用连字符“-”隔开;传输带标注在参数代号的前面,并用斜线“/”隔开。

在传输带的标注中有时仅标注一个滤波器,此时应保留连字符“-”以区分是长波滤波器(如-0.25)还是短波滤波器(如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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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5 与表面结构要求相关的传输带的标注

a)在文本中b)在图样上

(1)轮廓参数

1)在R轮廓参数的标注中,如果标注传输带,当只需要标注长波滤波器λc(如-0.8)时,短波滤波器λs值由GB/T 6062—2002的相关表给出。如果要求控制传输带的短波滤波器和长波滤波器,则两者应与参数代号一起标注。

2)在W轮廓参数标注中,波纹度应标注传输带,即给出两个截止波长。传输带可根据GB/T 10610规定的表面粗糙度默认的同一表面的截止波长值λc确定,传输带可表示为978-7-111-41723-1-Chapter03-129.jpgn的值由设计者选择,如图3-46所示。

3)在P轮廓参数标注中,应标注短波滤波器的截止波长值λs。这是因为P参数没有任何长波滤波器(取样长度),如果对工件功能有要求,此时也可标注长波滤波器(取样长度),如-25/Pz 225。

(2)图形参数 其短波滤波器的截止波长值λs的默认值为评定长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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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6 基于表面粗糙度默认的截止波长值λc的波纹度传输带的标注

a)在文本中 b)在图样上

1)评定粗糙度参数传输带的极限值是短波滤波器λs、短波波长和极限值A、长波波长。在粗糙度轮廓参数标注中,如果相应的组合为λsA,则不必标注评定长度值,但仍应标出两条斜线。如果不标注短波长度值界限值,则默认值是λs=0.008mm。

2)评定波纹度参数传输带的极限值是极限值A、短波波长和极限值B、长波波长。在波纹度轮廓参数标注中,短波波长界限值A和长波波长界限值B应一起标注。如果相应的组合为AB,就不必标注评定长度值,但仍应标出两条斜线。如果不标注短波长度值界限值,则默认值是A=0.5mm,B=2.5mm。

(3)基于支承率曲线参数

1)R轮廓传输带的截止波长值代号为λs(短波滤波器)和λc(长波滤波器)。默认传输带定义的截止波长值λc=0.8mm和λs=0.0025mm。当不标注传输带时,这个传输带就用于与支承率曲线相关的R参数。

R轮廓参数的标注中,只有一对默认的和一对非默认的标准化值。

2)在P轮廓参数标注中,短波滤波器λs应与参数代号一起标注,以保证明确的要求。默认情况下,该参数没有任何长波滤波器(取样长度)。如果对工件功能有要求,则应对该参数标注长波滤波器(取样长度)。

5.单向极限或双向极限的标注

标注单向或双向极限以表示表面结构的明确要求。偏差与参数代号应一起标注。

(1)表面结构参数的单向极限 当只标注参数代号、参数值和传输带时,它们应为参数的上限值(16%规则或最大化规则的极限值);当参数代号、参数值和传输带作为参数的单向下限值(16%规则或最大化规则的极限值)标注时,参数代号前应加字母“L”,如L Ra3.2。

(2)表面结构参数的双向极限 在完整符号中表示双向极限时,应标注极限代号,上限值在上方用字母“U”表示,下限值在下方用字母“L”表示,上、下限值为16%规则或最大化规则的极限值,如图3-47所示。如果同一参数具有双向极限要求,在不至于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可以不标注字母“U”和“L”。

6.加工方法或相关信息的标注

轮廓曲线的特征对实际表面的表面结构参数值影响很大。标注的参数代号、参数值和传输带只作为表面结构要求,有时不一定完全准确地表示表面功能。加工工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轮廓曲线的特征,因此,一般应注明加工工艺。加工工艺用文字按图3-48和图3-49所示的方法在完整符号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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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7 双向极限的标注

a)在文本中 b)在图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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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8 加工工艺和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标注

a)在文本中 b)在图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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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9 镀覆和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标注

a)在文本中 b)在图样上

7.表面纹理的标注

表面纹理及其方向(纹理方向是指表面纹理的主要方向,通常由加工工艺决定)用表3-25中规定的符号,并按照图3-50所示标注在完整符号中。

必须指出,采用定义的符号标注表面纹理(如图3-50中的垂直符号)不适用于文本标注。表3-50中的符号包括了表面结构所要求的与图样平面相应的纹理及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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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0 垂直于视图所在投影面的表面纹理方向的标注

表3-25 表面纹理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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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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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表面纹理不能清楚地用这些符号表示,必要时,可以在图样上加注说明。

8.加工余量的标注

在同一图样中,有多个加工工序的表面可标注加工余量。例如,在表示完工零件形状的铸锻件图样中给出加工余量,如图3-51所示。

必须指出,图3-51中给出加工余量的方式不可用于文本。

加工余量可以是加注在完整符号上的唯一要求。加工余量也可以同表面结构要求一起标注(图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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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1 在表示完工零件的图样中给出加工余量的标注